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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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批 (2018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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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3664 |
来信:舒兰市水曲柳镇六道村七道屯村民吴某,在该村承包了50垧林地合同尚未到期,林地被村委会违法转包给他人,该承包人非法砍伐林木,开采黏土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针对上述两起立案事件,舒兰市林业局将在2019年3月24日前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水曲柳镇政府、六道村监督违法责任人在2020年5月31日前对涉案地块完成补种树木和恢复林地原状。 |
诫勉2人。 |
(*) |
2 |
3668 |
来信:自2014年以来,彭某某伙同他人,非法在松花江曹家湾子至北甩湾禁止采砂江段采砂,破坏江段面积达20余公顷,造成蔡屯村和西门渡口屯水利泵站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周边村民100余公顷农田无法得到灌溉,给村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为彻底杜绝非法采砂现象,昌邑区农业水利局已将江边唯一一条用于运砂的道路封堵,现封堵状况保存完好。 |
无 |
(*) |
3 |
3699 |
白石山林业局双山林场93林班内有一家占地5公顷的石场,破坏天然林第采石,现该处已改为种植木耳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 |
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对刘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做出行政处罚,行政罚款已执行完毕,2018年11月20日,由蛟河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种植木耳的林地进行恢复原状工作。 |
给予1人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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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711 |
2018年10月9日至18日,吉舒镇丰广村4社刘某某盗取矿山渣土牟利,以每立方10元价格卖给龙山区乌拉街砖厂陈某某,获利10多万。 |
吉林市 |
其他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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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731 |
旺起镇丰满屯村新村临近松花湖,湖旁的山上都是坟墓,有人到山上上坟烧纸时,浓烟滚滚,空气污染严重。此外,山上到处都是废气的塑料袋,污染环境。举报人向督察局反映后,有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检查,但未解决。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丰满区政府、吉林市民政局按计划进一步开展松花湖近湖区内散埋乱葬集中整治工作,防止新的私埋乱葬行为发生。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在全市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 |
诫勉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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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732 |
天岗镇太平山大队书记谭某某,在该村6社转新湖上开办采石场,现已关闭2年,但场内仍堆放石头残渣等,占地面积约4公顷,无人清理,影响村民耕种通行。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蛟河市国土局将进一步督促采矿权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自行对堆放的废弃石渣进行清理,于2019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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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749 |
来信:隆昌新城1号楼和6号楼楼下的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和噪声扰民。 |
吉林市 |
油烟 |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联合调查组对噪声超标的4家饭店下达了《餐饮业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立即对噪声进行停业整治,未达到要求前不得营业。目前,4家饭店已停业整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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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750 |
来信:江北乡哈达村铁西“三角线”内的88户村民,常年受火车噪声和烟尘困扰,火车运行,导致居民出行困难;吉林铁路局在哈达村征用了一处建污水处理厂的地块,但是并没有建厂,而是在该地块上养花、种树和养鱼,并将生活污水直排入牤牛河,污染河水环境。 |
吉林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龙潭区商务局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务段沟通,明确:吉舒线K12.153、长进0.265道口,在2017年概算文件中已批复进行改造,并已列入2019年吉林市重点改造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九江线K12.153道口改造方案已列入吉林市西环线改造项目中,现已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前完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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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758 |
来信:吉林市站前西广场地下出租车场,排风设施时开时停,汽车尾气呛人;环卫部门日常清扫不及时,地面扬尘大。 |
吉林市 |
扬尘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地下出租车场设施维护和保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将进一步加强每日巡查工作,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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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766 |
来信:2014年建设的雾凇东路立交桥,距离四川路三角线铁路住宅过近,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影响附近铁路住宅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质疑该立交桥建设是否有环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吉林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昌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车辆超速超载违法行为,降低过往车辆噪音干扰。同时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将协调市环卫管理中心出动干扫吸尘车,加强对雾凇东路立交桥的干扫吸尘作业,天气状况允许时,即开展洒水和机械化洗扫作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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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769 |
