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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日期:2018-12-06    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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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1                                                     20181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3410

    白石山镇皮河村2队有一家采石场,在本村附近的河道上非法采石,每天夜间开采并运输石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
蛟河市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
1129日,省林业和草原局派出核查组对该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核查组经调阅蛟河市林业局及富江采石场相关档案资料,蛟河市富江采石场占地批复的面积共计为:8.2771公顷。20181129日核查组组织白石山林业局技术人员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地实测,确定富江采石场实际占用林地面积5.5002公顷,未超出占地批复的面积经营。
    2018
1130日,核查组经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富江采石场在施工作业期间确实存在夜间作业、运输扰民行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现该石场已停止施工,暂不存在夜间开采并运输石料的情况。

基本属实

    调查组已告知附近村民,如该采石场继续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扰民,附近村民可向属地环保部门进行举报。

*

2

3430

    来信:红旗街道四合村村书记兼主任李某某和前任村书记于某某,勾结商鸿地产商,未经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四合村1社基本农田45公顷,以及45公顷基本农田以外的55公顷耕地,取土、挖沙、采石、堆放废品和建筑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
丰满区

土壤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9日,丰满区国土分局、红旗街道现场调查核实。
   
“村书记李某某和于某某勾结地产商,未经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四合村1社基本农田45公顷”问题,不属实。20106月,为实施小白山总体改造开发建设,吉林鸿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丰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开发项目建设协议书》,项目选址位于小白山以西,滨河街以东,北至白山路,南至温州路的4个地块,总用地约76.3公顷。以上4个地块,依据《吉林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界定,均属于建设预留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基本农田存在。201099日,该项目取得了吉林市建委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获准对拟开发建设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20131230日,鸿博实业与丰满区红旗街四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征收协议书》,对四合村部分土地进行征收。截止目前,征收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剩余部分土地仍在协商。
   
“非法占用四合村1社基本农田以外55公顷耕地”问题部分属实。在已完成征收的土地上存有沙堆4处,为鸿博实业开发建设地下车库时的余料,在此处进行存放,四处沙堆占地1.7317公顷(村庄0.0864公顷;一般耕地1.6453公顷)。鸿博实业堆放沙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丰满区国土分局已于2018810日立案,20181016日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以上土地进行了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地块范围内1.7317公顷耕地已遭到严重损坏,无法进行正常农业生产和耕种使用。
   
“取土、挖沙”问题属实,“采石、堆放废品和建筑垃圾”问题不属实。在已完成征收的土地上,没有发现采石、堆放废品和建筑垃圾行为和现象,但存在四处平整过的土地,为20177月丰满区遭遇特大洪水侵袭时,因加固温德河抗洪救灾需要,取土、挖沙装填防洪沙袋所用。2017年水灾过后和20189月,鸿博实业先后将四处取土地块进行了覆土恢复和平整工作。因该行为系抗洪应急需要,且及时进行了恢复,丰满区国土分局未立案处罚。

部分
属实

    针对现地堆放沙堆问题,市国土部门已要求鸿博实业负责清运,并于201997日前完成,逾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照鉴定结果,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对涉及刑事犯罪问题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

3

3435

    辉发河牛心镇虎龙村陈家屯段,从10几年前开始,有人在此河段盗采河沙,导致2018年附近农田灌溉用水不足,影响耕种;挖沙之后河里产生很多深坑,曾出现淹死人畜的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吉林市
磐石市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磐石市水利局、牛心镇政府到现场核实。
   
“辉发河牛心镇胡龙村陈家屯段,从10几年前开始,有人在此河段盗采河沙,导致2018年附近农田灌溉用水不足,影响耕种”部分属实。2011年前水利局未对该段审批过砂厂。2011年至2012年期间,该河段砂场通过磐石市水利局审批,为合法采砂。2013年至今水利局没有审批过该段砂场。2017818日和201864日,水利局河道站就该段发生的2起非法采砂事件,对非法采砂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对其非法采砂现场进行了恢复。
   
牛心镇虎龙村陈家屯段农田灌溉主要采取泵站提水方式,2018年前未曾出现灌溉用水不足的问题,2018年春季干旱,辉发河整体水位下降,泵站提水量无法满足灌溉需求。虎龙村支部书记于20185月春灌期间向牛心镇政府反映此问题,镇政府协调磐石市水利局,会同该村在辉发河陈家屯段采取截流的临时措施,有效解决了泵站提水灌溉的实际问题。
   
“挖沙之后合理产生很多深坑,曾出现淹死人畜的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属实。由于近几年该河段未审批采砂,过去形成的深坑通过河水的冲刷已基本淤平。仅2000年陈家屯段曾发生一起村民赶车过河溺亡事件。

部分
属实

 

4

3450

    桦甸市长大公司在永吉街道孙家屯村8社集体耕地内挖煤炼油,造成地面塌陷,长大公司撤走后向当地村民支付了相关赔偿款款项。2013年,原村书记邱某某与原8社队长于某某为牟私利,在未征得社员同意的情况下,与张某某公司签订合同,允许张某某公司在8社集体耕地内堆放张某某从桦甸市热电厂购买的废弃炉灰,造成此处耕地无法耕种,并且卸炉灰时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空气,周边能见度极低。举报人曾多次向桦甸市政府反映未果,当地村民自发组织看守制止该公司卸废弃炉灰行为,却屡遭张某某恐吓。目前,该公司仍在此处耕地内堆放废弃炉灰。

