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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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批 (2018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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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4118 |
一是朝阳镇兴安村14社村民韩某某和谢某某在村内共饲养了100多头牛,养殖期间,散发严重异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二是2016年10月,兴安村4社村民谢某某,在该村集体林地内,建设会所、山庄,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其中有5000多平方米是占用自然林建设的。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第二个问题:舒兰市林业局将在2019年2月28日前对谢某某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建并恢复林地原状。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舒兰市林业局将在2019年11月30日前依法向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2020年5月30日前由法院裁定的主体依法强制拆除违建并代履行恢复林地原状。 |
诫勉谈话1人。 |
(*) |
2 |
4134 |
来信:2017年7月,举报人购买了永吉县双河镇双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西阳农牧农民合作社的土地种植人参,购买合同中明确显示该地可以种植中药材和人参。2018年10月23日至24日,在未接到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当地政府雇用挖掘机和旋耕机强行破坏了全部参地。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行为属于“一刀切”。 |
吉林市 |
其他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违法违规参地清收还林的通知》、《吉林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违法违规种参地块起参还林工作的通知》、中共永吉县委办公室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铲除非法参地的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永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毁坏种参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移栽或自行清除的参地采取强制铲除措施,并于2019年6月底前由西阳镇政府组织还林。 |
无 |
(*) |
3 |
4148 |
珲春街庆丰小区84号楼1单元楼下“小碗菜”饭店,每天凌晨4点多开始做早餐,经营期间搅面机和排风机噪声扰民。 |
吉林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
青岛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该饭店监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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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55 |
一是西阳镇红石村村书记苏某某非法侵占国有林地,滥砍滥伐,毁林种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双河镇林业派出所反映未果。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后,吉林市纪委、吉林市林业公安局、永吉县林业局、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双河镇林业派出所一起给出的答复是部分属实。现举报人提出异议,林业部门通过林相图显示林地面积9.8垧,而2008年林相图显示该林地面积是7.8垧(其中4垧为的国有林地,剩余为开荒地),举报人认为苏某某侵占林地实际面积近12垧。二是苏某某在国有林地上修建2个水库,毁坏树木几千棵,破坏生态环境。三是苏某某在水库旁毁坏林地,开垦耕种。举报人称永吉县政府未如实核查上述问题。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第一个问题:鉴于上述部分国有林地未经审批,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遏制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的通知》、《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环保督查“举一反三”涉林案件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待森林公安机关对本案侦办结案后,由林地所有权者西阳林场收回并于2020年12月底前还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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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177 |
一是九站街道新立村后街东北方向50米处有一堆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夏天有很多蚊虫,且异味非常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已持续4年。二是新立村4队东北方向有人在荒甸子上非法采矿石。三是新立村村书记邵某某占用村里四荒地建二层楼,挖鱼塘。四是新立村西大坑被村书记邵某某发包出去之后,堆放砂石料。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第一个问题:为有效解决村民随意倾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吉林经开区管委会计划2019年再购置投放一批清理器具,增设一批保洁人员,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垃圾绿色清运工作水平。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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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178 |
舒南路洪林小区1号楼西侧有一条无名臭水沟,异味大,影响环境卫生。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雨排明渠由舒兰市水务集团进行处置,全部纳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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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188 |
鸡冠山村5社河套内均是生活垃圾,一直无人清理。举报人担心垃圾流入松花江内,污染江水。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为降低村民散落垃圾发生率,小白山乡政府制定有效措施,为村民定期发放垃圾袋,由乡环卫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定期上门收取垃圾,统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同时,要求村委会对鸡冠山村内、河道周边加强日常管护,定期排查,杜绝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发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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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223 |
石咀镇南侧广利采石场,生产期间产生噪声扰民,采石活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吉林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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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239、4267、4268 |
来信:龙潭区佳晟怡景小区附近有多家化工厂,夜间偷着生产,经常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空气。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未果,区政府承诺搬迁至今无结果。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在未完成搬迁工作期间,龙潭区(吉林化工园区)已组织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详细执法检查方案,加大检查频次,持续检查上述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在企业未搬迁之前停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杜绝违法生产。同时,吉林化工园区进一步组织力量与企业进行深度洽谈,并计划将吉林市优一库工贸公司、吉林市龙宽工贸公司、吉林市恒诚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于2020年年底前搬迁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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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255 |
来信:2017年以来,厦门街沿街饭店直排餐厨垃圾进入下水道,导致附近下水井时常出现脏水外涌现象,气味刺鼻,部分商家用水泥封堵门前下水井。 |
吉林市 |
异味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 |
高新区公用事业局已将厦门街2号楼列入2019年小区改造整治计划。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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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266 |
来信:烟筒山镇南庆街爱民胡同街道两边的边沟,多年来无人疏通、清沟,排水十分困难,夏季臭气熏天,汛期平房进水。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烟筒山镇政府将于 2019年春季化冰期后开始进行施工,对该路段两侧边沟进行加宽、加深,对下水进行疏通,解决该路段排水不畅的问题,同时组织汛期平房进水的居民户对自家门前屋后排水沟进行清淤,使排水畅通,解决汛期低洼处平房进水问题,此项工作定于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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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282 |
来信:乌林乡刘家店村村书记刘某某,非法在刘家店林场毁林挖养蛙池10余座,面积从几百平方米至千余平方米不等,并在林地内建设房屋。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今后加强林地和林木的监管,严禁在林地内私挖养蛙池等破坏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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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420 |
来信:举报人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3409号信访件反映的“桦甸市林业局八道河子林场新开河村,2016年8月4日张某某在赵大鸡森林公园毁林220公顷砍伐树木,用于种植人参,破坏生态环境。附近村民当时向新开河林场举报,回复为合法毁林种参。2016年10月和11月举报人两次向桦甸市森林森保大队举报未果”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当地政府大事化小,把“清林”幼树变成了清理枯树,并找普通工人为相关责任人顶罪。2018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吉林肇大鸡山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某公司)非法破坏5公顷林地种参,继续大肆破坏生态。 |
吉林市桦甸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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