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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17-09-18    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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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8 20179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5174

    一是永吉县一拉溪镇文玉村张某某采石场,毁坏文玉村东山45垧林地采石,破坏生态环境。二是一拉溪镇碾子沟水库东山,有人在此非法砍伐2垧多人工林。三是口前镇通往北大湖镇路旁的邵某某采石场,多年来一直非法采石。四是口前镇开发区铁路大学后山的城投公司石场,非法采石;五是口前镇通往殡仪馆路边的孙某某石场,非法采石;六是北大湖镇北大湖国有林场林地内有一铜矿,破坏林地非法采矿。 七是北大湖镇逛子沟村国有林地内有一石灰石矿,非法采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八是北大湖镇林场副厂长崔某某占用太平岭两垧多湿地建水库。九是北大湖镇通往北大湖滑雪场路旁的林地被吉林市人高某破坏建宾馆。十是北大湖镇小屯村村书记在小屯村集体林地内建养鸡场,粪污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村屯的沟溏,污染空气和水源。十一是岔路河镇东山头李某某石场非法采石,占用岔路口镇莲安村林地建养老院。十二是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开发区破坏该镇东山头的植被,非法采土取沙,致使原东山头上四、五座烈士陵墓被破坏;为逃避检查,该食品开发区使用绿网遮盖了四、五垧林地。十三是岔路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王某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陆续非法采伐蛤蟆泉村10队沟里东南山300多立方米林木;当时该村村民向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举报此事,办案人员张某到现场调查未果,事后还遭到王某报复。十四是岔路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王某破坏蛤蟆泉村7队南沟林地,非法建水库和房屋。十五是口前镇双顶子村终宝贵水库西侧,张某某(永吉县政协委员)在此毁坏1垧半林地建养鸡场。十六是永吉县西阳镇兴隆村村民赵某某,毁坏自家水库西山上1垧半林地建蓬莱山庄。十七是永吉县西阳镇林业站站长崔某某,毁坏大岗子村蛤蟆塘5垧多林地建林蛙养殖场。十八是永吉县黄榆乡王某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盗伐黄榆乡头道川村双河镇林场100立方米国有林木,同时还盗伐黄榆乡李某某的100立方米林木;经举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此案期间,黄榆乡林业站站长陈某某一直在包庇王某。十九是永吉县大岗子村双榆树,大岭参地管护房后坡100米处的天然林林木,被大岗子村村民魏某某盗伐。二十是永吉县北大湖镇西家村裴三采石场,破坏两垧多林地采石;二十一是永吉县西阳镇狼头村水库上游的林地被人非法破坏种植林下参,永吉县检察院已调查此案多年至今未果。

永吉县

 大气
生态扬尘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永吉县一拉溪镇文玉村,现合并为碾子沟村。下窝堡采石场20136月至20146月由张某某经营。现石场占用林地面积为13608平方米,其中开采生产面积6912平方米,植被恢复面积6696平方米。张某某承包该厂期间存在生产行为,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20156月,一拉溪镇下窝堡采石场停产。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查找到零星树木伐根21个,根据树木伐根腐朽程度,判断砍伐时间跨度约为十年左右,属于村民多年砍烧柴留下的伐根,现场不存在大面积砍伐行为。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采石场应为位于口前镇吉桦线公路旁的永吉县口前石场,经营使用人邵某某。邵某某20141月至201510月期间,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3930平方米采石,致使林地植被毁坏。举报问题属实。
   
第四个问题:此问题于第9批第1004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第五个问题:经查,永吉县晟泰采石场的经营使用人为孙某某。20151012日接到群众举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受理了永吉县晟泰采石场非法开采案。201697日,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1697日,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贾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处罚金。2016年以后,该采石场已停止开采。举报问题属实。
   
第六个问题:经查,向阳铜矿建于1971年,原为国营企业,使用林地为当时国家划拨,采矿方式为地下巷道式开采。1986年企业破产,人员设备撤离,该矿经多次转让,现权属为孟某某,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矿洞口周围植被已经恢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七个问题:经查,北大湖镇桄子沟石场实为吉林市衡永源工贸有限公司北大湖采石场。20167月,该公司被发现在国有林地非法开采矿石,2017619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向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采石场生产矿长赵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经被起诉,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该企业在生产时采取布袋除尘、喷雾式降尘措施,并用洒水车对场区进行喷淋降尘,石粉、石料用防尘网苫盖。该采石场现已停产,没有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八个问题:经查举报的太平岭为向阳村大平岭屯。该屯10社东岭子有一条由附近山上的水流汇聚形成的小河沟。2010年“7.28”洪灾时,河沟被冲深和加宽,河岸土方塌陷严重,需要治理。20166月村委会向该村扶贫包保单位五里河林场的崔某某借用钩机、铲车、翻斗车等设备完成此处河堤加固。经现场查看,河道内存有水面,但未形成水库。此处不是湿地,属于山坡下较缓的林地。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九个问题:经查,举报的宾馆为永吉县瑞祥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承建,高某为宾馆原法人,现宾馆法人为徐某某。2015112日,永吉县瑞祥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与永吉县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1511月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手续,使用国有土地1.0753公顷,建设规模用地0.6188公顷。建筑宾馆及使用土地不属于林地。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十个问题:经查,该养鸡场于20093月由小屯村11社于某某、迟某某夫妻建设,20113月转让给小屯村书记田某某的儿女。建设鸡场的地方原属于小屯村11社集体荒地,于某某夫妻建鸡场时的荒地原为农民小片荒地,后由村社集体按耕地使用分配给村民,按二轮承包耕地管理。该养殖场养殖期间,鸡粪便日产日清,由郭范村刘某清走还田,不存在直排沟溏问题。养殖时场区内确有臭味,20172月停产后不存在臭味。该养鸡场2000米内没有功能水体,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一个问题:经查,“岔路河镇东山头李某某采石场”为永吉县马屯沙石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2010年东山头矿坑由李某某承包经营,办理了工商、矿产、安全等手续,没有林业审批手续。201631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经查证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建设老年公寓平整土地为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000余平方米。2016330日,永吉县林业局对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发现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姜某某在建设老年公寓过程中,滥伐杨树18株,核立木蓄积3.9283立方米,2016318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经调查,李某某为实际投资人。举报问题属实。
   
第十二个问题:经查,2006年至2007年,永吉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将岔路河镇岔路河村东山的部分土地以政府批次用地形式上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在省政府批准两个批次用地后,为了达到土地供应条件,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按照规定,对批准范围内的土地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开展了场地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实施场地土地平整过程中形成的残土用于园区内道路回填,不存在非法采土取沙问题。2017年,食品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吉林岔路河中新食品城总体规划》及该范围内场地平整工作安排进度,对暂不需进行土地平整的用地进行临时管护,采取安装防尘网覆盖措施防止场地扬尘。2012年,位于东山头的散埋烈士陵墓全部迁入永吉县烈士陵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三个问题:经查,2017116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移交林木盗伐案件,举报人王某(王某之子)向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报案,称自家天然林被盗伐。本案反映的蛤蟆泉村10队沟里东南山与王某报案的蛤蟆泉村10社老参场为同一地点。2017117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立案侦查。现场勘查,被盗伐林木497株,核立木蓄积35.3704立方米。林木权属为王某个人所有,被盗伐林木未被运走,树种为桦树已造材。案件正在侦办之中。“当时该村村民向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举报此事,办案人员张某到场调查未果,事后还遭到王某报复”问题不存在。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四个问题:经查,岔路河镇蛤蟆泉村7社南沟,实为10社南沟。岔路河镇蛤蟆泉村10社南沟内,有一处房屋,建设的土地属于蛤蟆泉村的弃耕地,1980年,村委会发展集体经济,利用弃耕地建设参场、酒厂时盖的房屋,经多次转让,于2000年由王某(王某之子)购买使用。现场查看该房屋已无人管理,周边没有水库。通过与蛤蟆泉村干部、7社、10社村民调查取证,证实王某在该村7社、10社没有另建房屋和水库。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十五个问题:经查,口前镇双顶子村水库西侧有养鸡场房屋存在。据村委会干部、村民证实,1985年修建双顶子水库时,使用了该村6社耕地取土,水库竣工后取土场被6社村民平整耕种,2006年该地块承包给滕某某建养殖场,举报所称的张某某(永吉县政协委员)与滕某某为夫妻关系。经实测,地块面积14369平方米,比对1982年电子林相图,显示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六个问题:经查,西阳镇兴隆村大岔屯水库,始建于1958年,土地权属为集体所有。1992年兴隆村将水库承包给赵某某经营使用。2009年开始,承包人在水库坝堤一侧修建房屋,起名蓬莱山庄,实测占地面积7544平方米,其中林地面积6825平方米,耕地面积719平方米。房屋所占6825平方米为林地,无林业审批手续。目前,该案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受案,案件正在查办处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七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大岗子村蛤蟆塘没有林蛙养殖场,经分析应为坐落在大岗子梨树村的林蛙养殖场。梨树村林蛙养殖场建有林蛙孵化池、越冬池、变态池共计8个,共计面积4122平方米,林地权属为国有,其中孵化池一个属于集体弃耕地。1999年潘某与大岗子林场签订《关于利用国有林地养殖林蛙荒地植树协议书》,使用面积260公顷。2001年潘某将养殖场转让给崔某某爱人何某某经营使用。2016年何某某将林蛙养殖场转让给何某某经营管理。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八个问题:经查,永吉县黄榆乡头道川村三社村民王某某201312月因犯盗伐林木罪,2015128日被永吉县人民法院判刑。王某某在黄榆乡境内没有其他盗伐集体林木问题,没有发现黄榆乡林业站站长陈某某存在包庇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九个问题:经查,2016210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西阳镇大岗子村二社魏某某电话举报称“位于永吉县西阳镇大岗子村双榆树一社双榆树大岭西侧的自家林木被砍伐。”2016224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案件正在侦查之中。举报魏某某盗伐双榆树大岭参地管护房后坡100米处的天然林木,与魏某某报案称自家林木被盗伐为同一个地点。此案需森林公安机关侦破后,才能确认砍伐林木行为人主体。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十个问题:经查,永吉县北大湖镇西家村,应为奚家村;裴三采石场,应为吉林市北大湖福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7527日,永吉县北大湖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举报,初查为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21167平方米。527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立案;619日,北大湖镇福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某取保候审,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该公司于2015年停产。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十一个问题:经查,位于吉草高速公路旁西阳镇狼头村段林地内,有四户种植人参,该四户为外地区农民,2014年四户分别与西阳镇狼头村孙某某签订荒山承包合同。201473日四户在平整场地时,被西阳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制止并责令植树造林。20147月份四户在林地上栽植了葡萄树;2015年春季栽植了红松苗木;20154月中旬四户在树木中间空地种植了人参籽,并覆盖了遮阴网,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转交双河镇林业派出所调查处理,双河镇林业派出所调查后,认为林地现状构不成特别严重毁坏程度,因为种植的树木成活率已经达到85%以上。20175月,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给永吉县林业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调查处理种参行为。目前,永吉县林业局已经组织林业技术专家对种植人参的林地进行毁坏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林地植被造成严重破坏,永吉县林业局已经立案,西阳林业站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目前,已交由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立案查处,将依法处理违法开采行为。
   
第二个问题:永吉县林业局已责成一拉溪镇林业工作站对该区域加强管理,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村民守法意识。
   
第三个问题:2016527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判处邵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石场于20159月至今已停产,责成永吉经济开发区林业工作站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个问题:2016年以后,该采石场已停止开采。目前已责成永吉经济开发区林业站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个问题:反映建鸡场的林地目前属于农业用地,待下一轮土地承包时,由村集体收回纳入林地管理。鉴于该养鸡场厂用地性质原为集体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永吉县林业局责成北大湖林业站对该养鸡场进行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永吉县畜牧局、北大湖镇政府督促该养殖户在恢复生产时,要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经常开展消杀灭源工作,减少臭味产生。
   
第十一个问题:鉴于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老年公寓属于社会福利事业,永吉县林业局将依据林地使用相关规定,要求其补办林业用地手续。
   
第十六个问题: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第十七个问题:林蛙养殖需要建“三池一房”符合林蛙养殖产业实际需要,此类问题目前省林业厅正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永吉县林业局将按文件要求,待文件出台后,对林蛙养殖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个问题:2017615日,五里河林场林政科科长余某某、奚家管护站原站长毕某、现任站长聂某三人,因对矿山企业监管不力,造成林地资源破坏,经永吉县林业局五里河林场研究决定,免去余某某林场林政科科长职务,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毕某、聂某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第二十一个问题:20175月,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给永吉县林业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调查处理种参行为。目前,永吉县林业局已经组织林业技术专家对种植人参的林地进行毁坏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林地植被造成严重破坏,永吉县林业局西阳林业站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告处分2人。
 

*

 
 
 
 
 

2

5203

    舒兰市溪河镇东关村薛某某承包了一处山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承包合同,只有议定书,举报人质疑其合法性;二是在无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山林里违规盖建多处房屋;三是用推土机将山林推掉好几垧,严重破坏林地资源;四是将山林对外承包,用于种地却不栽树,擅自改变林地原有性质。

舒兰市

生态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承包林地属薛某某非法占有,没有同任何单位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此地块位于溪河林场1984年林相图27林班1小班内,地类为灌丛。举报人反映的议定书是19891210日薛某和(薛某某父亲)作为官屯村代表与溪河林场签订的,议定书标注地块位于溪河林场1984年林相图35林班1小班,地类为蚕场,面积31.1公顷,现地为树木。该议定书载明官屯村从1989年开始有权使用此处国有林地造林,待林木砍伐后林地归还国有,议定书载明林地由溪河林场经营管理,此议定书合法签订。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薛某某2007年在承包地块建设了2栋砖瓦结构住房,1997年建设了3栋鸡舍。2014年转包给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建设了一栋彩钢房。2栋砖瓦结构住房有房产登记证,为薛某某和其妻子沈某某各持有一栋,其他建筑无审批手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2014624日薛某某在未取得林地承包合同的情况下非法将溪河镇东关村西山林地以土地名义转租给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同时签订《转让租用土地协议书》,期限至204912月。该公司在未办理林业占地手续情况下于20167-8月间擅自使用钩机、铲车等机械平整场地,准备兴建牛舍,舒兰市林业稽查大队溪河中队发现后,进行了及时制止,该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2014624日薛某某将溪河镇东关村非法占有的西山林地(27林班1小班内)转租给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在薛某某非法对外转包的林地内只有一处耕种玉米,现由溪河镇东关村三社刘某某经营。因该地块已于1996年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按政策可以耕种至2025年承包期结束。剩余地块为:李子树、落叶松、紫穗槐地块;撂荒地;农田;毁坏林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舒兰市林业局将按被薛某某非法侵占地块协议书内容,依法理顺权属关系,加强日常监管。
   
第二个问题: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由舒兰市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行政立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三个月恢复林地原状,逾期未恢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个问题:2017817日,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对薛某某及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非法侵占林地进行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个问题:舒兰市林业局将对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平整的林地纳入造林计划,2018年完成还林。

诫勉1人,党内警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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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205

    2015年至今,丰满区丰满街道河南社区丰满大坝坝西景观路附近,中国水电十六局工程有限公司左岸拌和系统混凝土搅拌站昼夜生产,大型运料车辆扬尘和噪声扰民;2017820日下午,该搅拌站的拌和系统发生氨气泄漏事件,污染周边空气和饮用井水;该搅拌站现有贮存几百吨液氨的罐体。举报人质疑该公司拌和系统建设项目是否有环评审批手续,担心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上述的泄漏事件,要求政府部门搬迁该搅拌站。

松花湖管委会

大气  噪声  扬尘  其他

    此案件与第101239号和第121668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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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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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214

    龙潭区泡子沿16栋住宅楼附近,吉化公司102厂和吉化公司丙烯晴厂经常排放各种有色气体,气味难闻;大烟囱冒黑烟;重载运输汽车和危险品罐车的行驶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要求政府尽快将该栋住宅楼迁出化工区。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其他

    此案件与第183452号、第203916号、第22426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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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217

    磐石市呼兰镇金东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排放废气,污染周边空气;生产废水直排附近小水库,污染水体环境。