吉林市
桦甸市

土壤
生态
扬尘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桦甸市永吉街道、国土局、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
   
“桦甸市长大公司在永吉街道孙家屯村8社集体耕地内挖煤炼油”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孙家屯八社耕地在成大公司(群众反映的长大公司)的采矿权范围内,由该公司依法对该区域的地下油页岩资源进行开采,并非在耕地上挖煤,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采出的油页岩通过皮带运输通道运到干馏厂炼油,干馏厂是依法审批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炼油问题。
   
“造成地面塌陷,长大公司撤走后向当地村民支付了相关赔偿款款项”问题属实。塌陷区域在采矿权范围内,成大公司已对村民塌陷耕地给予了一次性补偿,补偿款已发放完毕。该公司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矿山闭坑后对塌陷区进行恢复治理。
   
2013年,原村书记邱某某与原8社队长于某某为牟私利,未征得社员同意的情况下,与张某某公司签订合同”不属实。在该处堆放热电厂废弃炉灰的为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堆放的。原村书记邱某某和原8社队长于某某未曾与该公司签订合同,也没有与群众反映的张某某签订合同。
  
“造成此处耕地无法耕种问题”属实。现场存在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堆放的炉灰,占用土地面积19695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3560平方米;耕地6135平方米。此处被炉灰覆盖。
   
“卸炉灰时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空气,周边能见度极低”问题属实。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从原桦甸市热电厂购买炉灰,用自卸翻斗车拉运至现有堆存场所,由于没有有效防止扬散措施,卸车时产生扬尘。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该灰堆防尘网老化破损。针对该公司未妥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污染的行为,桦甸市环保局于20181127日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181129日,桦甸市环保局再次到现场核查,该灰堆已重新采用防尘网覆盖。
   
“举报人曾多次向桦甸市政府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桦甸市政府未收到过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
   
“当地村民自发组织看守制止该公司卸废弃炉灰行为”问题属实。孙家屯村八社社主任李某于201410月曾组织村民自发制止该公司倾倒炉灰行为。
   
“屡遭张某某恐吓”问题不属实。村民在制止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公司倾倒炉灰时曾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生过口角。
   
“目前该公司仍在此处耕地内堆放废弃炉灰”问题属实。经现场查看,灰堆确实存在,但2018年没有继续卸炉灰行为。针对此问题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2019630日前完成对违法主体的处罚。

部分
属实

   
   
针对在耕地上堆放炉灰的问题,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2019630日前完成对违法主体的处罚,20191231前将由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彻底清除,并恢复耕种条件。

诫勉谈话1人。

 

5

3460

    莲花街与吉林大街交汇处,公铁立交桥上有人非法建盖小二楼经营烧烤,营业期间烧烤气味刺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环境卫生,此情况已持续3年。举报人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吉林市
昌邑区

油烟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127日,市城管执法局现场核查。“莲花街与吉林大街交汇处,公铁立交桥上有人非法建盖小二楼经营烧烤”情况属实。莲花街与吉林大街交汇处,公铁立交桥上确有群众反映的违建小二楼经营烧烤。
   
“营业期间烧烤气味刺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环境卫生,此情况已持续3年”不属实。该饭店于20179月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日常跟踪监管及与属地社区了解未发现此问题反弹。该饭店门前有环卫制式垃圾桶,周边未发现垃圾随意丢弃现象。
   
“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不属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285298号问题:“昌邑区吉林大街的小两口串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当时饭店已按市城管执法局整改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设置专用烟道。此后城管人员一直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定期对该饭店油烟排放及周边环境予以跟踪督导,未发现此问题反弹。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当日已责令该饭店进一步落实文明经营相关要求,保证垃圾及时清运,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按时清洗、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

基本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违章建筑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全市三年拆违行动计划要求,已将其列入2019年违章建筑整治计划,2019年年底前完成拆除。
   
针对油烟排放及周边环境的问题,吉林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业户跟踪管理。

 

6

3462

    永吉街道西台子村高家沟屯内主干道上被村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一直无人清理,影响环境卫生。

吉林市
桦甸市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127日,永吉街道联合西台子村委会对高家沟屯内垃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永吉街道西台子村高家沟屯内主干道上被村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属实。举报地点发现堆放垃圾共2处,一处距离高家沟桥约300米,一处距离高家沟桥约400米,堆积在巷路路边,是生活垃圾,共约20立方米,由附近村民随意丢弃堆积产生。
   
“一直无人清理”的问题不属实。西台子村曾多次对群众反映的两处垃圾堆进行过清理。

基本
属实

    20181128日,永吉街道对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走,现已清理完毕。

 

7

3472

    广泽紫晶城小区3号门门前有位贩卖烤地瓜的商贩,占道经营,烤地瓜时产生油烟扰民,周边垃圾遍地,在三号门前堆放柴火,堵塞消防通道。20181123日,举报人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未果。

吉林市
船营区

大气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126日,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广泽紫晶城小区三号门门前有贩卖烤地瓜的商贩,占道经营,烤地瓜时产生油烟扰民,其在引火时产生烟尘。
   
