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
“普惠性幼儿园”是一个新生概念,它至少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一是公办幼儿园;二是单位或集体兴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一般注重园所安全、用房配置、设施设备、经费投入、办园规模这些问题。普惠性幼儿园具备以下特征:一是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办园基本标准;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三是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
近几年,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越来越紧张,学位缺口较大,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建议:
一、明确职责,创新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扶持转化。
三、加强监督管理,打造安全园地。
四、坚持科学保教,提升保教水平。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幸福指数。
提案答复:市教育局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一、重视学前教育,做好发展规划
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规划引领,将学前教育纳入了《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吉林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同时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的结构体系和资源优势,谋划确定了“推进城镇小区幼儿园治理,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等民生事项,推动了学前教育向普惠性、公益性和优质化方向发展。
二、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硬件设施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要求,不断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兴办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1-2020年),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13所,新增建筑面积16.97万平方米,新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学位21231个。在园幼儿数达到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72%提高到了87%。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2017年以来,我市启动全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截至目前,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4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19.76%。其中,在园幼儿数为10684人,专任教师人数为623人。为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我市于2019年9月建立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完善了各级财政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合理制定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建立起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长效补助机制,从政策上引导和保障民办幼儿园申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
四、关于坚持科学保教,提升保教水平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坚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准绳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托,努力提升保教质量,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精神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不准”》的要求,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引导幼儿园将《纲要》和《指南》有关要求落实到幼儿园教育实践之中。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我市幼儿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市教育局一直以来给予民办学校(幼儿园)以适当的培训名额,促进全市教育和谐共同发展。省、市人社部门现已逐步将民办学校纳入相关表彰奖励工作中。在未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在表彰奖励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受同等权利。我局也将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共同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