磐石市

   大气

    经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在企业生产期间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多次对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锅炉除尘设施均能稳定运行。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在日常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企业生产废水能够做到正常回用。对厂区四周进行了排查,该公司无污水外排口,生产废水不外排。磐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99日对厂区东南侧约50米处小水库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监测结果COD、氨氮主要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反映情况不属实。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其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过多次检查。并于2017526日检查时发现,公司员工将4月份生产时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倾倒至厂区外空地,存在随意倾倒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并于当日下达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立即对倾倒的工业污泥进行了收集、清理,并送至磐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目前,公司已做到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201761日,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倾倒造纸工业污泥的违法行为实施了查封措施。并于61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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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220

    龙潭区吉化炼油厂和吉化乙烯厂等2家企业,生产期间噪声严重扰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东城街道天太村果园七社村民种植的农作物被严重污染,造成经济损失。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其他

    此案件与第97827684909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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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242

    丰满区江南乡大孤家子村原村长兼书记梁某某2007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在无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分别在该村1队、2队、3队等地盗伐集体林地林木6万多平方米,在2队西山盗伐国有林地林木3万多平方米,于20126月在6队占用地并破坏林地建成一座占地4000平方米的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丰满区

生态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在大孤家子村1队、2队、3队的林地没有发现其他集体林木被盗伐现象,2队西山国有林木也未发现有其他盗伐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办案人员询问及现场核查,丰满区江南乡大孤家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某某在大孤家村6社南山下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房及平整场地。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于99日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拟对当事人梁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林做出行政处罚,并按照处罚上限处罚,责令限90日内恢复林地原状,过期不执行,移送司法机关。

诫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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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244

    吉林市高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吉林省吉林至荒岗公路建设项目01标段内有林地26.4公顷,该公司强行施工,严重破坏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3小班、6小班约10公顷林地(林地承包人金某某),施工过程中排放大量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龙潭区

生态  扬尘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林地位于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3小班和6小班,已于2015126日通过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1623日,在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办理了采伐许可证。吉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3小班和6小班范围内批准使用林地11.1014公顷,涉及采伐林木面积8.8428公顷,采伐株数7829株,采伐蓄积761立方米。20161118日,该工程项目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关于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省界)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所使用林地性质已变为工程建设用地,不再属于林地,不存在“严重破坏林地”问题。
   
依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吉林至荒岗段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各项规定,且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不存在“强行施工”问题。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确有扬尘产生,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的油面铺设工程,产生扬尘极少。“排放大量扬尘”问题属实。

属实

    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加大洒水作业频次,进一步减少扬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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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5253

    龙潭区公安分局东侧有一入松花江的排污口,经常在雨天或夜间排放废水;吉林热电厂含工业化学物质的冷却水和厂区内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也经该排污口排放入江。

龙潭区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排污口是吉林市水利局批准的东10#线的排水口。进入该管线的排水有吉化染料厂雨水(暴雨时外排)、中兴街(遵义路—徐州路段)的雨水和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间接冷却水。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吉林热电厂含工业化学物质的冷却水和厂区内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排入松花江。该厂有两部分污水,一是化学分厂生产除盐水产生的阴阳离子交换器反冲洗水、阴阳床擦洗废水和活性炭过滤器反冲洗水三部分组成。二是厂区生活污水。该厂建有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厂区的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冲洗锅炉炉渣,冲渣水通过水泵排入厂外灰坝循环使用。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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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268

    舒兰市政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由国家投资630余万元于201010月在吉舒街道联盟村建成垃圾处理场和有机肥厂(资产属集体所有),现承包给村书记陈某某父子二人经营;有机肥厂至今未投入使用,致使各村的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垃圾处理场运营期间乱收费、将集体资产变卖或改为私用,且污染周边环境。

舒兰市

垃圾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2012年吉舒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高台村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项目,在爱国村一社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项目。建设项目中没有有机肥厂建设内容,不存在建设有机肥厂问题。吉舒街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时间是“2012年”,不是“2010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属实,建设“有机肥厂”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通过调阅舒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报告》,2012年吉舒街道在高台村、爱国村一社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总投资169.9504万元,“国家投资630万元建设吉舒街道联盟村建成垃圾处理场”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过进一步现场调查,吉舒街道已将在高台村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委托给联盟村陈某运营管理,同时委托其负责辖区内18个村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由于辖区内的大部分规模养殖户都建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散养户就地消耗产生的畜禽粪便,农村生活垃圾由陈某每天收集清运,统一运至吉舒街道临时垃圾储存点,由舒兰市市容局集中清运至舒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因此只在垃圾清运过程中使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采购的机械设备,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建成后未运行使用,不存在乱收费现象。在爱国村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委托给宁某某运营管理,现已投入运行,未进行收费。群众反映的“垃圾处理场运营期间乱收费”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未发现吉舒街道辖区村屯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群众反映的“致使各村的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吉舒街道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项目中建设的设施和机械设备资产权属均为各村集体所有,群众反映的“将集体资产变卖或改为私用”问题不属实。

属实

    吉舒街道办事处督促陈某抓紧运行堆肥场和垃圾分类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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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5289

    昌邑区桦皮厂镇中心小学西北角公厕旁有一处洼池,散发恶臭气味。举报人要求填埋此处洼池。

昌邑区

大气  其他

    经查,在桦皮厂中心校操场西南角确实存在一处洼池,但并未散发出恶臭气味。据桦皮厂中心校相关人员介绍说该处洼池是由于地势低、雨后积水而形成,平时没有恶臭气味。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根据上述情况,昌邑区教育局、桦皮厂镇政府决定对该处洼池进行填埋。桦皮厂镇政府已协调砂石、土方和相关车辆,桦皮厂中心校组织施工人员已对该洼池处理完毕。

 

 

12

5297

        一是船营区五中社区1号楼一楼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二是该楼北侧有一废品收购站,营业期间污染周边环境。

船营区

油烟  其他

    第一个问题核实情况:经查,船营区五中社区1号楼实际为南京街道五中社区兴南1号楼,该楼一层共有5家小餐馆。201799日,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1家已经停业,1家已经安装油烟净化机,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吉林市西关旧货物资交易市场文俊收购站,现位于南京街兴南综合楼车库南9号,各项手续齐全。99日,船营区商务局、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公安分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现场勘查,该废品收购站正在营业,回收亭内有少量废旧物品堆放。经与周边群众了解,该废品收购站曾在回收亭外堆放废旧物品,污染了周边环境。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已当场要求3家小餐馆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商家同意2017915日前,购买并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大该路段监管力度,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第二个问题:船营区商务局、船营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当场对经营者进行口头告诫,要求经营期间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船营区商务局、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公安分局、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该处日常监管,指派专人值守巡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3

5298

    昌邑区吉林大街的小两口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昌邑区

油烟

    经查,举报烧烤店应为小两口肉串涮肚,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产生的油烟经烟道直接排放。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场向小两口肉串涮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店主同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已于912日前安装完毕。

 

 

14

5299

    一是桦甸市南侧有一养鱼池,水面漂浮杂草和垃圾,无人清理,散发恶臭气味。二是该养鱼池东侧的湿地有人毁湿耕地。三是桦甸市自来水厂家属楼居民将污水排入该养鱼池东侧的湿地。

桦甸市

大气  土壤       垃圾

    第一个问题:经查,水面漂浮的杂草是8月份水利局对池内杂草进行割除和打捞时,部分杂草被风吹积到窝风处未及时清理造成;垃圾是该水池附近居民与行人投弃所致。有关单位在对杂草进行割除的同时,也对割除的杂草和垃圾进行了打捞并集中处理。但由于一水池面积较大,没有做到及时彻底清理,造成个别部位堆积漂浮垃圾和杂草。目前,水上漂浮的垃圾已清理完毕。散发恶臭气味的原因主要是:1.水池上游的莲花河盖板涵段覆盖10多年的垃圾、淤泥一直未清掏,平均厚度1.5米,形成黑臭水体;2.居民生活污水经水上乐园小区的3处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入养鱼池,造成局部水体污染,散发臭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在河道泄洪期间,该处为河道行洪区,全部淹没;在非降雨季节和一水池不放水情况下,该处河滩部分显露,所以该处为河道范围并非湿地。有部分河滩地被附近居民耕种玉米及蔬菜。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桦甸市自来水厂家属楼居民将污水排入该养鱼池东侧的湿地。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7820日,我市完成莲花河清理垃圾、淤泥工程,清理垃圾、淤泥量1.1万立方米,在清淤过程中也有气味散发,垃圾、淤泥清除后,臭味逐渐减轻。下一步,对剩余杂草进行彻底清理,计划于2017920日前全部清理完成。我市将结合东官房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封堵水上乐园小区3处生活污水排放口。该工程计划1010日开工,1130日完工。
   
第二个问题:针对该问题,桦甸市水利局对附近居民区进行走访并张贴通告,告知附近有在河滩地内耕种的居民,于910日前自行清理,并恢复原貌,对于未按时清理的地块,由市水利局与市容局联合进行集中清理。出于人性化考虑,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水利局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于920日前集中清理完毕。
问题三:2016年,桦甸市市容局结合辉发河故道整治工程,已封3处污水排放口,2017年结合东官房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将继续封堵自来水厂家属楼排污口1处、水上乐园小区排污口3处,共4处污水排放口。东官房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现已完成立项、环评和初步设计,拟于9月末进行招投标,预计1010日开工,1130日完工。

 

 

15

5307

    昌邑区天津街万里购物二号门一楼半,艾美尔国际美容院无下水管线,将污水倒入附近肯德基的卫生间,气味难闻。

昌邑区

    大气

    经查,艾美尔国际美容院位于天津街万里购物广场一楼半6号网点,商场仅负责商场内的日常管理。经与房主沟通,该网点在购买时就没有安装下水管线,一楼已经装修完无法破坏重新安装下水管线。该美容院负责人表示屋内污水倒入商场二楼的卫生间内,没有将污水倒入肯德基卫生间。与肯德基核实,表示该美容院未将污水倒入肯德基卫生间的现象,也没有难闻气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昌邑区文庙街道办事处要求艾美尔国际美容院日后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将日常产生的污水倒入商场二楼的卫生间内,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要求万里购物广场负责人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管理力度,确保再不发生类似问题。 

 

 

16

532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3811号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称至今未见处理结果。3811为重点案件,省里未公布,不知道原因)

桦甸市

其他

    第一个问题:828日,桦甸市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金沙镇政府组成调查组,对反映桦甸市金沙镇莫拉艮治安屯采石厂破坏人工林和天然林一事进行了调查,通过实地踏查测量,询问当地村社干部和此地块有地村民,证实在该处天然林内没有采石情况。“反馈材料造假”问题不属实。91日至92日,林业局、金沙镇政府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通过现场调查和对治安屯赵某某等12户社员进行走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在莫拉艮村治安屯没有破坏人工林和天然林采石的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2016年,举报人被还林的5块地经认定均为林地,桦甸市金沙林场于2016310日,对举报人下达了还林告知书。举报人拒不还林,为确保还林成果,2016423日由金沙林场对纳入还林的地块喷洒药物“草灌净”,后对还林地块进行栽树。“草灌净”并非国家列入禁限用的农药,对人、畜和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污染松花江水体环境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2017827日,桦甸市林业局、农业局等部门及金沙镇政府,对152340号案件中“喷洒农药,破坏耕地环境”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对喷洒过农药的还林地进行查看,拍摄了现场照片,并未对举报人家的耕地进行测量,调查组向上级报告的材料真实可靠。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17

5347

        丰满区泰山路烽火C3号楼附近的谷良筋饼豆腐脑一绝饭店,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经查,群众反映的“油烟”为该饭店早餐时间烙饼引起,但由于对排烟设施未及时检修,烟道有缝隙,操作期间有少量油烟泄露。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通知饭店业主立即整改,业主积极配合,立即将带有缝隙的油烟净化管进行严实密封,业主保证将定期对排烟设施进行检修,不会再出现油烟外漏行为。该饭店已整改完毕。下一阶段,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查处。

 

 

18

5351

        2016年中国铁塔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在吉林市高新区万科城D区、万科小学和万科中学附近建10余座信号发射塔,该塔距万科中学仅10米,存在辐射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学生和小区居民健康。当地居民多次向吉林市信访局和吉林市铁塔公司反映未果。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此案件与第2541号、3535号、3732号、4261号、4272号、4447号、5418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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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5354

    蛟河市铁路老机务段院内一煤场转运站(原蛟河铁路八家子路口燃料场)粉尘污染严重,卡车和铲车运输装卸噪声扰民,煤堆无任何遮盖措施、扬尘很大,污染周边空气。

蛟河市

大气  噪声  扬尘

    经查,蛟河市铁路老机务段院内有原煤约1000吨左右,院南侧(现原煤堆放处)有高约2米的砖砌围墙,东侧围墙外是平房居民区,当时现场未发现有运输作业车辆,院内堆放的煤炭未做防尘措施。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2017911日,蛟河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沈阳铁路局延吉货运中心蛟河营业室下达了《责令整改行为决定书》,要求该货运中转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盖防尘苫布,消除粉尘污染。并要求沈阳铁路局延吉货运中心蛟河营业室在运输装卸时避开夜间作业,降低噪音,防止扰民。蛟河市城管局对该营业室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要求上路运输的车辆必须加盖防尘棚布,否则不允许上路。

 

 

20

5359

    龙潭区金珠乡十八拐路两边堆满垃圾,无人管。

龙潭区

垃圾  其他

    经查,在“十八拐”路段未发现垃圾大量堆放。除群众反映路段外,工作人员发现“十八拐”路段以北的800米处存在约0.5立方米的生活垃圾。99日,工作人员已将其清理完毕。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龙潭区江北乡政府、金珠镇政府将由每天两次巡查增加到4次巡查,每天的日清2次增加到日清4次,并在沿途增加垃圾箱10个。不断加大辖区路段卫生监管整治力度,对于十八拐道路两旁采取包保制度,即环卫工人实行分段管理,做到随时清扫,安排专人做好道路巡查,严防车辆及行人在此路段随意倾倒垃圾。

 

 

21

5360

    船营区铁成骊景小区东门前,每天摆放成排的垃圾桶,环境脏乱差,污水满地、臭气熏天、蚊虫乱飞,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

垃圾  大气

    经查,该小区东出口处确实存在8个垃圾桶,桶内未存放垃圾,周围未发现垃圾、污水遍地现象。垃圾桶放置在东门口是因该小区东门南侧的骊景社区办公用房正在做暖房子工程,为避免影响施工,将原来存放在办公用房周边区域的垃圾桶,临时集中放置在东门口处,待工程结束后再重新摆放回原处。该小区因无物业公司管理,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维护小区居民卫生环境秩序,聘请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栋居民楼前都放置1-2个垃圾桶,用于居民日常垃圾存放,每日小区保洁人员定时将小区垃圾进行清理,并交由环卫工人和车辆统一清运处理。小区内目前卫生环境秩序良好。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莲花街道工作人员已将小区东门口摆放的垃圾桶移走,暂时分散摆放至各居民楼前,用于居民日常垃圾存放,待工程结束后再重新摆放回原位。莲花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小区内的巡查力度,增加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

5384

    磐石市富太镇黄瓜架村有朱某某白灰场、姜某某白灰场、润丰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非法开采,采矿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大,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庄稼生长。

磐石市

扬尘  其他


   
经查,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财宇矿业有限公司、润丰矿业有限公司二分厂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矿山手续齐全。经现场核实,该三家矿山2017年度处于停产状态,在以往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不存在超能越界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由于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财宇矿业有限公司、润丰矿业有限公司都处于停产状态,物料都采取了防扬尘措施,未造成扬尘污染。在磐石市环境保护局以往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该三家企业的扬尘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并在短时间内均已整改完毕。磐石市农业局对企业周边农作物进行了调查,三户企业附近有农作物生长,全部为玉米,周边1公里范围内共有2公顷左右玉米,长势良好,没有严重影响庄稼生长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610日对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对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责令立即改正的通知》,616日检查时企业对物料进一步用苫布进行了苫盖,整改完毕。619日对磐石市财宇矿业有限公司下达《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对物料采取防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企业立即对物料用苫布进行了苫盖,解决了扬尘污染。620日对磐石市润丰矿业有限公司下达《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立即对物料用苫布进行了苫盖,解决了扬尘污染。