“周边垃圾遍地问题”不属实。现场未发现周边垃圾遍地现象,经了解烤地瓜摊营业时没有垃圾遍地现象。
   
“在三号门前堆放柴火,堵塞消防通道”不属实。三号门前无柴火堆放及阻塞消防通道情况,
   
20181123日,举报人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未果”不属实。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曾经接到举报人反映此问题,当日即查处,由于烤地瓜商贩是低保户,又曾身患重病,生活十分困难,执法人员通过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当事人同意5日内自行停止违章占道,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018
1126日,市城管执法局第三支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活动,清理占道堆放的物品。20181127日,当事人停止了占道经营行为,自行清理了占道堆放的物品。

基本
属实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成辖区市容支队加强长效管理。

 

8

3486

    一是自2014年以来,西阳镇南响水村常年有外来人员,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草甸子上开采草炭土出售牟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南响水村响水河,每天晚间有人在此开采砂石。

吉林市
永吉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1127日,永吉县国土局现场调查。201512月至20161月,长春市人孔某某在西阳镇团山子村非法开采草炭土,201614日,永吉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有非法开采泥炭资源的问题”,并将该案移交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16日前期调查。2016314日,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认定该案涉嫌刑事犯罪。2016412日,市国土资源局向吉林市公安局提交了《关于永吉县西阳镇团山子村无证开采泥炭资源明显涉嫌犯罪的通报》,同时抄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备案。2016913日,永吉县公安局对孔某某非法采矿案正式立案侦查。2017525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孔某某下达《刑事判决书》。20161122日,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永吉县财政局没收现场采出的泥炭土,2017428日,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委托吉林华辰拍卖有限公司对无证开采的泥炭进行拍卖。
   
近几年来,除查处孔某某非法开采泥炭案件外,在南响水村、团山子村范围内没有发现其他泥炭开采行为。该泥炭开采现场原为荒地,目前已恢复平整,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1127日,永吉县水利局会同西阳镇政府现场调查。南响水村河段确实存在非法采砂现象。荣某某自20181124日至26日夜间,在河道内用挖掘机等设备连续盗采砂石,且白天也有盗采行为,盗采的砂石堆放在岸边两处场地内。
    2018
1127日,永吉县水利局责令荣某某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对盗采砂石进行封存,查处结束后盗采砂石用于平整河道及河道护堤。同时对荣某某盗采砂石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属实

    第一个问题:永吉县国土资源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管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逐步自然恢复。
   
第二个问题:永吉县河道堤防管理站将进一步加强对县河道的管理,强化河道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9

3493

    2006年,西阳镇兴隆村十社村民郑某某,将其承包的10垧自然林中5000棵树木砍伐,后栽种杨树,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
永吉县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永吉县西阳镇政府、西阳林业站、市稽查支队现场调查,其中;
  “将其承包的10垧自然林中5000棵树木砍伐”不属实,“栽种杨树”属实;郑某某是1990年承包的该地块,面积13-14公顷左右,原林权所有者为兴隆村十社。2006417日郑某某提出的“改造林相申请”经林业部门同意,保留现有目的树种,空闲地栽植杨树,西阳林业站对清林植树过程进行了监督,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栽植杨树符合造林设计规程,属抚育造林。
   
经询问当时给郑某某干活人员刘某、常某某,二人证实当时没砍大树,只是清林下杂草及榛柴杚(实为荒山内萌生的非树木,属造林地进行的正常扶育除草),以便于植树。实地踏查没有找到盗伐林木的伐根。西阳林业站、西阳林场对兴隆村10社天然林进行地毯式排查,没有发现被盗伐林木的现场。在郑某某承包的林地内,除2006年营造的杨树林外,保留有天然林片。现地植被、树木长势良好,已成林。

部分
属实

  永吉县林业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防止清林中出现毁坏林木行为发生。

  无
   

 

10

3516

    来信:20181026日,吉林市渔政港督和铁投公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对松花湖内5家养鱼户的养殖设备进行强拆。举报人认为上述养殖户被政府强制拆除属于典型的环保“一刀切”问题。

吉林市
丰满区

其他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
1128日,松花湖渔政处现场调查。
   
举报称“吉林市渔政港督处和铁投公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对松花湖内5家养鱼户的养殖设备进行强拆”基本属实。孙某某等5户养殖户为已到期的非法养殖户,拦网养殖对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危害。管委会渔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分别向他们下达了《渔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限20181024日前拆除拦网养殖设施;限期内不拆除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于1025日、26日和31日依法拆除拦网养殖设施。限期内该5户未自行拆除,渔政部门分别于20181025日、26日和31日,依法拆除了他们的非法拦网养殖设施。
   
举报称“拆除行为属于典型的环保‘一刀切’”不属实。孙某某等5户养殖户的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已没有合法手续,其拦网养殖行为属非法养殖,且严重破坏鱼类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依法拆除其拦网养殖设施合法合规。

部分属实

 

