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吉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家属:
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至今年10月底没有认证且通过信息比对、街道(乡镇)核查均没有获取到相关信息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局拟于12月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待领取待遇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后,对暂停发放的待遇给予补发。请以上人员(具体名单请登录“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或“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查询)在12月10日前完成认证,避免因暂停发放养老金带来不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认证方法如下:
一、手机自助认证
1、吉林掌上社保
下载“吉林掌上社保”→待遇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2、老来
下载“老来”→社保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3、掌上12333
下载“掌上12333”→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4、中国领事(仅适用于境外居住人员)
下载“中国领事”→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
二、电脑自助认证
1、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http://jlsi.jl.gov.cn/)
打开“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页→吉林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网上认证中心→按提示完成认证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打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页→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本地居住卧床人员,家属可到居住地社区申请协助认证。
社保咨询电话:
0432-69912333
认证解答电话:
0432-69983051
地址:船营区福绥街1号社保业务经办大厅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