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3-28批补报 (2018年12月14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162 |
来信:2012年春,刘某某非法占用桦甸市红石镇加级河桥西侧农田,建设占地约300平方米的住房,无任何审批手续。此后,刘某某在该处建设广赢彩钢厂,非法占地约8000平方米,建设约3000平方米彩钢房,无任何环保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2013年,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对刘某某非法用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刘某某返还非法占有的耕地,但刘某某不但未返还耕地,还变本加厉在临近村民耕地上堆放垃圾和废弃料,且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将耕地变成垃圾场。针对上述问题,当地派出所出警10余次解决未果,当地村民上访4年之久也未得到任何处理结果。举报人要求刘某某返还非法占有的耕地,拆除违法建筑,赔偿数年来耕地未能耕种的经济损失。 |
吉林市桦甸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9日,桦甸市红石砬子镇政府、国土局、环保局、市场局、公安局、住建局和三湖保护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实地进行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
诫勉2人 |
(*) |
2 |
855 |
来信:磐石市石嘴镇和呼兰镇各有一家造纸厂,均无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有环保检查就停产,平时偷偷生产。石嘴镇的造纸厂生产期间将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的洼地坑塘,并随意倾倒固体废物。 |
吉林市磐石市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14日,磐石市环保局现场检查。“磐石市石嘴镇和呼兰镇各有一家造纸厂”属实;“均无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有环保检查就停产,平时偷偷生产。石嘴镇的造纸厂生产期间将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的洼地坑塘”不属实;“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属实。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
3 |
2169 |
来信:呼兰镇孤山村方解石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毁林5公顷建厂,生产期间扬尘、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该企业关停。 |
吉林市磐石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1日磐石市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呼兰镇政府组成调查组现场调查。 |
部分属实 |
磐石市环保局、国土局、呼兰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守法生产经营,严厉打击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
无 |
|
4 |
2228 |
来信:2018年秋季,有人在蛟河市松江镇爱林村八队二荒岭上盗伐林木50多棵,当地林场和稽查队未予监管。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0日,蛟河市林业局、爱林林场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爱林林场86林班,被盗伐林木10株,立木蓄积2.3439立方米,被砍伐树木有的被截成30至40厘米木段做为烧柴遗留在现场,部分树木已经丢失。被盗伐的树木分布在较大的区域,而且所检被盗伐树木的伐根也并不是同一时期所砍伐的。由于案发时间较长,案发地点离周边村屯相邻较近,地理位置情况较为复杂,违法人已无法查找。 |
基本属实 |
将由蛟河市林业局监督蛟河市爱林林场,于2019年5月10日前补种100株树木。蛟河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大公益林巡护力度,加强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做到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无死角,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
无 |
|
5 |
3255 |
来信:一是松江镇插树岭村峡谷漂流项目,无任何审批手续,在河流上游挖水库,占地约1公顷,大肆砍伐水曲柳等珍贵树种,造成周边山体水土流失严重;水库储水放流,危害河两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有暴雨就淹没河两岸水田,导致水田种植户全部停产,破坏面积达5、60公顷。二是插树岭村蛟河林区有人养殖林蛙,毁林挖池塘,影响防汛。 |
吉林市蛟河市 |
生态 |
2018年11月25日,蛟河市林业局、国土局、水利局、松江镇政府、爱林林场到现地进行调查。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蛟河市林业局爱林林场负责监督常某杰、常某萍于2019年6月底前对非法侵占的林地进行植树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行政警告2人 |
(*) |
6 |
3342 |
来信:延安路尚都东郡小区2号楼“鑫泉大浴池”,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地沟,散发异味扰民。举报人曾向当地市长公开热线和环保局反映未果。 |
吉林市昌邑区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26日,延安街道办事处、昌邑区住建局、环保局现场调查。该浴池日常产生的均为生活污水,污水均通过地下排污管线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沟无污水排放痕迹。 |
不属实 |
无 |
无 |
|
7 |
3407 |
江南乡小孤家子村唐家崴子“赵家渔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曹家寨山庄”,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上述两处山所处区域均是林区,属于违建,经营期间生活污水经管道直排松花湖,污染湖水,已持续2年,至今无人监管。 |
吉林市丰满区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11月27日,丰满区国土分局、环保局、林业局、江南乡政府现场核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赵家渔庄的违法问题,待诉讼期结束后,如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丰满国土分局将继续履行催告程序。如不按期履行催告,2019年3月15日前,丰满区国土分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无 |
(*) |
8 |
3483 |
一是2014年,开原镇开原林场内乌金屯林地有村民破坏林地进行复耕,每年仍领取国家补偿款。二是前开原村国家工程防护林被部分村民承包,种植树木。三是2006年,大安村北山的三北四期防护林,在原开原林场场长刘某名下。四是2014年,前开原村水库北山的三北五期国家防护林也在个人名下。 |
吉林市舒兰市 |
生态 |
2018年11月28日,舒兰市林业局进行现场核查。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2019年5月31日前由舒兰市开原林场收回该地块,并补植造林。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