11

3519

    来信:滨河小区44号楼1单元的俊嘉汽车美容中心,洗车时水泵发出的噪声严重扰民。

吉林市
舒兰市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舒兰市滨河街道、环保局现场核查。“洗车时水泵发出噪声”属实,“严重扰民”不属实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滨河小区44号楼1单元的俊嘉汽车美容中心”为舒兰市保时洁骏嘉爱车美容微修工作室,每天经营时间为早7点至晚430分。产生噪声的设备为一台绿霸高压清洗机,但工作室已对清洗机进行了隔音封闭,对棚顶进行了隔音棉封闭处理。
    2018
1127日,舒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工作室产生的噪音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昼间I类标准,晚430分后不营业,不存在营业期间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    

部分
属实

 

12

3549

    来信:丰满街综合楼1单元楼下有一家浴池,由于该浴池排水量大,造成该单元的下水管破损,导致粪污直排地沟内,异味扰民。

吉林市
丰满区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8日,丰满街道现场进行核查。“丰满街综合楼1单元楼下有一家浴池,由于该浴池水量大,造成该单元的下水管破损,导致粪污直排地沟内”不属实。该浴池自建排水系统,并入市政下水管线,没有发现管道破裂现象,楼道里的异味与该浴池排水无关。
   
“异味扰民”属实。举报人所称的异味是该楼2单元地沟内散发的气味。该单元曾发生过上下水管破裂现象,修缮后,仍有部分污水残留地沟底部,冬季供热后,地沟内温度升高,导致沉积物发酵产生异味。20181128日已在该楼张贴公告,告知居民将进行地沟清理施工,截止20181130日,丰满区住建局已将地沟内的沉积物清掏完毕,已封闭地沟出口。同时丰满街道每天用消毒液进行消杀,去除楼道内残留异味,保障居民健康。

部分
属实

 

13

3564

    来信:一是缸窑镇镇内有两2家碳素厂,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二是缸窑镇有“张四”、“张二”、“郭家”、“杨家”、“孟家”、“关家”等6家养殖户,畜禽粪便和尿液随意排放到大街小巷,产生臭味严重扰民。

吉林市
龙潭区

大气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1127日,龙潭区环保局、缸窑镇政府现场进行调查。,
   
群众反映的“缸窑镇镇内有2家碳素厂”属实。缸窑镇有两家碳素厂分别为吉林市万林碳素有限公司和吉林市成信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万林碳素已于2018124日被采取彻底断电措施,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生产迹象;成信碳素目前在封闭厂房内正常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粉尘污染。2018121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1127日,龙潭区缸窑镇政府、林业畜牧局、环保局现场进行调查。群众反映的“缸窑镇有“张四”、“张二”、“郭家”、“杨家”、“孟家”、“关家”等6家养殖户,畜禽粪便和尿液随意排放,产生臭味”情况属实;“排放至大街小巷”情况不属实。
   
在“张四”经营的6处养殖场中,均建有粪污储存池,粪池容积900m³,鸡粪储存于储粪池内。其中学校养殖场导流渠存在渗漏问题;碾子沟养殖场发现粪污储存池未封闭有臭味产生。上述6家养殖场附近约有4000公顷土地,乌拉街、大口钦、缸窑镇部分村屯村民均到临近养殖场收取鸡粪,用于回田。
    2018
1115日,龙潭区环保局针对学校养殖场导流渠存在的渗漏问题和碾子沟养殖场存在的粪污储存池未封闭有臭味产生问题,对吉林市永福养殖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11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张二”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粪便堆积发酵后,用于自家农田使用,现场有少量粪污流入圈舍后的小边勾内。
   
“郭家”养殖户有粪污储存间,粪便堆积发酵后,用于自家农田使用,现场有部分粪便堆放在位于道边的自留地内。
   
“杨家”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产生的粪便堆入圈舍后自家农田内,用作回田。
   
“孟家”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粪便堆在圈舍前20米处,用于自家农田使用。
   
“关家”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粪便堆在圈舍前,圈舍距离路边较近,有少量粪污流入路边沟痕迹。

部分
属实

    第二个问题:一是针对学校养殖场导流渠存在渗漏问题,由龙潭区缸窑镇政府牵头进行防渗漏管线施工工作,于2019531日前完成。二是龙潭区缸窑镇政府要求“杨家”、“孟家”、“张二”和“关家”4家养殖户,于2019731日前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同时,督促各养殖户及时清理圈舍和储粪池,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好消毒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臭味产生。三是龙潭区林业畜牧局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四是龙潭区环保局责令吉林市永福养殖有限公司(“张四”经营)于20191031日前将东山养殖场、学校养殖场、碾子沟养殖场、河西养殖场由湿法改为干法储存,解决粪污储存问题。

 

14

3565

    来信:江湾路江湾馨城小区有一家“胡桃里音乐酒吧”,在小区住宅间的裙房后(面对小区里面)安装了两个大功率排烟风机和双排排烟管道,排放油烟异味和风机噪声扰民。

吉林市
昌邑区

油烟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
1126日,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昌邑区环保局现场调查。
   
胡桃里音乐酒吧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通过门市后裙楼楼顶独立烟道规范排放,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始终开启,运行正常。酒吧安装有排风机2台,已进行隔音降噪处理。20181126日昌邑区环保局委托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酒吧昼间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排放标准。因营业时间为上午1130分至晚24:00,晚21:00后厨下班后排风机及相关设备停止使用,所以夜间未监测。现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加强噪声设备使用管理,保证运行时间,及时做好维修维护工作,避免噪声扰民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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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日期:2018-12-06    来源:宣传报道组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1                                                     20181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3410

