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党和国家立足城市发展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推动城市更新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至今,我市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63个,涉及住宅楼1113栋、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8万户。随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持续推进,改造工作体量逐年增加,投资总量逐年递增,在国家补助资金及市、区财政配套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能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也可以为百姓提供多元的公共服务。我市在引入社会资本上,充分学习“劲松模式”等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坚持市场化主体,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挖掘停车、养老、托幼、垃圾分类等领域的商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全力打造开放协作、多方共赢的生动局面。但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改造标准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较少。我市老旧小区存量大、数量多、分散广,大多为“一五”时期大批建设的国有企业自有生活区、城市住宅区和公产住宅,这些小区都已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地下管网等配套设施常年缺乏维护管养,小区“欠账”较大。所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集中在市政配套、楼本体维修、小区环境提升等方面,改造内容还比较基础,部分小区由于缺乏资金支撑和空间用地,对于适老、托幼、停车等满足居民更高层面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植入较少,难以达到高标准改造,缺少社会资本参与的有效载体。
二是居民收入低,缺少长期维持的公共收益。老旧小区内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付费享受物业服务意识淡薄,建后小区专项收益不高,社会企业参与难以做到收支平衡,导致发行专项债、引入社会资本解决改造资金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企业参与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性不高。受经营业绩及企业性质影响,我市各管线专营单位参与改造积极性参差不齐,尤其是通信企业参与较差,架空线缆规整(落地)项目推进不理想。
受限于历史遗留问题、地方经济、人文环境等多方因素,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仍有较大掣肘,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努力打造符合我市旧改工作的社会资本引入模式,不断推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实现新突破、取得新佳绩。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