 

 

23

5438

    桦甸市镜水轩洗浴,营业期间锅炉排放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该洗浴为逃避环保检查,白天不用锅炉夜晚用。

桦甸市

大气  其他

    经查,该浴池2008年营业,使用燃煤热水锅炉,存在冒黑烟等污染问题,但自20177月根椐桦甸市政府要求,已完成锅炉整治,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为生物质成型颗粒和燃气两用炉,配套安装的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99日,经桦甸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烟气排放达标。该浴池锅炉每天运行三次,分别为早四点半到六点、上午十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五点。99日进行了突击夜查,未发现浴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17623日,桦甸市环保局曾接到过匿名反映该浴池污染的情况,立即进行了处理,按照《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甸市加快推进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浴池立即取缔燃煤锅炉,浴池20177月初完成了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因当时信访人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反馈办理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4

5451

    龙潭区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村民申某合伙,破坏乌拉街学古村山坡,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造纸污泥和粉煤灰全部运至此处倾倒后用土掩埋,未采取任何有效覆盖措施,运输和装卸时扬尘大,污染周边空气。3675为重点案件,省里未公布,不知道原因)

龙潭区

扬尘

    经查,201769日晨鸣纸业委托吉林市群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将未焚烧的污泥合理化处置。群利公司擅自将污泥掺入粉煤灰运送至学古村一半山坡填埋,但未倾倒在林地,也未在该处倾倒其它废物。当时群利装卸服务公司用土将该场覆盖,目前该场地已经开始种植农作物。吉林市环保局针对群利公司这种在倾倒时没有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其整改,并立案调查。7月初,群利公司来环保局提出交涉,认为国家在(环函[2004]98号)中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有可以农业填埋的论述,加上填埋场的实际情况,要将填埋的污泥挖出运走可能产生的扬尘污染等问题较为严重,是否应该对当地堆放的污泥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进行调查后再拿出合理化处理方案。72日,群利装卸服务公司聘请吉林市里手资源勘测有限公司对堆埋区污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9月末能出报告。粉煤灰用于建材及回填是符合规定的。粉煤灰送至乌拉街风口砖厂,是用于该企业生产制砖。此过程中没有晨鸣纸业公司的其它废物掺杂,乌拉街风口砖厂也不存在堆积的污泥和废弃物。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市环保局针对群利公司这种在倾倒时没有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其整改,并立案调查。7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群利公司对填埋的污泥进行清理。715日群利公司缴纳了罚款2万元整。

 

 

25

5452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龙潭区缸窑西沟万林碳素厂由原来全天生产改为每天夜间生产,生产期间排放大量黄色沥青烟和黑色粉尘,严重污染周边蔬菜和庄稼。举报人称龙潭区环保局严重不作为,对该企业的污染问题长期视而不见;要求依法依纪对该局相关主管部门及人员追责。

龙潭区

大气  其他

    经查,该企业焙烧车间全天24小时生产,焙烧车间生产工序分为预热升温、保温降温阶段,预热升温时间在半个月左右,保温、降温时间为2-3个月左右,生产期间有烟尘废气排放,但无群众反映的大量黄色沥青烟和黑色粉尘排放。龙潭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对预热升温阶段的烟尘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企业烟尘废气达标排放。2017829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保温阶段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企业生产期间排放废气符合标准。20175月,该企业浸渍车间、压型车间设备已部分拆除,现场未发现烟尘废气排放。910日,龙潭区农业水利局对万林碳素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蔬菜及庄稼长势正常,没有发现蔬菜和庄稼被污染情况。经龙潭区监察局调查,依据吉林省双随机抽查制度和监察计划,龙潭区环保局在环境监察、监测等方面对吉林市万林碳素有限公司进行了严格监管。经查阅《龙潭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201637日、422日、917日、1210日龙潭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201737日、412日、53日、627日、77日龙潭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会同缸窑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9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对吉林市万林碳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察,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严厉查处企业煤气发生炉未批先建行为;二是加密企业焙烧窑升温阶段、保温阶段监测频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监督企业对浸渍车间、压型车间落后设备进行彻底拆除。下步,龙潭区环保局将严格落实督办意见,并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26

5453

    龙潭区哈达村吉林机务段将含有大量油污的污水排入该村灌溉水渠,影响水稻生长,经忙牛河排入松花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龙潭区

    经查,吉林车务段棋盘站为调度站,只有生活污水。吉林机务段机车保洁工段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两家单位的废水经雨排明渠流入牤牛河。吉林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320日至8116次对吉林机务段污水总排放口进行监测,除811日因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已于当日修复)排放超标外,其余监测数据均达标。96日,吉林市环保局对吉林车务段棋盘站外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沈铁吉林机务段厂内的铁路线众多,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铁轨表面及联接扣件上均被涂抹机油防止锈蚀,机油在雨水冲刷下流入小沟渠,导致明渠内含有油污。两户企业排放废水的沟渠入牤牛河地点在水源保护区下游,位于保护区之外。
    9
2日,吉林市农委会、龙潭区政府农水局,组织专家对江北乡哈达村6社、7社农田进行了现场勘查,农作物死亡原因可能为水淹时间过长、水中油污导致作物根系缺氧或水中其他有害物质所致,举报问题属实。
   
当地村民已于2010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沈阳铁路局对所涉及的39户村民给予赔偿、消除污染、停止侵害。

属实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对吉林机务段2017811日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处罚。吉林机务段当日修复后,经复查已达标排放。812日,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针对小沟渠内有油污问题对吉林机务段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加强对雨水冲刷造成机油进入雨排明渠问题的应对,全面排查污染源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吉林机务段在河沟内增设隔油锁,将收集到的油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全面大修,提高污水处理效果。沈阳铁路局吉林机务段场外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于2013年起动,但由于和当地村民没有达协议,只完成了铁路线下的防护涵工程。       

 

 

27

5454

        船营区解放大路附近安顺小区3号楼楼下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噪声

    此案件与24批第455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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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

5461

        丰满区松花江沿江工程管理中心下方350米处,松花江护坡上有人建私人会馆;有人在龙潭区松江大桥西河道内建游泳池,污水直排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

丰满区、龙潭区

    其他

    经查,枫林别墅小区北侧7号别墅业主在别墅北侧修建部分建筑物和景观工程,未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此处为松花江无堤段,无江堤护坡,属自然岸坡,经现场测量,该处建筑物最低处高程为195.22米,高于百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位191.74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该私人建筑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龙潭区松江大桥西河道内两处露天泳池,无存储池,分别设有男女淋浴间。水源为国电吉林热电厂冷却循环水。排水分2部分:一是淋浴水和厕所排污,排至泳场水泥预制化粪池,化粪池容积为500立方米,由专人定期清理;二是泳池净化水,每周进行一次定期补水和排水,每次排放量约为20吨,废水直排松花江。2017911日,龙潭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游泳池内水质进行采样分析,COD符合标准,污染水体不属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针对当事人擅自在枫林别墅独期搭建违法建筑行为,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15日内进行整改,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不予整改,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履行法律程序。

 

 

29

5463

        一是磐石市公共休闲场所有人甩鞭扰民,如烈士陵园附近的东山公园内常年有人挥舞34米长铁链鞭子,声似鞭炮,严重干扰附近市民休闲。二是磐石镇内所有饭店中,大多数饭店的油烟采取直接地排方式,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磐石市

油烟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每日早上6时至7时期间有58人,上午8时许至10时期间有10余人,分两个时段和两伙在东山公园西北角处空地进行甩鞭子锻炼,并存在干扰附近市民休闲的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201799日至910日,磐石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对城区内380余家饭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经调查,有190家饭店的油烟采取直接地排方式,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公安机关对甩鞭子锻炼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加强管理。一是要求在日常锻炼时降低鞭子发出的声响,防止鞭子发出的声响干扰其他休闲市民;二是划定活动区域,因东山公园正在修建中,暂时将东山公园西北角划定为甩鞭子活动区域;三是规定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每日早6时至晚22时,其他时间禁止进行甩鞭子活动;四是要求锻炼人员在甩鞭子锻炼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对活动区域周边进行巡视,如有其他群众经过活动区域及时提醒并停止活动,防止甩鞭子锻炼时误伤其他群众;五是由住建部门在甩鞭子活动区域设立相关管理规定和警示标牌,规范活动时间和进行安全提示。                                    
   
第二个问题: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整治通知,要求不符合规定的饭店进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得到有效治理,自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停业整治。

 

 

30

5464

        昌邑区民主街道新建北小区附近仅1米处的金属激光切割厂,生产期间排放的气味和切割金属的噪声扰民。

昌邑区

大气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中的金属激光切割厂应为吕氏艺境装饰行。该行设备正常运行时无异味产生。昌邑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昼间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超标。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于2017912日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10日内改正超标排放的行为。该单位已自行停业整改,待恢复生产后昌邑区环保局将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31

5470

        一是20174月份,范某某将大量沙石和臭河泥运至舒兰县白族镇七社的耕地(通往榆树的公路旁)里,占用大面积基本农田。二是白族镇距居民区1000米处一大型垃圾场和居民区内一处堆放饭店垃圾的场所,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

舒兰市

垃圾  大气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2017627日范某某用沙石与河泥倾倒至黑大公路与朝白公路交汇处一般耕地内平整场地,现场检查时河泥已干,无臭味,留作场地回填。711日舒兰市国土局在巡查中发现范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综合楼,于712日进行立案调查,7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白旗镇政府租包白旗村的开荒地建设该垃圾中转站,合同面积6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3000平方米,该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区较远,且为临时堆放,市容管理局每半月左右安排车辆将垃圾清除。白旗镇街内松花江浴池道口垃圾转运池处的垃圾是附近的饭店、店铺、住户的生产生活垃圾,因附近有几家饭店有时将餐厨垃圾及残液倒在转运池中,液体油污有溢出情况。2016926日,白旗镇成立城镇管理综合办公室,下设城管中队和卫生清洁队,卫生清洁队具体负责镇区环境卫生清理。从那时起卫生清洁队对镇区内的垃圾每日清运两次,不存在长时间滞留成堆,臭气熏天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舒兰市国土局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当事人不履行此行政处罚,将按期移交法院。
   
第二个问题:白旗镇环境管理办公室已对饭店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按早晚清扫时段倾倒垃圾,非清扫时段自行存储。

 

 

32

5485

    蛟河市天岗镇六道河村某村民要建养牛场,举报人担心养牛场建成后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蛟河市

其他

    经查蛟河市天岗镇六道河村目前没有已建和再建的养牛项目。但20156月,刘某的朋友王某,提出要与刘某合作建设养牛场项目,并向六道河村委会口头提出要在六道河村建设该养牛项目的意向,该养牛场项目初步设想建在六道河水库下游,但并未确定养牛场项目的建设规模。2016年,王某因女儿在加拿大上学,举家搬至加拿大居住,并在加拿大经商,已没有在天岗镇六道河村建设养牛场的意向。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蛟河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新建养牛场项目,既要符合环评规划、国家畜牧养殖备案占地相关文件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督促企业申请畜牧养殖备案,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确保环境不受到污染。

 

 

33

5487

        永吉县西阳镇兴隆村村民王某某的养猪场距附近村民住宅不足30米,养殖期间散发异味、排放粪污,污染周边环境。

永吉县

大气  其他

    经查,举报养殖场位于永吉县西阳镇兴隆村2社,共有猪舍3栋,约1200平方米。年出栏量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户)标准。该养猪场距离最近一户村民住宅25米,场区内能够闻到猪粪便臭味。该养殖场建有1个防渗漏贮粪池,2个贮尿池,粪尿及时抽掏后还田。“该养猪场位置距离村民住宅不足30米,养殖期间散发异味”问题属实;“排放粪污、污染周边环境”情况不属实。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畜牧局督促养殖户王某某加强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及时处理粪便、尿液,防止粪污满溢和渗漏。永吉县畜牧局免费为养殖户提供了消毒液,并指导养殖户及时对圈舍及周边进行消毒消杀灭源工作,消除周边空气臭味。西阳镇政府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大废弃物利用指导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34

5496

    磐石市开发区隆昌商泵,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营,厂区内污水横流、灰尘飞扬,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磐石市

    扬尘

    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410月建设完成,建成后一直未正式投入运营,也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于20178月份正式投入运营, 92日向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于98日通过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准予正式生产运行。企业建设有120立方米、230立方米两个生产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主要是冲洗罐车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检查时发现沉淀池旁边有少量积水,为雨水,企业立即将积水进行了清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方式输送原料,水泥、粉煤灰等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并配有布袋除尘器,无排气筒,粉尘只存在少量无组织排放现象。磐石市环境监测站于910日对该公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了四个点位的现场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都用苫布进行了覆盖,不存在扬尘污染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35

5500

    船营区西安路华天佳苑小区附近的落马湖,水质很差,经常散发臭气,污染周边空气。

船营区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落马湖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山街道,湖水来源为林家沟、西安路一带山水及周边道路雨排水,是吉林市西部雨排水的调节池,由于落马湖排污管道堵塞,且今年8月份以来雨水较少,湖中的水不流动、不更替,变成了“死水”,加之夏季高温,水体变质,散发臭气。由于进入湖区排水采用的是合流截留式方式,晴天污水截留进入德胜污水泵站,雨天部分污水随雨水溢流进入落马湖,造成水质恶化,有轻度气味,经化验,落马湖水质属于轻度黑臭水体。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为彻底解决此问题,2016年末,吉林市已将落马湖整治及周边区域雨污水管网改造列入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之中,为“九河一湖”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的一个项目,该工程包括落马湖湖区生态治理及上下游11条道路的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彻底进行雨污分流。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可研批复和工程招投标,并于811日开工,计划11月末竣工,届时可彻底解决此问题。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船营区北山街道办事处结合分工,进一步加强湖区日常管理,有效维护好落马湖及周边生态环境。

     

 

 

36

5502

        船营区前程和谐院附近一楼某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1号院门口垃圾乱堆乱放,影响周边环境。

昌邑区人民政府

油烟  噪声  垃圾

    经查,该饭店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经与周边商户了解得知,该饭店已停业两个月左右。该饭店外挂一台排风机,安装了高空烟道,但未与饭店连接,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号院周边卫生状况良好,门口处放置有垃圾桶,用于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由东市示范区清扫队负责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不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关于“昌邑区前程和谐院附近一楼某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关于“1号院门口垃圾乱堆乱放,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和东市执法局将加强监管,待该饭店重新营业后,立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连接高空烟道;同时,对该饭店的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将组织东市清扫队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7

5509

        201612月,磐石市福安街道蚂蚁村干沟社使用融雪剂等化学物质进行清雪,将污雪直接倒入附近农田,严重污染该村9户村民1.4公顷水田,影响水稻生长。举报人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磐石市

    其他

    经查,此块水田属常年种植水稻,以前从未出现死亡现象。今年种植品种为九稻35,使用种子农药化肥均属正规商品。根据农民反映今年527日插秧,大概65日开始缓苗返青,之后开始逐渐死苗,重复补苗多次仍然死苗情况,直至全部死亡。87日磐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场调查,受害地块位于磐石市区北环永宁路的南侧,该路段东西两侧高中间低,低处路边有一下水井,下水井直通地下一过水管道,该管道正是水田灌溉用水的管道。永宁路北侧也有水田,与南侧受害水田同用干沟水库水灌溉,而路北侧水稻长势良好。受害水田东西两侧各有一块地势略高的稻池,没有受害。根据以上情况,在没有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初步推断:水稻缓苗期水源污染造成不缓苗,是该块水田受害的主要原因。如果清雪机构在清雪过程中使用了融雪剂,污雪融化后形成的污水有可能流入稻田形成危害。基于以上情况,经过磐石市信访局、福安街、清雪办、农业局和农民代表几次协商沟通,农民坚持认为水稻死亡是融雪剂所致,清雪公司承认在清雪过程中使用了融雪剂,但不认同是融雪剂造成的污染导致水稻死亡。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技术评估鉴定解决问题。即通过化验稻田中的水和土壤是否含有清雪剂成分,但农民认为稻田中的水没有化验的必要,只能化验土壤。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根据此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必须经过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技术评估鉴定来确定污染责任划分,如果鉴定结果认定水田受害确是融雪剂污染所致,磐石市农业执法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据法规严肃处理。