    白石山镇皮河村2队有一家采石场,在本村附近的河道上非法采石,每天夜间开采并运输石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
蛟河市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
1129日,省林业和草原局派出核查组对该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核查组经调阅蛟河市林业局及富江采石场相关档案资料,蛟河市富江采石场占地批复的面积共计为:8.2771公顷。20181129日核查组组织白石山林业局技术人员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地实测,确定富江采石场实际占用林地面积5.5002公顷,未超出占地批复的面积经营。
    2018
1130日,核查组经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富江采石场在施工作业期间确实存在夜间作业、运输扰民行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现该石场已停止施工,暂不存在夜间开采并运输石料的情况。

基本属实

    调查组已告知附近村民,如该采石场继续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扰民,附近村民可向属地环保部门进行举报。

*

2

3430

    来信:红旗街道四合村村书记兼主任李某某和前任村书记于某某,勾结商鸿地产商,未经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四合村1社基本农田45公顷,以及45公顷基本农田以外的55公顷耕地,取土、挖沙、采石、堆放废品和建筑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
丰满区

土壤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9日,丰满区国土分局、红旗街道现场调查核实。
   
“村书记李某某和于某某勾结地产商,未经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四合村1社基本农田45公顷”问题,不属实。20106月,为实施小白山总体改造开发建设,吉林鸿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丰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开发项目建设协议书》,项目选址位于小白山以西,滨河街以东,北至白山路,南至温州路的4个地块,总用地约76.3公顷。以上4个地块,依据《吉林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界定,均属于建设预留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基本农田存在。201099日,该项目取得了吉林市建委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获准对拟开发建设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20131230日,鸿博实业与丰满区红旗街四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征收协议书》,对四合村部分土地进行征收。截止目前,征收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剩余部分土地仍在协商。
   
“非法占用四合村1社基本农田以外55公顷耕地”问题部分属实。在已完成征收的土地上存有沙堆4处,为鸿博实业开发建设地下车库时的余料,在此处进行存放,四处沙堆占地1.7317公顷(村庄0.0864公顷;一般耕地1.6453公顷)。鸿博实业堆放沙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丰满区国土分局已于2018810日立案,20181016日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以上土地进行了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地块范围内1.7317公顷耕地已遭到严重损坏,无法进行正常农业生产和耕种使用。
   
“取土、挖沙”问题属实,“采石、堆放废品和建筑垃圾”问题不属实。在已完成征收的土地上,没有发现采石、堆放废品和建筑垃圾行为和现象,但存在四处平整过的土地,为20177月丰满区遭遇特大洪水侵袭时,因加固温德河抗洪救灾需要,取土、挖沙装填防洪沙袋所用。2017年水灾过后和20189月,鸿博实业先后将四处取土地块进行了覆土恢复和平整工作。因该行为系抗洪应急需要,且及时进行了恢复,丰满区国土分局未立案处罚。

部分
属实

    针对现地堆放沙堆问题,市国土部门已要求鸿博实业负责清运,并于201997日前完成,逾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照鉴定结果,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对涉及刑事犯罪问题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

3

3435

    辉发河牛心镇虎龙村陈家屯段,从10几年前开始,有人在此河段盗采河沙,导致2018年附近农田灌溉用水不足,影响耕种;挖沙之后河里产生很多深坑,曾出现淹死人畜的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吉林市
磐石市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磐石市水利局、牛心镇政府到现场核实。
   
“辉发河牛心镇胡龙村陈家屯段,从10几年前开始,有人在此河段盗采河沙,导致2018年附近农田灌溉用水不足,影响耕种”部分属实。2011年前水利局未对该段审批过砂厂。2011年至2012年期间,该河段砂场通过磐石市水利局审批,为合法采砂。2013年至今水利局没有审批过该段砂场。2017818日和201864日,水利局河道站就该段发生的2起非法采砂事件,对非法采砂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对其非法采砂现场进行了恢复。
   
牛心镇虎龙村陈家屯段农田灌溉主要采取泵站提水方式,2018年前未曾出现灌溉用水不足的问题,2018年春季干旱,辉发河整体水位下降,泵站提水量无法满足灌溉需求。虎龙村支部书记于20185月春灌期间向牛心镇政府反映此问题,镇政府协调磐石市水利局,会同该村在辉发河陈家屯段采取截流的临时措施,有效解决了泵站提水灌溉的实际问题。
   
“挖沙之后合理产生很多深坑,曾出现淹死人畜的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属实。由于近几年该河段未审批采砂,过去形成的深坑通过河水的冲刷已基本淤平。仅2000年陈家屯段曾发生一起村民赶车过河溺亡事件。

部分
属实

 

4

3450

    桦甸市长大公司在永吉街道孙家屯村8社集体耕地内挖煤炼油,造成地面塌陷,长大公司撤走后向当地村民支付了相关赔偿款款项。2013年,原村书记邱某某与原8社队长于某某为牟私利,在未征得社员同意的情况下,与张某某公司签订合同,允许张某某公司在8社集体耕地内堆放张某某从桦甸市热电厂购买的废弃炉灰,造成此处耕地无法耕种,并且卸炉灰时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空气,周边能见度极低。举报人曾多次向桦甸市政府反映未果,当地村民自发组织看守制止该公司卸废弃炉灰行为,却屡遭张某某恐吓。目前,该公司仍在此处耕地内堆放废弃炉灰。

