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营商环境办发〔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市政务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二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市政务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二十五条措施
一、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审批服务“网上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gov.cn/jlszwfww/)、“互联网+交通”(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http://e.jlgs.gov.cn:18010/)、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jlsi.jl.gov.cn/)以及“吉林市社会保险”、“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吉林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各审批服务部门在线受理,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务。(即时可办)
2.审批服务“咨询办”。将50个部门的咨询电话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拉圈客户端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企业和群众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办理。各审批服务部门对企业准备办理、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所需要件材料、表单填写、在线申报流程等进行不见面辅导,帮助因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在家办公的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即时可办)
3.审批服务“预约办”。建立健全分时段预约制度,企业和群众需要办理的特殊或特别紧急的事项,无法实现网上办、自助办和邮寄办的,实行电话预约,合理统筹群众办事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安排办事群众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等候时间。(即时可办)
4.审批服务“自助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跨省通办”自助服务区,实现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社保、公积金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办理业务,方便企业办事。(复工复产可办)
5.审批服务“邮寄办”。对网上、自助服务终端无法办理并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可通过邮政EMS方式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可查询居住地附近EMS投递点,投递点也可上门揽收),通过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怎么能办”窗口办理,许可证照通过邮政EMS送达。(复工复产可办)
6.审批服务“就近办”。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同城通办”,引导企业和群众“就近申办”,充分利用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点,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复工复产可办)
(以上措施咨询电话:65150025)
二、全面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7.重点项目“优先办”。为疫情防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统筹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响应,联动联办。(即时可办)
8.项目审批“线上办”。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高线上“全流程”审批效率;疫情期间,对需专家评估、评审的立项等审查事项,采取“屏对屏”的方式,组织审批部门协助企业完成材料审批和推送,利用微信或“钉钉”视频系统进行评审。(即时可办)
9.项目办理“帮代办”。统筹组织相关审批部门业务力量,加强对项目单位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全过程业务指导;深入开展项目代办、上门帮办、现场协办、会商会办、联审联办、不见面办,确保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审批服务不减量、不降标、不延误。(即时可办)
10.项目受理“承诺办”。对于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专区或综合窗口先予受理并同时将材料流转至各审批部门进行审查,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鼓励企业复工复产。(即时可办)
11.施工许可“简化办”。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即时可办)
12.施工图审查“分批办”。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按标段分期分批在吉林市施工图审查中心申报审查,单个标段施工图设计完毕后,即可上传申报审查,减轻企业一次性准备材料压力,提升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效率。(复工复产可办)
13.工程测绘“联合办”。按照《吉林市工程建设领域“多测合一”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项目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需的各项测绘服务,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复工复产可办)
(以上措施咨询电话:65150050)
三、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4.公共资源交易“容缺办”。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项目立项文件、资金批复文件、项目业主或行管部门意见等其他证明材料,可通过“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容缺的要件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即时可办)
15.公共资源交易“有序办”。涉及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国计民生以及企业急需等重要、重大项目,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申请启动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优先开展或恢复交易。(即时可办)
疫情期间暂停开标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原定开标时间排序恢复交易,已在交易系统办理延期开标、取消场地的项目,接续预约开标时间和场地,进入流程即可。(复工复产可办)
16.公共资源交易“安全办”。交易项目各方主体可通过登录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lcity.gov.cn/jlsztb)查询相关招投标信息。(即时可办)
严格执行“六个不见面”,开标室内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监督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评标室内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入1人组织评标,专家评委在独立隔断标室就座。(复工复产可办)
17.公共资源交易“放权办”。将县(市)本级的政府采购项目限额由原来200万元(货物、服务)及400万元(采购类工程)分别提高至600万元和1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限额由600万元提高至1800万元,限额以下项目均下放至属地进行交易,赋予县(市)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复工复产可办)
18.公共资源交易“延时办”。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项目按照安排恢复交易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项目受理、场地安排、专家抽取、服务保障等环节,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延时服务,切实保障交易运行。(复工复产可办)
(以上措施咨询电话:65150036)
四、全面应用社会信用服务功能
19.信用修复“容易办”。引导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吉林市)”网站(http://credit.jlcity.gov.cn/)信用修复专栏进行网上学习,通过线上查询、手机短信提示等多样化方式供企业了解办理进度,优化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即时可办)
20.信用修复“快速办”。对防疫重点企业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审核认定可恢复信用的,在收到修复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撤下行政处罚信息,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即时可办)
21.信用修复“即时办”。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等相关重点企业优先办理,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申请启动修复“绿色通道”,即时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即时可办)
22.信用评价“精准办”。科学应用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归集的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信用信息,将公共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的企业推送至金融机构,实现精准对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的可获得性和授信额度。(复工复产可办)
23.信用融资“推广办”。全面推广和运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信易贷”平台),同步推进与“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对接,共享平台信用信息、金融产品和客户资源,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充分发挥“信易贷”平台的优势和作用。全面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复工复产可办)
(以上措施咨询电话:65150028)
五、全面做好各项服务保障落实
24.惠企惠民政策措施“公开办”。继续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惠企惠民政策手册专栏,收集整理各系统出台的涉及营商环境、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社会民生、减税降费等政策集中进行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获取。企业群众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推介专题(http://www.jlcity.gov.cn/zt/zwzt/hqhmzc/)查询各类惠企惠民政策措施。
25.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落实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会信用服务等工作,畅通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切实将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生产生活有序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