诫勉谈话1人。

 

 

38

5521

        昌邑区上海路静苑小区13号楼附近的旺三元串店,营业期间引风机噪声和油烟扰民。

昌邑区

噪声  油烟

    经查,该店有1台排烟用风机和专用烟道,烟道已安装至楼顶,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昌邑区环保局对该店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过了昼间标准。201799日,昌邑区环保局和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昌邑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该店正在停业整改,饭店设有高空烟道和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在对风机进行降噪处理。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于96日向该店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15日内改正超标排放的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店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多次督促,该店已于97日安装油烟净化器。因该店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昌邑工商分局对该店下达了《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昌邑区环保局将在该饭店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式营业后,组织复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

 

 

39

5524

        船营区松北一区36号楼3单元附近的刘记老字号水煎包家常菜、姐妹大盘菜、二友特色餐馆等3家饭店,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效果差,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噪声

    经查,船营区松北一区36号楼3单元附近有3家饭店,其中2家正常营业,1家已停业。201799日,船营区人民政府组织由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大东街道办事处、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现场核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现场对其产生的噪声进行了监测,噪音均未超标。

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要求这2家已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饭店立即对油烟扰民情况进行整改,要求其加强日常设备清洗工作,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扰民问题发生。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加大对3家饭店的监管力度,若发现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将立即依法办理。

         

 

 

40

5525

        一是丰满区多伦多小区附近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噪声扰民;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二是该小区附近的滨江东路上有很多重型车辆,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和扬尘扰民。

丰满区

噪声      扬尘

    第一个问题: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多伦多小区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确实产生噪音。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问题,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此问题与第1916号、2746号、4775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属实

    201797日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运行管理单位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通过调节橡胶坝袋的充水量来调节壅水高度,降低水头,减小落差;二是调整钢闸门运行方案,改用远离居民区的12号钢闸门泄流;三是运行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水位调节,取得了一定的降噪效果。但由于橡胶坝袋破损漏水,今年628日以来滚水坝一直没有运行,目前无法进行噪音监测,不能确定噪音是否达标。市水利局要求运行管理单位在下一次运行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组织水利设计部门进一步优化降噪措施。

 

 

41

5526

        舒兰市农行小区1-2号楼下有两家烧烤店,营业期间排烟机噪声和油烟扰民。

舒兰市

油烟  噪声

    经查,舒兰市农行小区1-2号楼一楼确有2家烧烤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也未使用配套的烟道排放油烟,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排,存在排烟机噪声扰民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201799日,舒兰市环保局环境分别向两家烧烤店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于2017916日前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设备,一并解决油烟直排和风机噪声问题。环保部门将加大对两家串店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其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市容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占道经营立即清理。

 

 

42

5539

        一是吉林市翰星供热公司自2014年冬季投运供暖以来,锅炉燃用劣质散煤冒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附近森林里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2次向督察组反映但至今无果,举报人质疑该项目环评审批的合法合规性。二是森林里小区的自来水水质差,无法饮用。

船营区

大气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单位锅炉处于停运状态(季节性停产)。823日曾接到群众反映“船营区翰星供热公司自2014年至今一直燃烧劣质煤炭,锅炉烟囱冒黑烟,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市环保局824日调阅了该单位2014--2016年冬季供热期煤质分析报告,该单位现有258WM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市环保局对该单位锅炉出口进行了监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824日,市商务局对该单位周边5位居民(紫光北郡·森林里小区)进行走访,居民表示:在此处居住三年来,未发现吉林市瀚星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烟囱冒黑烟的现象。市环保局在824到接到一次关于瀚星热力有限公司燃烧劣质煤的举报,已在829日做了答复,92日在吉林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了处理结果。 吉林市瀚星热力有限公司吉林市紫光北郡供热工程项目的供热锅炉,该供热工程项目于20126月由吉林市环保局批复,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小区二次供水泵站由小区物业翰星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内共有两个二次供水水箱。201794日市水务集团西关分公司发现负责给该小区二次供水泵站供水管线时常产气,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经排查,发现该段管线有漏点并及时组织断管抢修,抢修完成后水务集团西关分公司及时向小区物业反馈维修情况,并告知该小区物业要对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清理冲刷后,再恢复供水。小区物业是在深夜对2个水箱进行冲洗,同时又急于恢复供水,180立方米的水箱清洗不彻底,导致管网末梢水浊度偏高。举报问题属实。

 

    201799日,市水务集团协调水箱清洗单位对森林里小区二次供水的180立方米的水箱重新进行了清洗、消毒。同日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现场对森林里小区的自来水来水和二次供水末梢水分别进行取样,化验结果显示水质符合标准。

 

 

43

5542

    船营区中东社区的北极街和莲山路交汇处有一夜市,环境脏乱差,经营期间垃圾、污水、噪声等严重扰民。

船营区

垃圾      噪声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夜市”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极街东侧,朝阳新村小区西门外的市场,共有经营业户22户,其中超市1户、餐饮经营21户(烧烤店5户)。201799,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船营区越北镇人民政府联合到现场检查,此路段为无批准夜市,但有一个市场,由于经营时间较晚致使有部分商户在经营,确实存在经营期间垃圾、污水、噪声等问题。此处市场无合法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越北镇人民政府责令商户在市场存在前规范经营,缩短营业时间至每日20点前,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发生;并要求商户将污水排入下水管网。同时,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动环卫保洁人员与洗扫车辆,对该路段及周边辐射道路进行了彻底冲刷,现路边已无垃圾、污水。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已依据《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搭建的建筑物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越北镇人民政府和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此路段监管力度,增派环卫人员加强对该路段清扫保洁工作,日产日清,若发现环境脏乱差及噪声问题将立即整改。同时对违章建筑继续依法履行相关法律文书。

         

 

 

44

5545

    龙潭区江北乡北甸子村周边经常有小化工企业(如农药厂)向该村北大沟偷排生产废水,常年散发恶臭异味,致使附近村民只能戴口罩睡觉。举报人称多年来的污染问题与龙潭区政府不作为有直接关系。

龙潭区人民政府

水、大气、其他

    经查,绿盛农药公司20173月份停产至今,厂内只有3名留守人员看护工厂;吉林市北方荟丰工贸有限公司、吉林晟沃达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中。上述3家企业生产废水均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龙潭区环保部门未发现企业将生产废水直排北大沟。上世纪五十年代,北大沟成为吉化排污沟渠,加之沿岸两侧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其中,造成了水体黑臭现象,虽无企业向北大沟排放工业污水,但在高温天气受地表径流水量较少、底泥淤积影响存在臭味难闻现象。经承德街道相关人员走访调查,未有村民反映“只能戴口罩睡觉”现象。
    
为改善北大沟周边环境,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积极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效果。2016年以来,市政府将北大沟列为黑臭水体整治河流,并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对《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2016-2020)》予以批复,同意组织实施。2016年以来,龙潭区政府先后数次组织车辆、人员对河道内生活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清理,北大沟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龙潭区政府始终按照上级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不存在不作为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5月,《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列入十大城镇化项目之一的百里生态长廊项目,由市政公用局牵头,铁投公司继续组织实施。目前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能评、项目批准等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可研报告再次报发改委审批,投资估算2.8亿元。2017822日,召开北大沟整治工程可研评审会。201794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
   
一是加快启动并实施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牵头,铁投公司具体实施,对照整治方案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采用国内先进、可行和科学的方案措施。铁投公司加快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手续办理,保证年内开工,2019年竣工。二是龙潭区政府做好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配合工作。对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开展流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三是加强北大沟环境日常监管工作,对北大沟周边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定期对北大沟水质进行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建立北大沟长效环境管理机制,明确属地街道对境内河道周边环境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沿岸重点区域设置围挡,指派专人对北大沟沿岸进行定点巡查,防止沿途居民向沟里倾倒垃圾。

 

 

45

5550

        2011年至2016年期间,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废水直排,将粪便、尿液倾倒在附近的灌溉水渠和水田地里,严重污染水渠和土壤;2017年,舒兰市环保局迫于上级环保部门的压力下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的决定,同时为应付检查让该企业修建临时化粪池。举报人指出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充当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保护伞,要求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纪追责。

舒兰市

    土壤  其他

    经查,舒兰市新成牧业有限公司自201610月至现在,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没有进行养殖生产。现场核查时处于空栏状态,场区周边未发现粪污堆积现象。农业技术人员深入该养殖场周边田间调查,今年的水稻长势均匀,生长良好,没有贪青、倒伏状态,病虫害也不严重,养殖场附近和100米外的水稻生长状况无差别。
    2017
99日,舒兰市畜牧局、环保局、白旗镇政府再次开展现场调查,201610月以前,舒兰市新成牧业有限公司有一处20立方米污水池,生产期间将粪便和污水排放其中,但是由于未及时清理,雨季曾有过粪便和尿液溢出,流入附近的灌溉水渠和水田。
    2016
1027日,舒兰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进行现场检查,因该养殖场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从事生猪养殖和粪污直排行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养殖活动,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76月环保局因该公司粪污直排对环境造成影响对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属实

    舒兰市环保局将依法继续对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在处罚期间禁止该公司进行养殖活动。

诫勉3人。(第275055号问题已问责)

 

 

46

5552

    龙潭区佳晟怡景小区周边多家化工厂,生产期间排放异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龙潭区

大气

    经查,吉林市盛龙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工序为电加热造粒和机头料破碎,当日该公司电加热造粒工序处于停产状态;机头料破碎工序处于生产状态,该工序每个月生产2-3天,破碎量约30/次,该工序生产时无异味产生。该公司生产原料为粉末状ABS树脂存放在库房内,有少许异味。吉林市龙运化工厂聚乙烯水管加工项目正常生产,该工艺生产过程没有异味产生。吉林市鹏翔包装有限公司包装袋项目正常生产时,车间外无异味产生,生产车间有少许原料气味,污染防治设施是废气收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于2017722日停产至今。吉林市民主化工厂涂料项目、粘合剂项目正常生产无异味产生。
    8
22日,市环境监测站,龙潭区环保局委托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和第三方机构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以上4家化工企业环境空气分别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等特征污染物符合标准;二氧化硫、甲醛、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等未检出。

属实

    一是计划于2017926日前确定评估单位,并立即开展企业资产评估作价工作。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力推动企业搬迁,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优一库工贸、民主化工厂、九江潮集团3户企业搬迁工作。三是强化对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停产期间原料和产品的存放管理。企业恢复生产前,需对该工序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效果,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

 

 

47

5554

        龙潭区金珠乡通钢大路和通往造纸厂的路两侧,到处都是附近5家沙石场堆积的沙石,扬尘弥漫,污染周边空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龙潭区

扬尘

    经查,在此区域确有5处砂石场,5处砂石场砂石均从舒兰市正规采砂场购进,用于本地销售。从现场情况看,5处堆积的砂石均有防尘网覆盖,但在倒运和装卸过程后,存在防尘网覆盖不及时、不严密等问题,有扬尘产生。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国土龙潭分局对2处占用集体土地堆沙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15日内将砂石运走,并恢复原状;如当事人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珠镇政府要求2处将占用建设用地的砂石15日内运走,并恢复原状。如当事人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将强制清运。同时,金珠镇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8

5555

    船营区口岸路的吉林市内陆港,每天进出港的火车噪声严重扰民,有时整夜不停。

船营区

噪声

    经查,吉林市内陆港进出港火车隶属于沈铁吉林机务段。铁路机车途经道口、平过道、危及行车安全、相互联系等情况时,必须鸣笛示警,是用来提醒行人、机动车辆及作业人员注意的一种警示和通讯方式,《技规》中有明确规定,全国铁路机车均必须严格执行。

属实

    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属地船营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将情况告知吉林西站,车站表示会将此情况报告机务段有关部门,由机务段根据实际情况及规章要求进行研究,对机车鸣笛进行约束,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同时,向周边居民进行了解释说明。

         

 

 

49

5560

    船营区大绥河村居民区内有一屠宰厂,经营期间牲畜叫声和机械设备噪声严重扰民;该厂附近污水、垃圾遍地,蚊蝇滋生,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船营区

噪声  垃圾  大气  其他

    经查举报所称的“船营区大绥河村居民区内有一屠宰厂”,系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艳涛屠宰厂。该厂以前采用传统手工屠宰方式,有牲畜叫声。2015年开始,该厂采用没有噪声的屠宰设备。该厂环境干净整洁,附近没有发现污水、垃圾、蚊蝇,也未闻到臭味;室内设有检疫室、更衣消毒室,室外设有待宰圈;屠宰加工等各种制度均已上墙;该厂在地下建有一防渗屠宰废水储存池,大约50立方米,生猪屠宰过程中的屠宰废水经管道排入污水储存池,污水储存池的废水经由吉林市“辣怪鸭”食品有限公司拉走排入吉林晟世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吉林市“辣怪鸭”食品有限公司与吉林晟世水务有限公司有污水委托处理协议)。

属实

    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对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对屠宰厂被拉走的污水量、车数及排入吉林晟世水务有限公司的污水量和车数进行监督,并按新规做后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企业是否搬迁。船营区林业畜牧局、船营区环保局、大绥河镇人民政府现场对艳涛屠宰厂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将加强监管,确保生产不污染环境。

 

 

50

5564

    丰满区渤海山水云天小区共有4栋楼,楼下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排放油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3号楼和4号楼楼下有商户每天下午经营露天烧烤,烧烤气味和噪声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噪声

    此案件与15批第2549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

——

 

 

51

5576

    舒兰市白旗镇新丰村五社和六社屯内有多家养殖户,粪污随处倾倒,污染周边环境,散发气味严重扰民。

舒兰市

大气  其他

    经查,白旗镇新丰村五社共有7户养殖户,其中养牛户6户、养猪户1户。其中4户养牛户院内有1栋砖瓦结构的牛舍;1户养牛户院内有1栋彩钢结构的简易牛舍;1户养牛户院内有2247平方米彩钢结构的简易牛舍;养猪户院内有1栋砖瓦结构的猪舍,建有30立方米污水储池,有破损漏液的现象。新丰村六社共有8户养殖户,其中有养牛户3户,养猪户5户。其中3户养牛户是在院内有砖瓦结构的牛舍。4户养猪户院内有砖瓦结构简易猪舍;1户养猪户院内有2栋砖瓦结构简易猪舍。粪便基本都是临时堆存在自家院内外,有污水和尿液流入居民排污沟内。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白旗镇政府安排村干部组织养殖户立即对堆存的粪污进行清理,911日已清理完毕。并安排该社社长做好对养殖户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市政府申请建设资金,在新丰村五、六社建设集中储粪池,现在正在进行选址和方案设计。在集中储粪池建成前,粪污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清理的粪便送到自家蔬菜地里腐熟后还田。

 

 

52

5578

        昌邑区莲花街道桃源山庄小区27号楼后侧,有人破坏山体取土,扬尘和机械设备噪声严重扰民。

昌邑区

扬尘  噪声  其他

    经查该区域位于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预留地内。施工单位正在按照项目计划正常施工,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该项目要建设一条505米的道路用于连接桃园山顶和西山街,原有道路无法满足通行条件,因此施工单位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拓宽,并不是挖山取土,也不会对山体造成破坏。现场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原料及清运建筑垃圾确实产生大量扬尘,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施工单位已按照相关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制定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制度,在易产生扬尘的地段配备专用洒水设备洒水降尘,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分拣、回收、清运现场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尽量使用不易产生粉尘的材质,减少粉尘污染源;密闭运输车辆防止遗洒,一旦出现遗洒及时清理;二是施工期间采取降噪措施,应防止不必要的噪声产生,选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措施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作业时间不超过1800。下一步,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项目施工期间的防尘、防噪措施监督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作业。

 

 

53

5593

        丰满区政府于20067月以市政府储备地为由,将永庆村耕地房屋强行征占后运土覆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丰满区

生态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为吉林市2006年度第一批次城市用地,于20061226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关于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该地块已用围挡围护,万科地产已开工建设,群众反映的“运土覆盖”实为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吉林万科城四期的基础建设,运土回填,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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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17-09-18    来源:宣传报道组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8 20179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5174