吉林市
桦甸市

土壤
生态
扬尘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桦甸市永吉街道、国土局、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
   
“桦甸市长大公司在永吉街道孙家屯村8社集体耕地内挖煤炼油”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孙家屯八社耕地在成大公司(群众反映的长大公司)的采矿权范围内,由该公司依法对该区域的地下油页岩资源进行开采,并非在耕地上挖煤,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采出的油页岩通过皮带运输通道运到干馏厂炼油,干馏厂是依法审批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炼油问题。
   
“造成地面塌陷,长大公司撤走后向当地村民支付了相关赔偿款款项”问题属实。塌陷区域在采矿权范围内,成大公司已对村民塌陷耕地给予了一次性补偿,补偿款已发放完毕。该公司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矿山闭坑后对塌陷区进行恢复治理。
   
2013年,原村书记邱某某与原8社队长于某某为牟私利,未征得社员同意的情况下,与张某某公司签订合同”不属实。在该处堆放热电厂废弃炉灰的为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堆放的。原村书记邱某某和原8社队长于某某未曾与该公司签订合同,也没有与群众反映的张某某签订合同。
  
“造成此处耕地无法耕种问题”属实。现场存在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堆放的炉灰,占用土地面积19695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3560平方米;耕地6135平方米。此处被炉灰覆盖。
   
“卸炉灰时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空气,周边能见度极低”问题属实。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从原桦甸市热电厂购买炉灰,用自卸翻斗车拉运至现有堆存场所,由于没有有效防止扬散措施,卸车时产生扬尘。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该灰堆防尘网老化破损。针对该公司未妥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污染的行为,桦甸市环保局于20181127日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181129日,桦甸市环保局再次到现场核查,该灰堆已重新采用防尘网覆盖。
   
“举报人曾多次向桦甸市政府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桦甸市政府未收到过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
   
“当地村民自发组织看守制止该公司卸废弃炉灰行为”问题属实。孙家屯村八社社主任李某于201410月曾组织村民自发制止该公司倾倒炉灰行为。
   
“屡遭张某某恐吓”问题不属实。村民在制止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公司倾倒炉灰时曾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生过口角。
   
“目前该公司仍在此处耕地内堆放废弃炉灰”问题属实。经现场查看,灰堆确实存在,但2018年没有继续卸炉灰行为。针对此问题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2019630日前完成对违法主体的处罚。

部分
属实

   
   
针对在耕地上堆放炉灰的问题,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2019630日前完成对违法主体的处罚,20191231前将由桦甸市馨隆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彻底清除,并恢复耕种条件。

诫勉谈话1人。

 

5

3460

    莲花街与吉林大街交汇处,公铁立交桥上有人非法建盖小二楼经营烧烤,营业期间烧烤气味刺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环境卫生,此情况已持续3年。举报人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吉林市
昌邑区

油烟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127日,市城管执法局现场核查。“莲花街与吉林大街交汇处,公铁立交桥上有人非法建盖小二楼经营烧烤”情况属实。莲花街与吉林大街交汇处,公铁立交桥上确有群众反映的违建小二楼经营烧烤。
   
“营业期间烧烤气味刺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环境卫生,此情况已持续3年”不属实。该饭店于20179月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日常跟踪监管及与属地社区了解未发现此问题反弹。该饭店门前有环卫制式垃圾桶,周边未发现垃圾随意丢弃现象。
   
“曾于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不属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285298号问题:“昌邑区吉林大街的小两口串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当时饭店已按市城管执法局整改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设置专用烟道。此后城管人员一直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定期对该饭店油烟排放及周边环境予以跟踪督导,未发现此问题反弹。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当日已责令该饭店进一步落实文明经营相关要求,保证垃圾及时清运,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按时清洗、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

基本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违章建筑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全市三年拆违行动计划要求,已将其列入2019年违章建筑整治计划,2019年年底前完成拆除。
   
针对油烟排放及周边环境的问题,吉林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业户跟踪管理。

 

6

3462

    永吉街道西台子村高家沟屯内主干道上被村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一直无人清理,影响环境卫生。

吉林市
桦甸市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127日,永吉街道联合西台子村委会对高家沟屯内垃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永吉街道西台子村高家沟屯内主干道上被村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属实。举报地点发现堆放垃圾共2处,一处距离高家沟桥约300米,一处距离高家沟桥约400米,堆积在巷路路边,是生活垃圾,共约20立方米,由附近村民随意丢弃堆积产生。
   
“一直无人清理”的问题不属实。西台子村曾多次对群众反映的两处垃圾堆进行过清理。

基本
属实

    20181128日,永吉街道对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走,现已清理完毕。

 

7

3472

    广泽紫晶城小区3号门门前有位贩卖烤地瓜的商贩,占道经营,烤地瓜时产生油烟扰民,周边垃圾遍地,在三号门前堆放柴火,堵塞消防通道。20181123日,举报人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未果。

吉林市
船营区

大气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
1126日,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广泽紫晶城小区三号门门前有贩卖烤地瓜的商贩,占道经营,烤地瓜时产生油烟扰民,其在引火时产生烟尘。
   
