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齐丹峰为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豫为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免去:
王贺亮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刚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立军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石刚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许婷婷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静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东竹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铁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李会芳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王贺亮、徐敏波、杨栋宇、单丹丹、高博、马影、祝佳、邱连彭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
任命:
张扬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秦国微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