    一是永吉县一拉溪镇文玉村张某某采石场,毁坏文玉村东山45垧林地采石,破坏生态环境。二是一拉溪镇碾子沟水库东山,有人在此非法砍伐2垧多人工林。三是口前镇通往北大湖镇路旁的邵某某采石场,多年来一直非法采石。四是口前镇开发区铁路大学后山的城投公司石场,非法采石;五是口前镇通往殡仪馆路边的孙某某石场,非法采石;六是北大湖镇北大湖国有林场林地内有一铜矿,破坏林地非法采矿。 七是北大湖镇逛子沟村国有林地内有一石灰石矿,非法采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八是北大湖镇林场副厂长崔某某占用太平岭两垧多湿地建水库。九是北大湖镇通往北大湖滑雪场路旁的林地被吉林市人高某破坏建宾馆。十是北大湖镇小屯村村书记在小屯村集体林地内建养鸡场,粪污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村屯的沟溏,污染空气和水源。十一是岔路河镇东山头李某某石场非法采石,占用岔路口镇莲安村林地建养老院。十二是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开发区破坏该镇东山头的植被,非法采土取沙,致使原东山头上四、五座烈士陵墓被破坏;为逃避检查,该食品开发区使用绿网遮盖了四、五垧林地。十三是岔路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王某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陆续非法采伐蛤蟆泉村10队沟里东南山300多立方米林木;当时该村村民向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举报此事,办案人员张某到现场调查未果,事后还遭到王某报复。十四是岔路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王某破坏蛤蟆泉村7队南沟林地,非法建水库和房屋。十五是口前镇双顶子村终宝贵水库西侧,张某某(永吉县政协委员)在此毁坏1垧半林地建养鸡场。十六是永吉县西阳镇兴隆村村民赵某某,毁坏自家水库西山上1垧半林地建蓬莱山庄。十七是永吉县西阳镇林业站站长崔某某,毁坏大岗子村蛤蟆塘5垧多林地建林蛙养殖场。十八是永吉县黄榆乡王某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盗伐黄榆乡头道川村双河镇林场100立方米国有林木,同时还盗伐黄榆乡李某某的100立方米林木;经举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此案期间,黄榆乡林业站站长陈某某一直在包庇王某。十九是永吉县大岗子村双榆树,大岭参地管护房后坡100米处的天然林林木,被大岗子村村民魏某某盗伐。二十是永吉县北大湖镇西家村裴三采石场,破坏两垧多林地采石;二十一是永吉县西阳镇狼头村水库上游的林地被人非法破坏种植林下参,永吉县检察院已调查此案多年至今未果。

永吉县

 大气
生态扬尘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永吉县一拉溪镇文玉村,现合并为碾子沟村。下窝堡采石场20136月至20146月由张某某经营。现石场占用林地面积为13608平方米,其中开采生产面积6912平方米,植被恢复面积6696平方米。张某某承包该厂期间存在生产行为,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20156月,一拉溪镇下窝堡采石场停产。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查找到零星树木伐根21个,根据树木伐根腐朽程度,判断砍伐时间跨度约为十年左右,属于村民多年砍烧柴留下的伐根,现场不存在大面积砍伐行为。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采石场应为位于口前镇吉桦线公路旁的永吉县口前石场,经营使用人邵某某。邵某某20141月至201510月期间,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3930平方米采石,致使林地植被毁坏。举报问题属实。
   
第四个问题:此问题于第9批第1004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第五个问题:经查,永吉县晟泰采石场的经营使用人为孙某某。20151012日接到群众举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受理了永吉县晟泰采石场非法开采案。201697日,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1697日,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贾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处罚金。2016年以后,该采石场已停止开采。举报问题属实。
   
第六个问题:经查,向阳铜矿建于1971年,原为国营企业,使用林地为当时国家划拨,采矿方式为地下巷道式开采。1986年企业破产,人员设备撤离,该矿经多次转让,现权属为孟某某,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矿洞口周围植被已经恢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七个问题:经查,北大湖镇桄子沟石场实为吉林市衡永源工贸有限公司北大湖采石场。20167月,该公司被发现在国有林地非法开采矿石,2017619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向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采石场生产矿长赵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经被起诉,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该企业在生产时采取布袋除尘、喷雾式降尘措施,并用洒水车对场区进行喷淋降尘,石粉、石料用防尘网苫盖。该采石场现已停产,没有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八个问题:经查举报的太平岭为向阳村大平岭屯。该屯10社东岭子有一条由附近山上的水流汇聚形成的小河沟。2010年“7.28”洪灾时,河沟被冲深和加宽,河岸土方塌陷严重,需要治理。20166月村委会向该村扶贫包保单位五里河林场的崔某某借用钩机、铲车、翻斗车等设备完成此处河堤加固。经现场查看,河道内存有水面,但未形成水库。此处不是湿地,属于山坡下较缓的林地。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九个问题:经查,举报的宾馆为永吉县瑞祥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承建,高某为宾馆原法人,现宾馆法人为徐某某。2015112日,永吉县瑞祥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与永吉县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1511月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手续,使用国有土地1.0753公顷,建设规模用地0.6188公顷。建筑宾馆及使用土地不属于林地。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十个问题:经查,该养鸡场于20093月由小屯村11社于某某、迟某某夫妻建设,20113月转让给小屯村书记田某某的儿女。建设鸡场的地方原属于小屯村11社集体荒地,于某某夫妻建鸡场时的荒地原为农民小片荒地,后由村社集体按耕地使用分配给村民,按二轮承包耕地管理。该养殖场养殖期间,鸡粪便日产日清,由郭范村刘某清走还田,不存在直排沟溏问题。养殖时场区内确有臭味,20172月停产后不存在臭味。该养鸡场2000米内没有功能水体,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一个问题:经查,“岔路河镇东山头李某某采石场”为永吉县马屯沙石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2010年东山头矿坑由李某某承包经营,办理了工商、矿产、安全等手续,没有林业审批手续。201631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经查证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建设老年公寓平整土地为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000余平方米。2016330日,永吉县林业局对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发现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姜某某在建设老年公寓过程中,滥伐杨树18株,核立木蓄积3.9283立方米,2016318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经调查,李某某为实际投资人。举报问题属实。
   
第十二个问题:经查,2006年至2007年,永吉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将岔路河镇岔路河村东山的部分土地以政府批次用地形式上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在省政府批准两个批次用地后,为了达到土地供应条件,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按照规定,对批准范围内的土地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开展了场地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实施场地土地平整过程中形成的残土用于园区内道路回填,不存在非法采土取沙问题。2017年,食品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吉林岔路河中新食品城总体规划》及该范围内场地平整工作安排进度,对暂不需进行土地平整的用地进行临时管护,采取安装防尘网覆盖措施防止场地扬尘。2012年,位于东山头的散埋烈士陵墓全部迁入永吉县烈士陵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三个问题:经查,2017116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移交林木盗伐案件,举报人王某(王某之子)向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报案,称自家天然林被盗伐。本案反映的蛤蟆泉村10队沟里东南山与王某报案的蛤蟆泉村10社老参场为同一地点。2017117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立案侦查。现场勘查,被盗伐林木497株,核立木蓄积35.3704立方米。林木权属为王某个人所有,被盗伐林木未被运走,树种为桦树已造材。案件正在侦办之中。“当时该村村民向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举报此事,办案人员张某到场调查未果,事后还遭到王某报复”问题不存在。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四个问题:经查,岔路河镇蛤蟆泉村7社南沟,实为10社南沟。岔路河镇蛤蟆泉村10社南沟内,有一处房屋,建设的土地属于蛤蟆泉村的弃耕地,1980年,村委会发展集体经济,利用弃耕地建设参场、酒厂时盖的房屋,经多次转让,于2000年由王某(王某之子)购买使用。现场查看该房屋已无人管理,周边没有水库。通过与蛤蟆泉村干部、7社、10社村民调查取证,证实王某在该村7社、10社没有另建房屋和水库。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十五个问题:经查,口前镇双顶子村水库西侧有养鸡场房屋存在。据村委会干部、村民证实,1985年修建双顶子水库时,使用了该村6社耕地取土,水库竣工后取土场被6社村民平整耕种,2006年该地块承包给滕某某建养殖场,举报所称的张某某(永吉县政协委员)与滕某某为夫妻关系。经实测,地块面积14369平方米,比对1982年电子林相图,显示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六个问题:经查,西阳镇兴隆村大岔屯水库,始建于1958年,土地权属为集体所有。1992年兴隆村将水库承包给赵某某经营使用。2009年开始,承包人在水库坝堤一侧修建房屋,起名蓬莱山庄,实测占地面积7544平方米,其中林地面积6825平方米,耕地面积719平方米。房屋所占6825平方米为林地,无林业审批手续。目前,该案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受案,案件正在查办处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七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大岗子村蛤蟆塘没有林蛙养殖场,经分析应为坐落在大岗子梨树村的林蛙养殖场。梨树村林蛙养殖场建有林蛙孵化池、越冬池、变态池共计8个,共计面积4122平方米,林地权属为国有,其中孵化池一个属于集体弃耕地。1999年潘某与大岗子林场签订《关于利用国有林地养殖林蛙荒地植树协议书》,使用面积260公顷。2001年潘某将养殖场转让给崔某某爱人何某某经营使用。2016年何某某将林蛙养殖场转让给何某某经营管理。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八个问题:经查,永吉县黄榆乡头道川村三社村民王某某201312月因犯盗伐林木罪,2015128日被永吉县人民法院判刑。王某某在黄榆乡境内没有其他盗伐集体林木问题,没有发现黄榆乡林业站站长陈某某存在包庇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十九个问题:经查,2016210日,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接到西阳镇大岗子村二社魏某某电话举报称“位于永吉县西阳镇大岗子村双榆树一社双榆树大岭西侧的自家林木被砍伐。”2016224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案件正在侦查之中。举报魏某某盗伐双榆树大岭参地管护房后坡100米处的天然林木,与魏某某报案称自家林木被盗伐为同一个地点。此案需森林公安机关侦破后,才能确认砍伐林木行为人主体。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十个问题:经查,永吉县北大湖镇西家村,应为奚家村;裴三采石场,应为吉林市北大湖福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7527日,永吉县北大湖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举报,初查为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21167平方米。527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立案;619日,北大湖镇福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某取保候审,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该公司于2015年停产。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十一个问题:经查,位于吉草高速公路旁西阳镇狼头村段林地内,有四户种植人参,该四户为外地区农民,2014年四户分别与西阳镇狼头村孙某某签订荒山承包合同。201473日四户在平整场地时,被西阳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制止并责令植树造林。20147月份四户在林地上栽植了葡萄树;2015年春季栽植了红松苗木;20154月中旬四户在树木中间空地种植了人参籽,并覆盖了遮阴网,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转交双河镇林业派出所调查处理,双河镇林业派出所调查后,认为林地现状构不成特别严重毁坏程度,因为种植的树木成活率已经达到85%以上。20175月,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给永吉县林业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调查处理种参行为。目前,永吉县林业局已经组织林业技术专家对种植人参的林地进行毁坏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林地植被造成严重破坏,永吉县林业局已经立案,西阳林业站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目前,已交由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立案查处,将依法处理违法开采行为。
   
第二个问题:永吉县林业局已责成一拉溪镇林业工作站对该区域加强管理,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村民守法意识。
   
第三个问题:2016527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判处邵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石场于20159月至今已停产,责成永吉经济开发区林业工作站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个问题:2016年以后,该采石场已停止开采。目前已责成永吉经济开发区林业站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个问题:反映建鸡场的林地目前属于农业用地,待下一轮土地承包时,由村集体收回纳入林地管理。鉴于该养鸡场厂用地性质原为集体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永吉县林业局责成北大湖林业站对该养鸡场进行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永吉县畜牧局、北大湖镇政府督促该养殖户在恢复生产时,要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经常开展消杀灭源工作,减少臭味产生。
   
第十一个问题:鉴于永吉县鑫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老年公寓属于社会福利事业,永吉县林业局将依据林地使用相关规定,要求其补办林业用地手续。
   
第十六个问题: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第十七个问题:林蛙养殖需要建“三池一房”符合林蛙养殖产业实际需要,此类问题目前省林业厅正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永吉县林业局将按文件要求,待文件出台后,对林蛙养殖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个问题:2017615日,五里河林场林政科科长余某某、奚家管护站原站长毕某、现任站长聂某三人,因对矿山企业监管不力,造成林地资源破坏,经永吉县林业局五里河林场研究决定,免去余某某林场林政科科长职务,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毕某、聂某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第二十一个问题:20175月,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给永吉县林业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调查处理种参行为。目前,永吉县林业局已经组织林业技术专家对种植人参的林地进行毁坏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林地植被造成严重破坏,永吉县林业局西阳林业站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告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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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203

    舒兰市溪河镇东关村薛某某承包了一处山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承包合同,只有议定书,举报人质疑其合法性;二是在无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山林里违规盖建多处房屋;三是用推土机将山林推掉好几垧,严重破坏林地资源;四是将山林对外承包,用于种地却不栽树,擅自改变林地原有性质。

舒兰市

生态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承包林地属薛某某非法占有,没有同任何单位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此地块位于溪河林场1984年林相图27林班1小班内,地类为灌丛。举报人反映的议定书是19891210日薛某和(薛某某父亲)作为官屯村代表与溪河林场签订的,议定书标注地块位于溪河林场1984年林相图35林班1小班,地类为蚕场,面积31.1公顷,现地为树木。该议定书载明官屯村从1989年开始有权使用此处国有林地造林,待林木砍伐后林地归还国有,议定书载明林地由溪河林场经营管理,此议定书合法签订。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薛某某2007年在承包地块建设了2栋砖瓦结构住房,1997年建设了3栋鸡舍。2014年转包给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建设了一栋彩钢房。2栋砖瓦结构住房有房产登记证,为薛某某和其妻子沈某某各持有一栋,其他建筑无审批手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2014624日薛某某在未取得林地承包合同的情况下非法将溪河镇东关村西山林地以土地名义转租给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同时签订《转让租用土地协议书》,期限至204912月。该公司在未办理林业占地手续情况下于20167-8月间擅自使用钩机、铲车等机械平整场地,准备兴建牛舍,舒兰市林业稽查大队溪河中队发现后,进行了及时制止,该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2014624日薛某某将溪河镇东关村非法占有的西山林地(27林班1小班内)转租给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在薛某某非法对外转包的林地内只有一处耕种玉米,现由溪河镇东关村三社刘某某经营。因该地块已于1996年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按政策可以耕种至2025年承包期结束。剩余地块为:李子树、落叶松、紫穗槐地块;撂荒地;农田;毁坏林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舒兰市林业局将按被薛某某非法侵占地块协议书内容,依法理顺权属关系,加强日常监管。
   
第二个问题: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由舒兰市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行政立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三个月恢复林地原状,逾期未恢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个问题:2017817日,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对薛某某及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非法侵占林地进行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个问题:舒兰市林业局将对吉林省隆鑫稀土能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平整的林地纳入造林计划,2018年完成还林。

诫勉1人,党内警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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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205

    2015年至今,丰满区丰满街道河南社区丰满大坝坝西景观路附近,中国水电十六局工程有限公司左岸拌和系统混凝土搅拌站昼夜生产,大型运料车辆扬尘和噪声扰民;2017820日下午,该搅拌站的拌和系统发生氨气泄漏事件,污染周边空气和饮用井水;该搅拌站现有贮存几百吨液氨的罐体。举报人质疑该公司拌和系统建设项目是否有环评审批手续,担心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上述的泄漏事件,要求政府部门搬迁该搅拌站。

松花湖管委会

大气  噪声  扬尘  其他

    此案件与第101239号和第121668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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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214

    龙潭区泡子沿16栋住宅楼附近,吉化公司102厂和吉化公司丙烯晴厂经常排放各种有色气体,气味难闻;大烟囱冒黑烟;重载运输汽车和危险品罐车的行驶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要求政府尽快将该栋住宅楼迁出化工区。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其他

    此案件与第183452号、第203916号、第22426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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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217

    磐石市呼兰镇金东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排放废气,污染周边空气;生产废水直排附近小水库,污染水体环境。