“周边垃圾遍地问题”不属实。现场未发现周边垃圾遍地现象,经了解烤地瓜摊营业时没有垃圾遍地现象。
   
“在三号门前堆放柴火,堵塞消防通道”不属实。三号门前无柴火堆放及阻塞消防通道情况,
   
20181123日,举报人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未果”不属实。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曾经接到举报人反映此问题,当日即查处,由于烤地瓜商贩是低保户,又曾身患重病,生活十分困难,执法人员通过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当事人同意5日内自行停止违章占道,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018
1126日,市城管执法局第三支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活动,清理占道堆放的物品。20181127日,当事人停止了占道经营行为,自行清理了占道堆放的物品。

基本
属实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成辖区市容支队加强长效管理。

 

8

3486

    一是自2014年以来,西阳镇南响水村常年有外来人员,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草甸子上开采草炭土出售牟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南响水村响水河,每天晚间有人在此开采砂石。

吉林市
永吉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1127日,永吉县国土局现场调查。201512月至20161月,长春市人孔某某在西阳镇团山子村非法开采草炭土,201614日,永吉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有非法开采泥炭资源的问题”,并将该案移交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16日前期调查。2016314日,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认定该案涉嫌刑事犯罪。2016412日,市国土资源局向吉林市公安局提交了《关于永吉县西阳镇团山子村无证开采泥炭资源明显涉嫌犯罪的通报》,同时抄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备案。2016913日,永吉县公安局对孔某某非法采矿案正式立案侦查。2017525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孔某某下达《刑事判决书》。20161122日,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永吉县财政局没收现场采出的泥炭土,2017428日,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委托吉林华辰拍卖有限公司对无证开采的泥炭进行拍卖。
   
近几年来,除查处孔某某非法开采泥炭案件外,在南响水村、团山子村范围内没有发现其他泥炭开采行为。该泥炭开采现场原为荒地,目前已恢复平整,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1127日,永吉县水利局会同西阳镇政府现场调查。南响水村河段确实存在非法采砂现象。荣某某自20181124日至26日夜间,在河道内用挖掘机等设备连续盗采砂石,且白天也有盗采行为,盗采的砂石堆放在岸边两处场地内。
    2018
1127日,永吉县水利局责令荣某某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对盗采砂石进行封存,查处结束后盗采砂石用于平整河道及河道护堤。同时对荣某某盗采砂石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属实

    第一个问题:永吉县国土资源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管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逐步自然恢复。
   
第二个问题:永吉县河道堤防管理站将进一步加强对县河道的管理,强化河道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9

3493

    2006年,西阳镇兴隆村十社村民郑某某,将其承包的10垧自然林中5000棵树木砍伐,后栽种杨树,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
永吉县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永吉县西阳镇政府、西阳林业站、市稽查支队现场调查,其中;
  “将其承包的10垧自然林中5000棵树木砍伐”不属实,“栽种杨树”属实;郑某某是1990年承包的该地块,面积13-14公顷左右,原林权所有者为兴隆村十社。2006417日郑某某提出的“改造林相申请”经林业部门同意,保留现有目的树种,空闲地栽植杨树,西阳林业站对清林植树过程进行了监督,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栽植杨树符合造林设计规程,属抚育造林。
   
经询问当时给郑某某干活人员刘某、常某某,二人证实当时没砍大树,只是清林下杂草及榛柴杚(实为荒山内萌生的非树木,属造林地进行的正常扶育除草),以便于植树。实地踏查没有找到盗伐林木的伐根。西阳林业站、西阳林场对兴隆村10社天然林进行地毯式排查,没有发现被盗伐林木的现场。在郑某某承包的林地内,除2006年营造的杨树林外,保留有天然林片。现地植被、树木长势良好,已成林。

部分
属实

  永吉县林业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防止清林中出现毁坏林木行为发生。

  无
   

 

10

3516

    来信:20181026日,吉林市渔政港督和铁投公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对松花湖内5家养鱼户的养殖设备进行强拆。举报人认为上述养殖户被政府强制拆除属于典型的环保“一刀切”问题。

吉林市
丰满区

其他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
1128日,松花湖渔政处现场调查。
   
举报称“吉林市渔政港督处和铁投公司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对松花湖内5家养鱼户的养殖设备进行强拆”基本属实。孙某某等5户养殖户为已到期的非法养殖户,拦网养殖对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危害。管委会渔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分别向他们下达了《渔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限20181024日前拆除拦网养殖设施;限期内不拆除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于1025日、26日和31日依法拆除拦网养殖设施。限期内该5户未自行拆除,渔政部门分别于20181025日、26日和31日,依法拆除了他们的非法拦网养殖设施。
   
举报称“拆除行为属于典型的环保‘一刀切’”不属实。孙某某等5户养殖户的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已没有合法手续,其拦网养殖行为属非法养殖,且严重破坏鱼类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依法拆除其拦网养殖设施合法合规。

部分属实

 