来信:2005年6月9日,土城子乡聂司马村麒麟砂场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为期10年的采砂石合同,存在以下破坏环境的问题:一是从未取得开采许可证,开采的时间和面积均已超出合同规定范围;二是开采期间,毁坏该村5000平方米林地;毁坏河堤,在河道内采砂,挖掘面积为3000米长、约50米宽;毁田采砂,侵占农田约1000平方米;三是该砂场夜晚作业产生的噪声和白天运砂车产生的扬尘严重扰民。2014年秋季,吉林市政府综合治理执法大队曾查处该沙场,责令其停业并拆除房屋,但两周后该沙场继续开采。举报人曾多次向吉林市水利局、河道处、国土局反映,至今未果。举报人要求依法追究麒麟砂场老板董某的刑事责任,赔偿13年来对村民造成的损失,将非法开采的土地恢复原貌,退还其侵占的林地,修复河堤,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
吉林市 |
其他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根据吉林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昌邑区农业水利局将督促董某尽快对相关船舶设施进行清理,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该工作于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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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778 |
来信:吉林艺俪家苑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善林寺续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一直存在回填土源不足和恢复植被腐殖土无土源的问题。为解决土源不足问题,2017年12月中旬,经请示金沙镇政府后,该公司在大兴码头启动了大型套子清淤工程。2018年1月26日,桦甸市水利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清淤工程,撤出设备听候水利主管机关的依法处置。2018年9月10日开始,金沙镇政府组织当地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拆除该公司清淤筑成的土坝,并雇用废旧采金船,向松花江中倾倒该公司清淤出来的土。举报人认为金沙镇政府向松花江中倒土的行为,会对松花江造成二次污染。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按照水利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金沙镇政府将联合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于2019年5月末对剩余堤坝完成拆除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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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784 |
来信:光明路南段金城小区E座一楼的“小伟餐车一号店”饭店,在该楼楼顶建有两根烟囱,经营期间排放大量烟尘,污染空气。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 |
桦甸市执法局要求饭店业主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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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789 |
来信:一是2013年7月14日,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口钦村六社村民王某某、李某二人,非法占用该社集体自然林和高某某的退耕还林地建设养猪场,随处堆放粪便,导致多株松树死亡。举报人于当年向昌邑区环保局和林业局投诉,经林业局认定,高某某退耕还林地为0.716公顷,并非高某某所说的0.9公顷,养猪场所占用的林地为养猪场用地。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高某某曾准备向督察组反映此问题,昌邑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告知会为其解决此问题,但至今未予解决。二是该社李某文非法占用集体自然林建养鸡场,李某忱、李某军非法毁坏3-4公顷林地建养鸡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上述问题已反映多次,但至今无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第一个问题:昌邑区林业畜牧局将积极督促企业拆除侵占林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确保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造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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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790 |
来信:新农街北沟村内有多家养殖户,畜禽粪便随处堆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
吉林市 |
水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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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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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793 |
来信:金珠镇往晨鸣造纸厂方向道北农田里,有三个沙场强占农田,非法采沙,生产运输期间产生大量扬尘,噪声扰民。举报人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上述问题,但金珠镇政府一直未予解决。举报人要求取缔上述3个沙场,恢复农田。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
龙潭区金珠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处堆放物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如发现防尘网有破损或覆盖不严密现象,将督促立即更新,有效控制扬尘产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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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808 |
来信:永吉县岔路河镇吉长公路北侧有近百户居民冬季烧煤取暖,排放大量烟尘污染周边空气。 |
吉林市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
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将在2019年进一步与该区域居民协调沟通,同时结合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力争在2020年底前将该区域居民的自用锅炉取缔,纳入供热管网,解决供热和环境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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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809 |
来信:盖某某和马某某非法破坏经开区七家子村的土地资源牟利,盖某某在七家子村土地上挖坑采砂几百万立方米,将砂石加工成修路材料或直接外售牟利,挖砂后形成的部分大坑用土或生活垃圾填平,其余大坑由马某某用自己单位施工的土填平。 |
吉林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
部分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