磐石市

   大气

    经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在企业生产期间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多次对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锅炉除尘设施均能稳定运行。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在日常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企业生产废水能够做到正常回用。对厂区四周进行了排查,该公司无污水外排口,生产废水不外排。磐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99日对厂区东南侧约50米处小水库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监测结果COD、氨氮主要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反映情况不属实。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其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过多次检查。并于2017526日检查时发现,公司员工将4月份生产时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倾倒至厂区外空地,存在随意倾倒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并于当日下达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立即对倾倒的工业污泥进行了收集、清理,并送至磐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目前,公司已做到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201761日,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倾倒造纸工业污泥的违法行为实施了查封措施。并于61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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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220

    龙潭区吉化炼油厂和吉化乙烯厂等2家企业,生产期间噪声严重扰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致使东城街道天太村果园七社村民种植的农作物被严重污染,造成经济损失。

龙潭区

大气  噪声  其他

    此案件与第97827684909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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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242

    丰满区江南乡大孤家子村原村长兼书记梁某某2007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在无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分别在该村1队、2队、3队等地盗伐集体林地林木6万多平方米,在2队西山盗伐国有林地林木3万多平方米,于20126月在6队占用地并破坏林地建成一座占地4000平方米的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丰满区

生态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在大孤家子村1队、2队、3队的林地没有发现其他集体林木被盗伐现象,2队西山国有林木也未发现有其他盗伐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办案人员询问及现场核查,丰满区江南乡大孤家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某某在大孤家村6社南山下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房及平整场地。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于99日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拟对当事人梁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林做出行政处罚,并按照处罚上限处罚,责令限90日内恢复林地原状,过期不执行,移送司法机关。

诫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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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244

    吉林市高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吉林省吉林至荒岗公路建设项目01标段内有林地26.4公顷,该公司强行施工,严重破坏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3小班、6小班约10公顷林地(林地承包人金某某),施工过程中排放大量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龙潭区

生态  扬尘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林地位于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3小班和6小班,已于2015126日通过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1623日,在龙潭区林业畜牧局办理了采伐许可证。吉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3小班和6小班范围内批准使用林地11.1014公顷,涉及采伐林木面积8.8428公顷,采伐株数7829株,采伐蓄积761立方米。20161118日,该工程项目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关于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省界)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项目所使用林地性质已变为工程建设用地,不再属于林地,不存在“严重破坏林地”问题。
   
依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吉林至荒岗段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各项规定,且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不存在“强行施工”问题。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确有扬尘产生,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的油面铺设工程,产生扬尘极少。“排放大量扬尘”问题属实。

属实

    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加大洒水作业频次,进一步减少扬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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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5253

    龙潭区公安分局东侧有一入松花江的排污口,经常在雨天或夜间排放废水;吉林热电厂含工业化学物质的冷却水和厂区内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也经该排污口排放入江。

龙潭区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排污口是吉林市水利局批准的东10#线的排水口。进入该管线的排水有吉化染料厂雨水(暴雨时外排)、中兴街(遵义路—徐州路段)的雨水和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间接冷却水。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吉林热电厂含工业化学物质的冷却水和厂区内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排入松花江。该厂有两部分污水,一是化学分厂生产除盐水产生的阴阳离子交换器反冲洗水、阴阳床擦洗废水和活性炭过滤器反冲洗水三部分组成。二是厂区生活污水。该厂建有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厂区的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冲洗锅炉炉渣,冲渣水通过水泵排入厂外灰坝循环使用。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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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268

    舒兰市政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由国家投资630余万元于201010月在吉舒街道联盟村建成垃圾处理场和有机肥厂(资产属集体所有),现承包给村书记陈某某父子二人经营;有机肥厂至今未投入使用,致使各村的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垃圾处理场运营期间乱收费、将集体资产变卖或改为私用,且污染周边环境。

舒兰市

垃圾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2012年吉舒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高台村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项目,在爱国村一社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项目。建设项目中没有有机肥厂建设内容,不存在建设有机肥厂问题。吉舒街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时间是“2012年”,不是“2010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属实,建设“有机肥厂”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通过调阅舒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报告》,2012年吉舒街道在高台村、爱国村一社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总投资169.9504万元,“国家投资630万元建设吉舒街道联盟村建成垃圾处理场”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过进一步现场调查,吉舒街道已将在高台村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委托给联盟村陈某运营管理,同时委托其负责辖区内18个村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由于辖区内的大部分规模养殖户都建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散养户就地消耗产生的畜禽粪便,农村生活垃圾由陈某每天收集清运,统一运至吉舒街道临时垃圾储存点,由舒兰市市容局集中清运至舒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因此只在垃圾清运过程中使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采购的机械设备,堆肥场和垃圾分类站建成后未运行使用,不存在乱收费现象。在爱国村建设的畜禽粪便堆肥场委托给宁某某运营管理,现已投入运行,未进行收费。群众反映的“垃圾处理场运营期间乱收费”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未发现吉舒街道辖区村屯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群众反映的“致使各村的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吉舒街道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项目中建设的设施和机械设备资产权属均为各村集体所有,群众反映的“将集体资产变卖或改为私用”问题不属实。

属实

    吉舒街道办事处督促陈某抓紧运行堆肥场和垃圾分类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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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5289

    昌邑区桦皮厂镇中心小学西北角公厕旁有一处洼池,散发恶臭气味。举报人要求填埋此处洼池。

昌邑区

大气  其他

    经查,在桦皮厂中心校操场西南角确实存在一处洼池,但并未散发出恶臭气味。据桦皮厂中心校相关人员介绍说该处洼池是由于地势低、雨后积水而形成,平时没有恶臭气味。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根据上述情况,昌邑区教育局、桦皮厂镇政府决定对该处洼池进行填埋。桦皮厂镇政府已协调砂石、土方和相关车辆,桦皮厂中心校组织施工人员已对该洼池处理完毕。

 

 

12

5297

        一是船营区五中社区1号楼一楼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二是该楼北侧有一废品收购站,营业期间污染周边环境。

船营区

油烟  其他

    第一个问题核实情况:经查,船营区五中社区1号楼实际为南京街道五中社区兴南1号楼,该楼一层共有5家小餐馆。201799日,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1家已经停业,1家已经安装油烟净化机,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吉林市西关旧货物资交易市场文俊收购站,现位于南京街兴南综合楼车库南9号,各项手续齐全。99日,船营区商务局、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公安分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现场勘查,该废品收购站正在营业,回收亭内有少量废旧物品堆放。经与周边群众了解,该废品收购站曾在回收亭外堆放废旧物品,污染了周边环境。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已当场要求3家小餐馆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商家同意2017915日前,购买并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大该路段监管力度,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第二个问题:船营区商务局、船营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当场对经营者进行口头告诫,要求经营期间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船营区商务局、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公安分局、船营区人民政府南京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该处日常监管,指派专人值守巡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3

5298

    昌邑区吉林大街的小两口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空气。

昌邑区

油烟

    经查,举报烧烤店应为小两口肉串涮肚,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产生的油烟经烟道直接排放。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场向小两口肉串涮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店主同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已于912日前安装完毕。

 

 

14

5299

    一是桦甸市南侧有一养鱼池,水面漂浮杂草和垃圾,无人清理,散发恶臭气味。二是该养鱼池东侧的湿地有人毁湿耕地。三是桦甸市自来水厂家属楼居民将污水排入该养鱼池东侧的湿地。

桦甸市

大气  土壤       垃圾

    第一个问题:经查,水面漂浮的杂草是8月份水利局对池内杂草进行割除和打捞时,部分杂草被风吹积到窝风处未及时清理造成;垃圾是该水池附近居民与行人投弃所致。有关单位在对杂草进行割除的同时,也对割除的杂草和垃圾进行了打捞并集中处理。但由于一水池面积较大,没有做到及时彻底清理,造成个别部位堆积漂浮垃圾和杂草。目前,水上漂浮的垃圾已清理完毕。散发恶臭气味的原因主要是:1.水池上游的莲花河盖板涵段覆盖10多年的垃圾、淤泥一直未清掏,平均厚度1.5米,形成黑臭水体;2.居民生活污水经水上乐园小区的3处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入养鱼池,造成局部水体污染,散发臭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在河道泄洪期间,该处为河道行洪区,全部淹没;在非降雨季节和一水池不放水情况下,该处河滩部分显露,所以该处为河道范围并非湿地。有部分河滩地被附近居民耕种玉米及蔬菜。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桦甸市自来水厂家属楼居民将污水排入该养鱼池东侧的湿地。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7820日,我市完成莲花河清理垃圾、淤泥工程,清理垃圾、淤泥量1.1万立方米,在清淤过程中也有气味散发,垃圾、淤泥清除后,臭味逐渐减轻。下一步,对剩余杂草进行彻底清理,计划于2017920日前全部清理完成。我市将结合东官房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封堵水上乐园小区3处生活污水排放口。该工程计划1010日开工,1130日完工。
   
第二个问题:针对该问题,桦甸市水利局对附近居民区进行走访并张贴通告,告知附近有在河滩地内耕种的居民,于910日前自行清理,并恢复原貌,对于未按时清理的地块,由市水利局与市容局联合进行集中清理。出于人性化考虑,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水利局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于920日前集中清理完毕。
问题三:2016年,桦甸市市容局结合辉发河故道整治工程,已封3处污水排放口,2017年结合东官房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将继续封堵自来水厂家属楼排污口1处、水上乐园小区排污口3处,共4处污水排放口。东官房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现已完成立项、环评和初步设计,拟于9月末进行招投标,预计1010日开工,1130日完工。

 

 

15

5307

    昌邑区天津街万里购物二号门一楼半,艾美尔国际美容院无下水管线,将污水倒入附近肯德基的卫生间,气味难闻。

昌邑区

    大气

    经查,艾美尔国际美容院位于天津街万里购物广场一楼半6号网点,商场仅负责商场内的日常管理。经与房主沟通,该网点在购买时就没有安装下水管线,一楼已经装修完无法破坏重新安装下水管线。该美容院负责人表示屋内污水倒入商场二楼的卫生间内,没有将污水倒入肯德基卫生间。与肯德基核实,表示该美容院未将污水倒入肯德基卫生间的现象,也没有难闻气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昌邑区文庙街道办事处要求艾美尔国际美容院日后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将日常产生的污水倒入商场二楼的卫生间内,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要求万里购物广场负责人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管理力度,确保再不发生类似问题。 

 

 

16

532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3811号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称至今未见处理结果。3811为重点案件,省里未公布,不知道原因)

桦甸市

其他

    第一个问题:828日,桦甸市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金沙镇政府组成调查组,对反映桦甸市金沙镇莫拉艮治安屯采石厂破坏人工林和天然林一事进行了调查,通过实地踏查测量,询问当地村社干部和此地块有地村民,证实在该处天然林内没有采石情况。“反馈材料造假”问题不属实。91日至92日,林业局、金沙镇政府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通过现场调查和对治安屯赵某某等12户社员进行走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在莫拉艮村治安屯没有破坏人工林和天然林采石的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2016年,举报人被还林的5块地经认定均为林地,桦甸市金沙林场于2016310日,对举报人下达了还林告知书。举报人拒不还林,为确保还林成果,2016423日由金沙林场对纳入还林的地块喷洒药物“草灌净”,后对还林地块进行栽树。“草灌净”并非国家列入禁限用的农药,对人、畜和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污染松花江水体环境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2017827日,桦甸市林业局、农业局等部门及金沙镇政府,对152340号案件中“喷洒农药,破坏耕地环境”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对喷洒过农药的还林地进行查看,拍摄了现场照片,并未对举报人家的耕地进行测量,调查组向上级报告的材料真实可靠。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17

5347

        丰满区泰山路烽火C3号楼附近的谷良筋饼豆腐脑一绝饭店,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经查,群众反映的“油烟”为该饭店早餐时间烙饼引起,但由于对排烟设施未及时检修,烟道有缝隙,操作期间有少量油烟泄露。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通知饭店业主立即整改,业主积极配合,立即将带有缝隙的油烟净化管进行严实密封,业主保证将定期对排烟设施进行检修,不会再出现油烟外漏行为。该饭店已整改完毕。下一阶段,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查处。

 

 

18

5351

        2016年中国铁塔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在吉林市高新区万科城D区、万科小学和万科中学附近建10余座信号发射塔,该塔距万科中学仅10米,存在辐射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学生和小区居民健康。当地居民多次向吉林市信访局和吉林市铁塔公司反映未果。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此案件与第2541号、3535号、3732号、4261号、4272号、4447号、5418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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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5354

    蛟河市铁路老机务段院内一煤场转运站(原蛟河铁路八家子路口燃料场)粉尘污染严重,卡车和铲车运输装卸噪声扰民,煤堆无任何遮盖措施、扬尘很大,污染周边空气。

蛟河市

大气  噪声  扬尘

    经查,蛟河市铁路老机务段院内有原煤约1000吨左右,院南侧(现原煤堆放处)有高约2米的砖砌围墙,东侧围墙外是平房居民区,当时现场未发现有运输作业车辆,院内堆放的煤炭未做防尘措施。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2017911日,蛟河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沈阳铁路局延吉货运中心蛟河营业室下达了《责令整改行为决定书》,要求该货运中转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盖防尘苫布,消除粉尘污染。并要求沈阳铁路局延吉货运中心蛟河营业室在运输装卸时避开夜间作业,降低噪音,防止扰民。蛟河市城管局对该营业室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要求上路运输的车辆必须加盖防尘棚布,否则不允许上路。

 

 

20

5359

    龙潭区金珠乡十八拐路两边堆满垃圾,无人管。

龙潭区

垃圾  其他

    经查,在“十八拐”路段未发现垃圾大量堆放。除群众反映路段外,工作人员发现“十八拐”路段以北的800米处存在约0.5立方米的生活垃圾。99日,工作人员已将其清理完毕。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龙潭区江北乡政府、金珠镇政府将由每天两次巡查增加到4次巡查,每天的日清2次增加到日清4次,并在沿途增加垃圾箱10个。不断加大辖区路段卫生监管整治力度,对于十八拐道路两旁采取包保制度,即环卫工人实行分段管理,做到随时清扫,安排专人做好道路巡查,严防车辆及行人在此路段随意倾倒垃圾。

 

 

21

5360

    船营区铁成骊景小区东门前,每天摆放成排的垃圾桶,环境脏乱差,污水满地、臭气熏天、蚊虫乱飞,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

垃圾  大气

    经查,该小区东出口处确实存在8个垃圾桶,桶内未存放垃圾,周围未发现垃圾、污水遍地现象。垃圾桶放置在东门口是因该小区东门南侧的骊景社区办公用房正在做暖房子工程,为避免影响施工,将原来存放在办公用房周边区域的垃圾桶,临时集中放置在东门口处,待工程结束后再重新摆放回原处。该小区因无物业公司管理,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维护小区居民卫生环境秩序,聘请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栋居民楼前都放置1-2个垃圾桶,用于居民日常垃圾存放,每日小区保洁人员定时将小区垃圾进行清理,并交由环卫工人和车辆统一清运处理。小区内目前卫生环境秩序良好。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莲花街道工作人员已将小区东门口摆放的垃圾桶移走,暂时分散摆放至各居民楼前,用于居民日常垃圾存放,待工程结束后再重新摆放回原位。莲花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小区内的巡查力度,增加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

5384

    磐石市富太镇黄瓜架村有朱某某白灰场、姜某某白灰场、润丰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非法开采,采矿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大,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庄稼生长。

磐石市

扬尘  其他


   
经查,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财宇矿业有限公司、润丰矿业有限公司二分厂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矿山手续齐全。经现场核实,该三家矿山2017年度处于停产状态,在以往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不存在超能越界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由于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财宇矿业有限公司、润丰矿业有限公司都处于停产状态,物料都采取了防扬尘措施,未造成扬尘污染。在磐石市环境保护局以往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该三家企业的扬尘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措施,并在短时间内均已整改完毕。磐石市农业局对企业周边农作物进行了调查,三户企业附近有农作物生长,全部为玉米,周边1公里范围内共有2公顷左右玉米,长势良好,没有严重影响庄稼生长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610日对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对磐石市盛德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责令立即改正的通知》,616日检查时企业对物料进一步用苫布进行了苫盖,整改完毕。619日对磐石市财宇矿业有限公司下达《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对物料采取防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企业立即对物料用苫布进行了苫盖,解决了扬尘污染。620日对磐石市润丰矿业有限公司下达《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立即对物料用苫布进行了苫盖,解决了扬尘污染。