11

3519

    来信:滨河小区44号楼1单元的俊嘉汽车美容中心,洗车时水泵发出的噪声严重扰民。

吉林市
舒兰市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7日,舒兰市滨河街道、环保局现场核查。“洗车时水泵发出噪声”属实,“严重扰民”不属实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滨河小区44号楼1单元的俊嘉汽车美容中心”为舒兰市保时洁骏嘉爱车美容微修工作室,每天经营时间为早7点至晚430分。产生噪声的设备为一台绿霸高压清洗机,但工作室已对清洗机进行了隔音封闭,对棚顶进行了隔音棉封闭处理。
    2018
1127日,舒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工作室产生的噪音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昼间I类标准,晚430分后不营业,不存在营业期间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    

部分
属实

 

12

3549

    来信:丰满街综合楼1单元楼下有一家浴池,由于该浴池排水量大,造成该单元的下水管破损,导致粪污直排地沟内,异味扰民。

吉林市
丰满区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
1128日,丰满街道现场进行核查。“丰满街综合楼1单元楼下有一家浴池,由于该浴池水量大,造成该单元的下水管破损,导致粪污直排地沟内”不属实。该浴池自建排水系统,并入市政下水管线,没有发现管道破裂现象,楼道里的异味与该浴池排水无关。
   
“异味扰民”属实。举报人所称的异味是该楼2单元地沟内散发的气味。该单元曾发生过上下水管破裂现象,修缮后,仍有部分污水残留地沟底部,冬季供热后,地沟内温度升高,导致沉积物发酵产生异味。20181128日已在该楼张贴公告,告知居民将进行地沟清理施工,截止20181130日,丰满区住建局已将地沟内的沉积物清掏完毕,已封闭地沟出口。同时丰满街道每天用消毒液进行消杀,去除楼道内残留异味,保障居民健康。

部分
属实

 

13

3564

    来信:一是缸窑镇镇内有两2家碳素厂,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二是缸窑镇有“张四”、“张二”、“郭家”、“杨家”、“孟家”、“关家”等6家养殖户,畜禽粪便和尿液随意排放到大街小巷,产生臭味严重扰民。

吉林市
龙潭区

大气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1127日,龙潭区环保局、缸窑镇政府现场进行调查。,
   
群众反映的“缸窑镇镇内有2家碳素厂”属实。缸窑镇有两家碳素厂分别为吉林市万林碳素有限公司和吉林市成信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万林碳素已于2018124日被采取彻底断电措施,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生产迹象;成信碳素目前在封闭厂房内正常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粉尘污染。2018121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1127日,龙潭区缸窑镇政府、林业畜牧局、环保局现场进行调查。群众反映的“缸窑镇有“张四”、“张二”、“郭家”、“杨家”、“孟家”、“关家”等6家养殖户,畜禽粪便和尿液随意排放,产生臭味”情况属实;“排放至大街小巷”情况不属实。
   
在“张四”经营的6处养殖场中,均建有粪污储存池,粪池容积900m³,鸡粪储存于储粪池内。其中学校养殖场导流渠存在渗漏问题;碾子沟养殖场发现粪污储存池未封闭有臭味产生。上述6家养殖场附近约有4000公顷土地,乌拉街、大口钦、缸窑镇部分村屯村民均到临近养殖场收取鸡粪,用于回田。
    2018
1115日,龙潭区环保局针对学校养殖场导流渠存在的渗漏问题和碾子沟养殖场存在的粪污储存池未封闭有臭味产生问题,对吉林市永福养殖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11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张二”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粪便堆积发酵后,用于自家农田使用,现场有少量粪污流入圈舍后的小边勾内。
   
“郭家”养殖户有粪污储存间,粪便堆积发酵后,用于自家农田使用,现场有部分粪便堆放在位于道边的自留地内。
   
“杨家”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产生的粪便堆入圈舍后自家农田内,用作回田。
   
“孟家”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粪便堆在圈舍前20米处,用于自家农田使用。
   
“关家”养殖户无粪污储存设施,粪便堆在圈舍前,圈舍距离路边较近,有少量粪污流入路边沟痕迹。

部分
属实

    第二个问题:一是针对学校养殖场导流渠存在渗漏问题,由龙潭区缸窑镇政府牵头进行防渗漏管线施工工作,于2019531日前完成。二是龙潭区缸窑镇政府要求“杨家”、“孟家”、“张二”和“关家”4家养殖户,于2019731日前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同时,督促各养殖户及时清理圈舍和储粪池,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好消毒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臭味产生。三是龙潭区林业畜牧局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四是龙潭区环保局责令吉林市永福养殖有限公司(“张四”经营)于20191031日前将东山养殖场、学校养殖场、碾子沟养殖场、河西养殖场由湿法改为干法储存,解决粪污储存问题。

 

14

3565

    来信:江湾路江湾馨城小区有一家“胡桃里音乐酒吧”,在小区住宅间的裙房后(面对小区里面)安装了两个大功率排烟风机和双排排烟管道,排放油烟异味和风机噪声扰民。

吉林市
昌邑区

油烟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
1126日,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昌邑区环保局现场调查。
   
胡桃里音乐酒吧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通过门市后裙楼楼顶独立烟道规范排放,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始终开启,运行正常。酒吧安装有排风机2台,已进行隔音降噪处理。20181126日昌邑区环保局委托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酒吧昼间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排放标准。因营业时间为上午1130分至晚24:00,晚21:00后厨下班后排风机及相关设备停止使用,所以夜间未监测。现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加强噪声设备使用管理,保证运行时间,及时做好维修维护工作,避免噪声扰民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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