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调整新冠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4日15时起,调整低风险区13个,其中龙潭区9个、船营区1个、丰满区2个、磐石市1个。具体如下:
龙潭区(9个)
龙华街道凇北粮油批发市场商铺一条街
龙华街道淞北粮油批发市场
龙华街道湘潭西区吉化124号至128号楼、130号楼
龙华街道粮库8号楼
船营区(1个)
黄旗街道鸿博御园小区1区5号楼3单元
丰满区(2个)
小白山乡青山社区青山公寓三期A区2号楼1单元
小白山乡万科地产营销中心
磐石市(1个)
东宁街道琉森小镇A区28号楼1单元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区35个,其中昌邑区15个、龙潭区8个、船营区2个、丰满区1个、永吉县3个、桦甸市2个、舒兰市4个。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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