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各类专项活动进校园”建议的答复
市教育局始终坚持规范各类专项活动“进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共同打造和谐育人环境。对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如维护稳定、消防安全、卫生健康等重要专项工作,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统筹安排,合理安排教师参与人数与频次,坚决杜绝随意扩展工作内容,不给教师造成不必要的工作负担,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同时,与教育教学内容无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存在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等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关于“减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负担”建议的答复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推动规范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市教育局明确要求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做到“凡进必审”,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坚决杜绝无关社会事务(活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疫情期间,市教育局组织动员教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双报到”志愿服务工作,是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开展的,同时结合各校教师实际情况灵活开展,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积极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服务群众意识,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符合政策规定要求。
三、关于“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建议的答复
教师考核评价是教师选聘、任用、薪酬、奖惩等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考核评价制度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市教育局始终坚持建立完善科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教师考核评价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切实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在教师考核评价中坚决杜绝提高门槛,擅自增设程序等问题,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确保教师考核评价公平、公正、公开。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吉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