 

 

23

5438

    桦甸市镜水轩洗浴,营业期间锅炉排放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该洗浴为逃避环保检查,白天不用锅炉夜晚用。

桦甸市

大气  其他

    经查,该浴池2008年营业,使用燃煤热水锅炉,存在冒黑烟等污染问题,但自20177月根椐桦甸市政府要求,已完成锅炉整治,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为生物质成型颗粒和燃气两用炉,配套安装的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99日,经桦甸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烟气排放达标。该浴池锅炉每天运行三次,分别为早四点半到六点、上午十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五点。99日进行了突击夜查,未发现浴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17623日,桦甸市环保局曾接到过匿名反映该浴池污染的情况,立即进行了处理,按照《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甸市加快推进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浴池立即取缔燃煤锅炉,浴池20177月初完成了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因当时信访人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反馈办理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4

5451

    龙潭区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村民申某合伙,破坏乌拉街学古村山坡,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造纸污泥和粉煤灰全部运至此处倾倒后用土掩埋,未采取任何有效覆盖措施,运输和装卸时扬尘大,污染周边空气。3675为重点案件,省里未公布,不知道原因)

龙潭区

扬尘

    经查,201769日晨鸣纸业委托吉林市群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将未焚烧的污泥合理化处置。群利公司擅自将污泥掺入粉煤灰运送至学古村一半山坡填埋,但未倾倒在林地,也未在该处倾倒其它废物。当时群利装卸服务公司用土将该场覆盖,目前该场地已经开始种植农作物。吉林市环保局针对群利公司这种在倾倒时没有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其整改,并立案调查。7月初,群利公司来环保局提出交涉,认为国家在(环函[2004]98号)中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有可以农业填埋的论述,加上填埋场的实际情况,要将填埋的污泥挖出运走可能产生的扬尘污染等问题较为严重,是否应该对当地堆放的污泥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进行调查后再拿出合理化处理方案。72日,群利装卸服务公司聘请吉林市里手资源勘测有限公司对堆埋区污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9月末能出报告。粉煤灰用于建材及回填是符合规定的。粉煤灰送至乌拉街风口砖厂,是用于该企业生产制砖。此过程中没有晨鸣纸业公司的其它废物掺杂,乌拉街风口砖厂也不存在堆积的污泥和废弃物。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市环保局针对群利公司这种在倾倒时没有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其整改,并立案调查。7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群利公司对填埋的污泥进行清理。715日群利公司缴纳了罚款2万元整。

 

 

25

5452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龙潭区缸窑西沟万林碳素厂由原来全天生产改为每天夜间生产,生产期间排放大量黄色沥青烟和黑色粉尘,严重污染周边蔬菜和庄稼。举报人称龙潭区环保局严重不作为,对该企业的污染问题长期视而不见;要求依法依纪对该局相关主管部门及人员追责。

龙潭区

大气  其他

    经查,该企业焙烧车间全天24小时生产,焙烧车间生产工序分为预热升温、保温降温阶段,预热升温时间在半个月左右,保温、降温时间为2-3个月左右,生产期间有烟尘废气排放,但无群众反映的大量黄色沥青烟和黑色粉尘排放。龙潭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对预热升温阶段的烟尘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企业烟尘废气达标排放。2017829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保温阶段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企业生产期间排放废气符合标准。20175月,该企业浸渍车间、压型车间设备已部分拆除,现场未发现烟尘废气排放。910日,龙潭区农业水利局对万林碳素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蔬菜及庄稼长势正常,没有发现蔬菜和庄稼被污染情况。经龙潭区监察局调查,依据吉林省双随机抽查制度和监察计划,龙潭区环保局在环境监察、监测等方面对吉林市万林碳素有限公司进行了严格监管。经查阅《龙潭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201637日、422日、917日、1210日龙潭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201737日、412日、53日、627日、77日龙潭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会同缸窑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9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吉林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对吉林市万林碳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察,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严厉查处企业煤气发生炉未批先建行为;二是加密企业焙烧窑升温阶段、保温阶段监测频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监督企业对浸渍车间、压型车间落后设备进行彻底拆除。下步,龙潭区环保局将严格落实督办意见,并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26

5453

    龙潭区哈达村吉林机务段将含有大量油污的污水排入该村灌溉水渠,影响水稻生长,经忙牛河排入松花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龙潭区

    经查,吉林车务段棋盘站为调度站,只有生活污水。吉林机务段机车保洁工段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两家单位的废水经雨排明渠流入牤牛河。吉林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320日至8116次对吉林机务段污水总排放口进行监测,除811日因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已于当日修复)排放超标外,其余监测数据均达标。96日,吉林市环保局对吉林车务段棋盘站外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沈铁吉林机务段厂内的铁路线众多,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铁轨表面及联接扣件上均被涂抹机油防止锈蚀,机油在雨水冲刷下流入小沟渠,导致明渠内含有油污。两户企业排放废水的沟渠入牤牛河地点在水源保护区下游,位于保护区之外。
    9
2日,吉林市农委会、龙潭区政府农水局,组织专家对江北乡哈达村6社、7社农田进行了现场勘查,农作物死亡原因可能为水淹时间过长、水中油污导致作物根系缺氧或水中其他有害物质所致,举报问题属实。
   
当地村民已于2010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沈阳铁路局对所涉及的39户村民给予赔偿、消除污染、停止侵害。

属实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对吉林机务段2017811日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处罚。吉林机务段当日修复后,经复查已达标排放。812日,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针对小沟渠内有油污问题对吉林机务段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加强对雨水冲刷造成机油进入雨排明渠问题的应对,全面排查污染源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吉林机务段在河沟内增设隔油锁,将收集到的油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全面大修,提高污水处理效果。沈阳铁路局吉林机务段场外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于2013年起动,但由于和当地村民没有达协议,只完成了铁路线下的防护涵工程。       

 

 

27

5454

        船营区解放大路附近安顺小区3号楼楼下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噪声

    此案件与24批第455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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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5461

        丰满区松花江沿江工程管理中心下方350米处,松花江护坡上有人建私人会馆;有人在龙潭区松江大桥西河道内建游泳池,污水直排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

丰满区、龙潭区

    其他

    经查,枫林别墅小区北侧7号别墅业主在别墅北侧修建部分建筑物和景观工程,未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此处为松花江无堤段,无江堤护坡,属自然岸坡,经现场测量,该处建筑物最低处高程为195.22米,高于百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位191.74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该私人建筑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龙潭区松江大桥西河道内两处露天泳池,无存储池,分别设有男女淋浴间。水源为国电吉林热电厂冷却循环水。排水分2部分:一是淋浴水和厕所排污,排至泳场水泥预制化粪池,化粪池容积为500立方米,由专人定期清理;二是泳池净化水,每周进行一次定期补水和排水,每次排放量约为20吨,废水直排松花江。2017911日,龙潭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游泳池内水质进行采样分析,COD符合标准,污染水体不属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针对当事人擅自在枫林别墅独期搭建违法建筑行为,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15日内进行整改,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不予整改,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履行法律程序。

 

 

29

5463

        一是磐石市公共休闲场所有人甩鞭扰民,如烈士陵园附近的东山公园内常年有人挥舞34米长铁链鞭子,声似鞭炮,严重干扰附近市民休闲。二是磐石镇内所有饭店中,大多数饭店的油烟采取直接地排方式,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磐石市

油烟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每日早上6时至7时期间有58人,上午8时许至10时期间有10余人,分两个时段和两伙在东山公园西北角处空地进行甩鞭子锻炼,并存在干扰附近市民休闲的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201799日至910日,磐石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对城区内380余家饭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经调查,有190家饭店的油烟采取直接地排方式,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公安机关对甩鞭子锻炼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加强管理。一是要求在日常锻炼时降低鞭子发出的声响,防止鞭子发出的声响干扰其他休闲市民;二是划定活动区域,因东山公园正在修建中,暂时将东山公园西北角划定为甩鞭子活动区域;三是规定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每日早6时至晚22时,其他时间禁止进行甩鞭子活动;四是要求锻炼人员在甩鞭子锻炼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对活动区域周边进行巡视,如有其他群众经过活动区域及时提醒并停止活动,防止甩鞭子锻炼时误伤其他群众;五是由住建部门在甩鞭子活动区域设立相关管理规定和警示标牌,规范活动时间和进行安全提示。                                    
   
第二个问题: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整治通知,要求不符合规定的饭店进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得到有效治理,自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停业整治。

 

 

30

5464

        昌邑区民主街道新建北小区附近仅1米处的金属激光切割厂,生产期间排放的气味和切割金属的噪声扰民。

昌邑区

大气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中的金属激光切割厂应为吕氏艺境装饰行。该行设备正常运行时无异味产生。昌邑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昼间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超标。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于2017912日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10日内改正超标排放的行为。该单位已自行停业整改,待恢复生产后昌邑区环保局将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31

5470

        一是20174月份,范某某将大量沙石和臭河泥运至舒兰县白族镇七社的耕地(通往榆树的公路旁)里,占用大面积基本农田。二是白族镇距居民区1000米处一大型垃圾场和居民区内一处堆放饭店垃圾的场所,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

舒兰市

垃圾  大气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2017627日范某某用沙石与河泥倾倒至黑大公路与朝白公路交汇处一般耕地内平整场地,现场检查时河泥已干,无臭味,留作场地回填。711日舒兰市国土局在巡查中发现范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综合楼,于712日进行立案调查,7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白旗镇政府租包白旗村的开荒地建设该垃圾中转站,合同面积6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3000平方米,该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区较远,且为临时堆放,市容管理局每半月左右安排车辆将垃圾清除。白旗镇街内松花江浴池道口垃圾转运池处的垃圾是附近的饭店、店铺、住户的生产生活垃圾,因附近有几家饭店有时将餐厨垃圾及残液倒在转运池中,液体油污有溢出情况。2016926日,白旗镇成立城镇管理综合办公室,下设城管中队和卫生清洁队,卫生清洁队具体负责镇区环境卫生清理。从那时起卫生清洁队对镇区内的垃圾每日清运两次,不存在长时间滞留成堆,臭气熏天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舒兰市国土局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当事人不履行此行政处罚,将按期移交法院。
   
第二个问题:白旗镇环境管理办公室已对饭店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按早晚清扫时段倾倒垃圾,非清扫时段自行存储。

 

 

32

5485

    蛟河市天岗镇六道河村某村民要建养牛场,举报人担心养牛场建成后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蛟河市

其他

    经查蛟河市天岗镇六道河村目前没有已建和再建的养牛项目。但20156月,刘某的朋友王某,提出要与刘某合作建设养牛场项目,并向六道河村委会口头提出要在六道河村建设该养牛项目的意向,该养牛场项目初步设想建在六道河水库下游,但并未确定养牛场项目的建设规模。2016年,王某因女儿在加拿大上学,举家搬至加拿大居住,并在加拿大经商,已没有在天岗镇六道河村建设养牛场的意向。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蛟河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新建养牛场项目,既要符合环评规划、国家畜牧养殖备案占地相关文件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督促企业申请畜牧养殖备案,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确保环境不受到污染。

 

 

33

5487

        永吉县西阳镇兴隆村村民王某某的养猪场距附近村民住宅不足30米,养殖期间散发异味、排放粪污,污染周边环境。

永吉县

大气  其他

    经查,举报养殖场位于永吉县西阳镇兴隆村2社,共有猪舍3栋,约1200平方米。年出栏量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户)标准。该养猪场距离最近一户村民住宅25米,场区内能够闻到猪粪便臭味。该养殖场建有1个防渗漏贮粪池,2个贮尿池,粪尿及时抽掏后还田。“该养猪场位置距离村民住宅不足30米,养殖期间散发异味”问题属实;“排放粪污、污染周边环境”情况不属实。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畜牧局督促养殖户王某某加强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及时处理粪便、尿液,防止粪污满溢和渗漏。永吉县畜牧局免费为养殖户提供了消毒液,并指导养殖户及时对圈舍及周边进行消毒消杀灭源工作,消除周边空气臭味。西阳镇政府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大废弃物利用指导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34

5496

    磐石市开发区隆昌商泵,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营,厂区内污水横流、灰尘飞扬,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磐石市

    扬尘

    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410月建设完成,建成后一直未正式投入运营,也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于20178月份正式投入运营, 92日向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于98日通过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准予正式生产运行。企业建设有120立方米、230立方米两个生产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主要是冲洗罐车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检查时发现沉淀池旁边有少量积水,为雨水,企业立即将积水进行了清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方式输送原料,水泥、粉煤灰等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并配有布袋除尘器,无排气筒,粉尘只存在少量无组织排放现象。磐石市环境监测站于910日对该公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了四个点位的现场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都用苫布进行了覆盖,不存在扬尘污染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35

5500

    船营区西安路华天佳苑小区附近的落马湖,水质很差,经常散发臭气,污染周边空气。

船营区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落马湖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山街道,湖水来源为林家沟、西安路一带山水及周边道路雨排水,是吉林市西部雨排水的调节池,由于落马湖排污管道堵塞,且今年8月份以来雨水较少,湖中的水不流动、不更替,变成了“死水”,加之夏季高温,水体变质,散发臭气。由于进入湖区排水采用的是合流截留式方式,晴天污水截留进入德胜污水泵站,雨天部分污水随雨水溢流进入落马湖,造成水质恶化,有轻度气味,经化验,落马湖水质属于轻度黑臭水体。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为彻底解决此问题,2016年末,吉林市已将落马湖整治及周边区域雨污水管网改造列入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之中,为“九河一湖”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的一个项目,该工程包括落马湖湖区生态治理及上下游11条道路的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彻底进行雨污分流。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可研批复和工程招投标,并于811日开工,计划11月末竣工,届时可彻底解决此问题。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船营区北山街道办事处结合分工,进一步加强湖区日常管理,有效维护好落马湖及周边生态环境。

     

 

 

36

5502

        船营区前程和谐院附近一楼某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1号院门口垃圾乱堆乱放,影响周边环境。

昌邑区人民政府

油烟  噪声  垃圾

    经查,该饭店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经与周边商户了解得知,该饭店已停业两个月左右。该饭店外挂一台排风机,安装了高空烟道,但未与饭店连接,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号院周边卫生状况良好,门口处放置有垃圾桶,用于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由东市示范区清扫队负责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不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关于“昌邑区前程和谐院附近一楼某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关于“1号院门口垃圾乱堆乱放,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和东市执法局将加强监管,待该饭店重新营业后,立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连接高空烟道;同时,对该饭店的边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将组织东市清扫队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7

5509

        201612月,磐石市福安街道蚂蚁村干沟社使用融雪剂等化学物质进行清雪,将污雪直接倒入附近农田,严重污染该村9户村民1.4公顷水田,影响水稻生长。举报人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磐石市

    其他

    经查,此块水田属常年种植水稻,以前从未出现死亡现象。今年种植品种为九稻35,使用种子农药化肥均属正规商品。根据农民反映今年527日插秧,大概65日开始缓苗返青,之后开始逐渐死苗,重复补苗多次仍然死苗情况,直至全部死亡。87日磐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场调查,受害地块位于磐石市区北环永宁路的南侧,该路段东西两侧高中间低,低处路边有一下水井,下水井直通地下一过水管道,该管道正是水田灌溉用水的管道。永宁路北侧也有水田,与南侧受害水田同用干沟水库水灌溉,而路北侧水稻长势良好。受害水田东西两侧各有一块地势略高的稻池,没有受害。根据以上情况,在没有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初步推断:水稻缓苗期水源污染造成不缓苗,是该块水田受害的主要原因。如果清雪机构在清雪过程中使用了融雪剂,污雪融化后形成的污水有可能流入稻田形成危害。基于以上情况,经过磐石市信访局、福安街、清雪办、农业局和农民代表几次协商沟通,农民坚持认为水稻死亡是融雪剂所致,清雪公司承认在清雪过程中使用了融雪剂,但不认同是融雪剂造成的污染导致水稻死亡。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技术评估鉴定解决问题。即通过化验稻田中的水和土壤是否含有清雪剂成分,但农民认为稻田中的水没有化验的必要,只能化验土壤。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根据此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必须经过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技术评估鉴定来确定污染责任划分,如果鉴定结果认定水田受害确是融雪剂污染所致,磐石市农业执法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据法规严肃处理。

