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政府提高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和校外劳动教育的重视”的建议
吉林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研学实践和校外劳动教育工作,依据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基教一[2016]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明确各研学基地审批管理各项细则,为落实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和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市教育局陆续出台了《吉林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管理细则》《吉林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吉林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等多部文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开展劳动实践教育,逐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发展。同时吉林市教育局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各研学基地根据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多个板块课程进行划分,配备专业的研学实践辅导团队,面向中小学生群体进行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研学课程讲解和辅导服务,为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和校外劳动教育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
二、关于“教育部门加大研学基地、企业机构的监督,规范研学企业和机构的承办标准”的建议
自2007年开始吉林市教育局依据《《吉林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管理细则》先后评选了六批研学基地,共有64家单位成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研学实践和劳动教育服务。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集红色教育、现代农业、现代工业、国防教育、科技教育、职业启蒙、冰雪运动研学与劳动教育格局。
在日常管理上,县(市)区级基地的申报认定和管理,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吉林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管理细则(2021年修订版)》进行指导、监管、考核、评价。市级基地的由吉林市教育局依据“细则”进行指导、监管、考核、评价。吉林市教育局就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每年依据“细则”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在收费管理上,吉林市教育局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不断加强和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收费管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要求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门票要减免30%以上。内设的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研学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按有关规定执行减免门票等优惠举措。在研学机构资质上,吉林市教育局要求各研学基地在申报时提供法人证、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视为有效。相关餐饮、消防、住宿、专业设施设备、认定等级等需有检验报告、文件批复、合格证、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视为有效。研学实践基地需提供研学基地指南或手册,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教育内容、师资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含师资认证证书复印件)、课程设置、服务标准、研学成果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材料。
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吉林市教育局将以年度为单位对原有64家研学基地(营地)进行考核,严格执行研学与劳动教育工作的公益性,对低保、困难学生进行减免政策,对考核后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取缔,不断规范研学企业和机构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启动考核、整改、退出工作机制。
三、关于“发挥政府平台企业优势”的建议
吉林市教育局将充分利用政府平台企业优势,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源利用,整合全市研学资源,将优秀研学课程、劳动课程征集活动纳入常态化工作日程,搭建平台推介优秀的研学与劳动教育基地(营地),定期评选研学实践和劳动实践教育先进单位,以优胜劣汰的方式提升地区研学课程向高质量方向发展。为政府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四、关于“助力我市副省级经济中心城市建设,扩大研学实践教育+旅游产业规模,拉动内需”的建议
吉林市教育局将助力我市副省级经济中心城市建设,扩大研学实践教育+旅游产业规模发展,积极主动打造吉长一体化研学与劳动教育联盟,在吉林市全域旅游框架下,打造吉长全域研学新经济增长点,实现生源互换,资源互补,经济互通新发展格局。为两地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动力。
吉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