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吉林市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间为10天(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单位名称和地址: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913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64805258 18543253335 1205151721@qq.COM
监 督 举 报 电 话:12317
附件: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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