诫勉谈话1人。

 

 

38

5521

        昌邑区上海路静苑小区13号楼附近的旺三元串店,营业期间引风机噪声和油烟扰民。

昌邑区

噪声  油烟

    经查,该店有1台排烟用风机和专用烟道,烟道已安装至楼顶,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昌邑区环保局对该店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过了昼间标准。201799日,昌邑区环保局和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昌邑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该店正在停业整改,饭店设有高空烟道和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在对风机进行降噪处理。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于96日向该店送达了《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15日内改正超标排放的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店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多次督促,该店已于97日安装油烟净化器。因该店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昌邑工商分局对该店下达了《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昌邑区环保局将在该饭店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式营业后,组织复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办理。

 

 

39

5524

        船营区松北一区36号楼3单元附近的刘记老字号水煎包家常菜、姐妹大盘菜、二友特色餐馆等3家饭店,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效果差,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噪声

    经查,船营区松北一区36号楼3单元附近有3家饭店,其中2家正常营业,1家已停业。201799日,船营区人民政府组织由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大东街道办事处、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现场核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现场对其产生的噪声进行了监测,噪音均未超标。

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要求这2家已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饭店立即对油烟扰民情况进行整改,要求其加强日常设备清洗工作,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扰民问题发生。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加大对3家饭店的监管力度,若发现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将立即依法办理。

         

 

 

40

5525

        一是丰满区多伦多小区附近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噪声扰民;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二是该小区附近的滨江东路上有很多重型车辆,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和扬尘扰民。

丰满区

噪声      扬尘

    第一个问题: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多伦多小区的滚水坝(用于抬高松花江水位),每年6月至10月运行期间确实产生噪音。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滚水坝操作间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问题,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此问题与第1916号、2746号、4775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属实

    201797日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运行管理单位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通过调节橡胶坝袋的充水量来调节壅水高度,降低水头,减小落差;二是调整钢闸门运行方案,改用远离居民区的12号钢闸门泄流;三是运行时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水位调节,取得了一定的降噪效果。但由于橡胶坝袋破损漏水,今年628日以来滚水坝一直没有运行,目前无法进行噪音监测,不能确定噪音是否达标。市水利局要求运行管理单位在下一次运行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组织水利设计部门进一步优化降噪措施。

 

 

41

5526

        舒兰市农行小区1-2号楼下有两家烧烤店,营业期间排烟机噪声和油烟扰民。

舒兰市

油烟  噪声

    经查,舒兰市农行小区1-2号楼一楼确有2家烧烤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也未使用配套的烟道排放油烟,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排,存在排烟机噪声扰民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201799日,舒兰市环保局环境分别向两家烧烤店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于2017916日前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设备,一并解决油烟直排和风机噪声问题。环保部门将加大对两家串店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其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市容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占道经营立即清理。

 

 

42

5539

        一是吉林市翰星供热公司自2014年冬季投运供暖以来,锅炉燃用劣质散煤冒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附近森林里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2次向督察组反映但至今无果,举报人质疑该项目环评审批的合法合规性。二是森林里小区的自来水水质差,无法饮用。

船营区

大气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单位锅炉处于停运状态(季节性停产)。823日曾接到群众反映“船营区翰星供热公司自2014年至今一直燃烧劣质煤炭,锅炉烟囱冒黑烟,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市环保局824日调阅了该单位2014--2016年冬季供热期煤质分析报告,该单位现有258WM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市环保局对该单位锅炉出口进行了监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824日,市商务局对该单位周边5位居民(紫光北郡·森林里小区)进行走访,居民表示:在此处居住三年来,未发现吉林市瀚星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烟囱冒黑烟的现象。市环保局在824到接到一次关于瀚星热力有限公司燃烧劣质煤的举报,已在829日做了答复,92日在吉林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了处理结果。 吉林市瀚星热力有限公司吉林市紫光北郡供热工程项目的供热锅炉,该供热工程项目于20126月由吉林市环保局批复,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小区二次供水泵站由小区物业翰星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内共有两个二次供水水箱。201794日市水务集团西关分公司发现负责给该小区二次供水泵站供水管线时常产气,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经排查,发现该段管线有漏点并及时组织断管抢修,抢修完成后水务集团西关分公司及时向小区物业反馈维修情况,并告知该小区物业要对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清理冲刷后,再恢复供水。小区物业是在深夜对2个水箱进行冲洗,同时又急于恢复供水,180立方米的水箱清洗不彻底,导致管网末梢水浊度偏高。举报问题属实。

 

    201799日,市水务集团协调水箱清洗单位对森林里小区二次供水的180立方米的水箱重新进行了清洗、消毒。同日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现场对森林里小区的自来水来水和二次供水末梢水分别进行取样,化验结果显示水质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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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

    船营区中东社区的北极街和莲山路交汇处有一夜市,环境脏乱差,经营期间垃圾、污水、噪声等严重扰民。

船营区

垃圾      噪声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夜市”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极街东侧,朝阳新村小区西门外的市场,共有经营业户22户,其中超市1户、餐饮经营21户(烧烤店5户)。201799,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船营区越北镇人民政府联合到现场检查,此路段为无批准夜市,但有一个市场,由于经营时间较晚致使有部分商户在经营,确实存在经营期间垃圾、污水、噪声等问题。此处市场无合法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越北镇人民政府责令商户在市场存在前规范经营,缩短营业时间至每日20点前,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发生;并要求商户将污水排入下水管网。同时,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动环卫保洁人员与洗扫车辆,对该路段及周边辐射道路进行了彻底冲刷,现路边已无垃圾、污水。   
   
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已依据《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搭建的建筑物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船营区越北镇人民政府和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此路段监管力度,增派环卫人员加强对该路段清扫保洁工作,日产日清,若发现环境脏乱差及噪声问题将立即整改。同时对违章建筑继续依法履行相关法律文书。

         

 

 

44

5545

    龙潭区江北乡北甸子村周边经常有小化工企业(如农药厂)向该村北大沟偷排生产废水,常年散发恶臭异味,致使附近村民只能戴口罩睡觉。举报人称多年来的污染问题与龙潭区政府不作为有直接关系。

龙潭区人民政府

水、大气、其他

    经查,绿盛农药公司20173月份停产至今,厂内只有3名留守人员看护工厂;吉林市北方荟丰工贸有限公司、吉林晟沃达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中。上述3家企业生产废水均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龙潭区环保部门未发现企业将生产废水直排北大沟。上世纪五十年代,北大沟成为吉化排污沟渠,加之沿岸两侧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其中,造成了水体黑臭现象,虽无企业向北大沟排放工业污水,但在高温天气受地表径流水量较少、底泥淤积影响存在臭味难闻现象。经承德街道相关人员走访调查,未有村民反映“只能戴口罩睡觉”现象。
    
为改善北大沟周边环境,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积极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效果。2016年以来,市政府将北大沟列为黑臭水体整治河流,并列入市重点工程计划,对《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2016-2020)》予以批复,同意组织实施。2016年以来,龙潭区政府先后数次组织车辆、人员对河道内生活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清理,北大沟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龙潭区政府始终按照上级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不存在不作为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5月,《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列入十大城镇化项目之一的百里生态长廊项目,由市政公用局牵头,铁投公司继续组织实施。目前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能评、项目批准等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可研报告再次报发改委审批,投资估算2.8亿元。2017822日,召开北大沟整治工程可研评审会。201794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
   
一是加快启动并实施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牵头,铁投公司具体实施,对照整治方案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采用国内先进、可行和科学的方案措施。铁投公司加快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手续办理,保证年内开工,2019年竣工。二是龙潭区政府做好北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配合工作。对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开展流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三是加强北大沟环境日常监管工作,对北大沟周边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定期对北大沟水质进行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建立北大沟长效环境管理机制,明确属地街道对境内河道周边环境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沿岸重点区域设置围挡,指派专人对北大沟沿岸进行定点巡查,防止沿途居民向沟里倾倒垃圾。

 

 

45

5550

        2011年至2016年期间,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废水直排,将粪便、尿液倾倒在附近的灌溉水渠和水田地里,严重污染水渠和土壤;2017年,舒兰市环保局迫于上级环保部门的压力下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的决定,同时为应付检查让该企业修建临时化粪池。举报人指出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充当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保护伞,要求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纪追责。

舒兰市

    土壤  其他

    经查,舒兰市新成牧业有限公司自201610月至现在,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没有进行养殖生产。现场核查时处于空栏状态,场区周边未发现粪污堆积现象。农业技术人员深入该养殖场周边田间调查,今年的水稻长势均匀,生长良好,没有贪青、倒伏状态,病虫害也不严重,养殖场附近和100米外的水稻生长状况无差别。
    2017
99日,舒兰市畜牧局、环保局、白旗镇政府再次开展现场调查,201610月以前,舒兰市新成牧业有限公司有一处20立方米污水池,生产期间将粪便和污水排放其中,但是由于未及时清理,雨季曾有过粪便和尿液溢出,流入附近的灌溉水渠和水田。
    2016
1027日,舒兰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进行现场检查,因该养殖场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从事生猪养殖和粪污直排行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养殖活动,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76月环保局因该公司粪污直排对环境造成影响对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属实

    舒兰市环保局将依法继续对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在处罚期间禁止该公司进行养殖活动。

诫勉3人。(第275055号问题已问责)

 

 

46

5552

    龙潭区佳晟怡景小区周边多家化工厂,生产期间排放异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龙潭区

大气

    经查,吉林市盛龙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工序为电加热造粒和机头料破碎,当日该公司电加热造粒工序处于停产状态;机头料破碎工序处于生产状态,该工序每个月生产2-3天,破碎量约30/次,该工序生产时无异味产生。该公司生产原料为粉末状ABS树脂存放在库房内,有少许异味。吉林市龙运化工厂聚乙烯水管加工项目正常生产,该工艺生产过程没有异味产生。吉林市鹏翔包装有限公司包装袋项目正常生产时,车间外无异味产生,生产车间有少许原料气味,污染防治设施是废气收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于2017722日停产至今。吉林市民主化工厂涂料项目、粘合剂项目正常生产无异味产生。
    8
22日,市环境监测站,龙潭区环保局委托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和第三方机构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以上4家化工企业环境空气分别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等特征污染物符合标准;二氧化硫、甲醛、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等未检出。

属实

    一是计划于2017926日前确定评估单位,并立即开展企业资产评估作价工作。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力推动企业搬迁,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优一库工贸、民主化工厂、九江潮集团3户企业搬迁工作。三是强化对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停产期间原料和产品的存放管理。企业恢复生产前,需对该工序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效果,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

 

 

47

5554

        龙潭区金珠乡通钢大路和通往造纸厂的路两侧,到处都是附近5家沙石场堆积的沙石,扬尘弥漫,污染周边空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龙潭区

扬尘

    经查,在此区域确有5处砂石场,5处砂石场砂石均从舒兰市正规采砂场购进,用于本地销售。从现场情况看,5处堆积的砂石均有防尘网覆盖,但在倒运和装卸过程后,存在防尘网覆盖不及时、不严密等问题,有扬尘产生。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国土龙潭分局对2处占用集体土地堆沙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15日内将砂石运走,并恢复原状;如当事人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珠镇政府要求2处将占用建设用地的砂石15日内运走,并恢复原状。如当事人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将强制清运。同时,金珠镇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8

5555

    船营区口岸路的吉林市内陆港,每天进出港的火车噪声严重扰民,有时整夜不停。

船营区

噪声

    经查,吉林市内陆港进出港火车隶属于沈铁吉林机务段。铁路机车途经道口、平过道、危及行车安全、相互联系等情况时,必须鸣笛示警,是用来提醒行人、机动车辆及作业人员注意的一种警示和通讯方式,《技规》中有明确规定,全国铁路机车均必须严格执行。

属实

    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属地船营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将情况告知吉林西站,车站表示会将此情况报告机务段有关部门,由机务段根据实际情况及规章要求进行研究,对机车鸣笛进行约束,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同时,向周边居民进行了解释说明。

         

 

 

49

5560

    船营区大绥河村居民区内有一屠宰厂,经营期间牲畜叫声和机械设备噪声严重扰民;该厂附近污水、垃圾遍地,蚊蝇滋生,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船营区

噪声  垃圾  大气  其他

    经查举报所称的“船营区大绥河村居民区内有一屠宰厂”,系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艳涛屠宰厂。该厂以前采用传统手工屠宰方式,有牲畜叫声。2015年开始,该厂采用没有噪声的屠宰设备。该厂环境干净整洁,附近没有发现污水、垃圾、蚊蝇,也未闻到臭味;室内设有检疫室、更衣消毒室,室外设有待宰圈;屠宰加工等各种制度均已上墙;该厂在地下建有一防渗屠宰废水储存池,大约50立方米,生猪屠宰过程中的屠宰废水经管道排入污水储存池,污水储存池的废水经由吉林市“辣怪鸭”食品有限公司拉走排入吉林晟世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吉林市“辣怪鸭”食品有限公司与吉林晟世水务有限公司有污水委托处理协议)。

属实

    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对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对屠宰厂被拉走的污水量、车数及排入吉林晟世水务有限公司的污水量和车数进行监督,并按新规做后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企业是否搬迁。船营区林业畜牧局、船营区环保局、大绥河镇人民政府现场对艳涛屠宰厂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将加强监管,确保生产不污染环境。

 

 

50

5564

    丰满区渤海山水云天小区共有4栋楼,楼下有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排放油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3号楼和4号楼楼下有商户每天下午经营露天烧烤,烧烤气味和噪声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噪声

    此案件与15批第2549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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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5576

    舒兰市白旗镇新丰村五社和六社屯内有多家养殖户,粪污随处倾倒,污染周边环境,散发气味严重扰民。

舒兰市

大气  其他

    经查,白旗镇新丰村五社共有7户养殖户,其中养牛户6户、养猪户1户。其中4户养牛户院内有1栋砖瓦结构的牛舍;1户养牛户院内有1栋彩钢结构的简易牛舍;1户养牛户院内有2247平方米彩钢结构的简易牛舍;养猪户院内有1栋砖瓦结构的猪舍,建有30立方米污水储池,有破损漏液的现象。新丰村六社共有8户养殖户,其中有养牛户3户,养猪户5户。其中3户养牛户是在院内有砖瓦结构的牛舍。4户养猪户院内有砖瓦结构简易猪舍;1户养猪户院内有2栋砖瓦结构简易猪舍。粪便基本都是临时堆存在自家院内外,有污水和尿液流入居民排污沟内。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白旗镇政府安排村干部组织养殖户立即对堆存的粪污进行清理,911日已清理完毕。并安排该社社长做好对养殖户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市政府申请建设资金,在新丰村五、六社建设集中储粪池,现在正在进行选址和方案设计。在集中储粪池建成前,粪污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清理的粪便送到自家蔬菜地里腐熟后还田。

 

 

52

5578

        昌邑区莲花街道桃源山庄小区27号楼后侧,有人破坏山体取土,扬尘和机械设备噪声严重扰民。

昌邑区

扬尘  噪声  其他

    经查该区域位于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预留地内。施工单位正在按照项目计划正常施工,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该项目要建设一条505米的道路用于连接桃园山顶和西山街,原有道路无法满足通行条件,因此施工单位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拓宽,并不是挖山取土,也不会对山体造成破坏。现场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原料及清运建筑垃圾确实产生大量扬尘,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施工单位已按照相关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制定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制度,在易产生扬尘的地段配备专用洒水设备洒水降尘,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分拣、回收、清运现场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尽量使用不易产生粉尘的材质,减少粉尘污染源;密闭运输车辆防止遗洒,一旦出现遗洒及时清理;二是施工期间采取降噪措施,应防止不必要的噪声产生,选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措施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作业时间不超过1800。下一步,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项目施工期间的防尘、防噪措施监督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作业。

 

 

53

5593

        丰满区政府于20067月以市政府储备地为由,将永庆村耕地房屋强行征占后运土覆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丰满区

生态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为吉林市2006年度第一批次城市用地,于20061226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关于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该地块已用围挡围护,万科地产已开工建设,群众反映的“运土覆盖”实为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吉林万科城四期的基础建设,运土回填,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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