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繁荣冬季江城夜间消费,现举办“享美食•奖汽车”餐饮消费抽奖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二、参与范围
全市城区范围内有意愿参与抽奖活动的餐饮类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首批参与企业名单附后。参与名单动态调整,欢迎全市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可向所在区商务局申请,并在云闪付APP吉商联盟报名。
三、活动内容
(一)参与方式
活动期间,在位于吉林市城区范围内参与抽奖活动的餐饮企业用餐的个人消费者,实名登录手机云闪付APP扫码支付费用并开具发票,支付时间在19:00至23:59(以系统后台时间为准),消费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可获得抽取奖品的资格,系统后台将自动统计参与活动用户信息进入抽奖奖池。消费者就餐前请咨询店内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参加抽奖活动。
(二)抽奖方式
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为一个抽奖周期,每周星期五至星期日为一个抽奖周期。每个抽奖活动周期结束后,在活动主办方、公证处等共同监督下,应用抽奖程序采取随机选取方式进行抽奖(如遇法定假日抽奖日期顺延)。中奖信息在新闻媒体以及云闪付APP上进行发布。
(三)奖项设置
每期一等奖1名,中奖者奖励五菱缤果轻享款汽车1台。
每期二等奖5名,每名中奖者奖励价值5000元家电红包,用于在限额以上家电企业消费。
每期三等奖10名,每名中奖者奖励价值700元的万科松花湖滑雪场或北大湖滑雪场雪票抵用红包。
每期四等奖30名,每名中奖者奖励价值200元的一网超市抵用红包。
二、三、四等奖奖项额度设置为税前金额。中奖者相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20%,由活动主办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四)兑奖方式
中奖信息公布后,中奖者向活动主办方申请兑奖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中奖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消费当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云闪付支付凭证截图(打印纸质版),商户开具的点餐小票等。各项凭证的消费金额、日期须一致。领奖咨询电话:0432-65150776。
确认符合中奖资格后,主办方向中奖者个人云闪付账户配发红包或消费券,用于在相应企业购买商品。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一等奖(汽车)中奖者须在配发消费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购买、落籍等工作,并将购车发票、车籍大照、行车证、中奖者在购车现场的照片等手续报活动主办方备案。配发的购车红包不得套现,一经发现将给予追回,发生违法违规情况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活动规则
1.消费者领奖时提供的发票,须为参与活动商户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或电票平台)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不含定额发票),单张发票金额(价税合计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不含已作废、红冲发票。发票名头须与云闪付注册姓名一致,发票名头只能为个人。
2.此次活动参与商户仅限于餐饮类商户。
餐饮业户须保证活动期内开具的发票、菜品名细单和消费账单均为真实交易。不得以单笔交易拆分为多次支付等方式加大中奖概率。
对经营者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试图骗取奖金的行为,一经发现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任何人通过伪造、变造等欺诈手段骗取发票奖金的,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活动主办方保留对交易真实性进行调查的权利,包括联合公安机关调取店内监控录像等措施。
3.一等奖中奖车辆的购车费用由主办方配发的购车消费券足额抵扣,其他交易手续费、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由中奖消费者个人承担。
中奖者用主办方配发的购车消费券购买汽车时,须为整单交易,不得对购车消费券进行拆分使用。
4.每个抽奖周期内,单个消费者最多参与活动3次;整个抽奖活动期间,单个消费者最多中奖1次。
奖品由主办方以购物红包或消费券的方式配发到中奖者云闪付账号,一等奖汽车消费券有效期为配发后5个工作日内,其他奖项红包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附:首批参与抽奖活动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