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分解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10天(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单位名称和地址: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913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64805258 18543253335 1205151721@qq.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分解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表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