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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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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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办结时限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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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4 |
磐石市吉昌镇盛源矿业日夜排放粉尘,污染农作物;残渣堆到林地里,破坏植被。 |
磐石市 |
磐石市环保局 |
磐石市林业局 |
已办结 |
扬尘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于2018年6月2日停产至今,未产生粉尘污染。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曾于2017年5月至今,对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物料露天堆放、未按环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共进行了三次行政处罚,并对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路到矿山生产区距离有600米左右,期间有7至8户农民玉米地,有2至3公顷左右,玉米叶片上确有灰尘,是由运输过往车辆扬尘造成。叶片上覆盖灰尘的多少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光合作用,鉴于目前玉米生长正处于孕穗期,无法预测其产量,待秋后玉米完全成熟后再进行实地测产评估。该公司确实存在将残渣堆放在林地的情况,此堆放残渣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在2018年7月19日已经由大旺国有林保护中心处罚。 |
是 |
2018年8月3日,下达了立即停止非法占用使用林地通知书,限期恢复植被原貌。8月4日该公司已经在其堆放残渣的地方补种了树木。 |
行政警告处分3人。 |
* |
2 |
337 |
举报人称丰满区孟家村有一垃圾场,修建垃圾场时破坏了山体,砍伐了部分树木,严重影响生态平衡;下雨的时候,垃圾场的水直接流入松花江,造成水源污染。 |
丰满区 |
江南乡政府 |
丰满区住建局 |
待评估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后,确定完成时限。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垃圾场形成年代较长。当时,因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滞后,对农村生活垃圾缺乏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周边村民及餐饮企业便自发性的将生产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处,垃圾场由小到大逐渐形成。2017年,江南乡孟家村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实现了“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农村垃圾得到规范化处理,该垃圾场随之停止使用,孟家村在垃圾场入口处设立路障及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垃圾场停用后,因缺少对该类垃圾场的具体整治标准,为减少垃圾场带来的环境影响,孟家村对该垃圾场实施了覆土、绿植处理。2018年8月3日,经丰满区江南乡实地勘查,该垃圾场垃圾类别以建筑垃圾为主,混有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及生产垃圾。该垃圾场面积为3742平方米,位于16林班38小班,其中:国有林地1234平方米,归属松花湖实验林场;集体林地2508平方米,归属江南乡孟家村。经比对2007年林相图发现,该垃圾场范围内有林木,但由于破坏时间相对久远、林木灭失,已无法查证具体树种及株数,加之无法确定具体违法实施行为人,难以履行行政处罚程序。该垃圾场位于距离松花江直线距离约1公里的两山夹坳处,无水源流经该处。因地势走向原因,下雨时,垃圾场表面及周边空山水经垃圾场下方自然沟渠流经约1.2公里后,进入松花江。现场未发现有生活垃圾渗漏液流淌痕迹,周围植被没有被污染现象。为彻底查清环境影响,2018年8月4日,丰满区环保局对垃圾场周边地表径流水体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
是 |
为全面消除该垃圾场环境影响,丰满区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责成江南乡政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要求,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后,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整治方法并开展整治。 |
诫勉1人。 |
* |
3 |
416 |
来信:反映吉林市沈铁棋盘站:1、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吉林省期间举报过沈铁棋盘站污染农田问题(第20批3973号),至今污染没有停止和消除,39户受污染农户(9.999公顷农田被污染),农作物损失没有赔偿。 |
龙潭区 |
龙潭区 人民政府 |
吉林市环保局 |
已办结 |
其他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督察期间吉林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在排查中发现,机务段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吉林市环保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随后企业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改造,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企业外排口污水2018年3月6日、6月22日、7月12日、8月2日监测结果均达标。同时,机务段对所造成影响的农田予以赔偿。经查,赔偿的农田为哈达村4队的农田,位于机务段排水明渠两侧。由于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未能与信访人联系。因此,误认为哈达村4队的农田是7队的农田。经市、龙潭区环保局确认,此信访举报所提及的7队农田与机务段无关。从现场情况看,哈达村7队玉米地确有长势不齐、高短不一现象,但未发现油污、油花等污染物。经与江北乡北山村、靠山村等附近玉米地比对,上述玉米地同样有长势不齐、高短不一现象,经分析或受天气干旱、雨水集中等气候影响所致。 |
是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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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21 |
举报人称桦甸市阳光家园A区8号楼7单元楼下,有家汽车翻新店,从2012年开始在营业期间汽车油漆味刺鼻,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桦甸市 |
桦甸市 人民政府 |
无 |
已办结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经对阳光家园小区物业及周边居民进行调查走访,此经营活动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是 |
责令经营者王某某、迟某某从即日起立即改正、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经过执法人员后续现场复查,两位经营者已停止经营,并将占用公共场地物品清理完毕。相关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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