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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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批 2017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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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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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17 |
崔某某等4人于2004年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船营区搜登站太平乡街里太平河堤两侧,建成150米长的违章建筑用于经商,破坏河堤及周边环境,影响汛期行洪;每到汛期涨水时殃及周边商户。举报人要求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恢复河堤。 |
船营区 |
其他 |
经查,太平河太平村桥以下河道两岸建筑共计约140延长米,均为违章建筑,举报问题属实。建筑物未造成河堤破坏,该段河道建有工程防护措施,河道行洪顺畅,影响汛期行洪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9月10日,搜登站镇人民政府责令违章建筑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因当事人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搜登站镇人民政府正在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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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21 |
丰满区江南乡大孤家子村内有几十家石材加工场,生产期间噪声大,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将污水排入院内污水池,雨季污水池内的污水外溢流入附近河道,污染水源。 |
丰满区 |
水 |
经查,该区域24家石材加工厂,除富源石材有限公司手续健全正常生产外,其余23家均已被责令停产。据调查,停产的23家石材厂在被责令停产前,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超标问题。 |
属实 |
丰满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责令未通过环保验收、环保设施建设不规范的石材加工企业停止生产,整改合格一家,复工一家。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不允许开工生产。对巡查发现的擅自开工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2017年8月18日,丰满区协调电力部门对违规企业全部实施了停电、停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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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024 |
举报人曾多次向督察组反映丰满区江南乡永庆村7社内的长久汽车工厂存在的噪声扰民、排放刺鼻气味和破坏几十亩集体林地的问题,9月5日省环保厅公布此事的处理结果是“林地被毁是清雪时造成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达标排放”。举报人提出以下异议:一是结果中称“2017年年初因丰满区环卫处清理积雪,造成5000多平方米的林地被破坏”,而实际上被破坏的林地是2014年该厂建厂储备用地时毁坏的。二是每次工作人员到该厂检测噪声和空气污染时,该厂都会提前接到通知并及时降低噪声(关闭部分排风机)和停止喷漆;该厂厂长称举报人可以到任何部门上访。举报人拒绝当地任何部门工作人员夜间到其家询问督察组是否已经对其进行电话反馈。 |
丰满区 |
大气 噪声 |
第一个问题:此问题与第1766、2052号转办件反映问题重复。经市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市林业局核查,2016年冬季,在长久汽车扩建项目(厂区)用地范围的边缘存在大量附近企业、居民偷倒的残雪。2017年初,丰满区环卫处在实施残雪清理作业过程中,确有侵占林地行为,该行为破坏林地5482平方米。2017年8月27日,丰满区林业局对丰满区环卫处破坏林地问题立案调查,做出了行政处罚。对已破坏的林地,长久汽车已表明征占用意向,丰满区政府据此进行了收储。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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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026 |
一是昌邑区乾丰园小区紧邻铁路,火车夜间通过时鸣笛声扰民,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协调铁路部门尽量避免夜间鸣笛或减少鸣笛的次数。二是龙潭区金珠镇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和一家造纸厂的烟囱排放大量浓烟,散发刺鼻性气味,污染周边空气。 |
吉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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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经查,根据铁路部门规定,“司机鸣笛标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m-1000m处。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机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长声鸣笛。”。沈吉铁路乾丰园小区段前后有铁路平交道口和弯道存在,铁路道口有鸣笛标,需按照规定鸣笛,铁路弯道,火车司机的可视范围并不远,如果不提前鸣笛,存在安全隐患,即是半夜,也要鸣笛警示。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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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030 |
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村长于2013年至2017年期间,将大量铁灰倾倒在靠山砖厂上面的林地内,毁坏树木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堆积的铁灰产生扬尘,对靠山村和北山村五社造成污染。 |
龙潭区 |
扬尘 |
经查,信访反映的地块于2011年被村民付某某、尹某某、孙某某承包,靠山村村长与承包方无关。 |
属实 |
尹某某于9月9日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将在2018年春季前对该地块进行植树和场地平整,避免因扬尘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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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055 |
舒兰市新城牧业公司于2011年占用基本农田建成,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粪污直排水渠和稻田,严重污染附近水田及地表水。举报人称舒兰市环保局在该企业环保不达标的情况,仍违规许可准予通过环评审批,对群众举报不及时查处,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
吉林市 |
水 其他 |
2017年9月8日,舒兰市畜牧局、环保局、白旗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7年,2012年进行扩建。2016年10月10日舒兰市国土局调查发现,在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所占1349平方米土地中,396平方米为建设用地面积,953平方米为基本农田。反映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属实。场区建有851.2立方米的三级沉降池,目前尚未封盖。2016年10月停止养殖前确实存在粪污直排问题。该公司自2016年10月至今,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没有进行养殖生产。现场核查时处于空栏状态,场区周边未发现粪污堆积现象。农业技术人员对该养殖场周边田间调查,今年的水稻长势均匀,生长良好,没有贪青、倒伏状态,病虫害也不严重,养殖场附近和100米外的水稻生长状况无差别。 |
属实 |
目前国土局已对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占用基本农田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待证据固定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案件查处期间,白旗镇政府安排小孤村环保监督员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舒兰市环保局将依法继续对舒兰市新城牧业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在处罚期间禁止该公司进行养殖活动。 |
诫勉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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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063 |
当地相关部门对受理编号468号信访件的处理意见是“已经进行警告立即执行,整改占道行为,现场整改完毕”。举报人对此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该货站并询问:一是居民楼下是否允许经营货站,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二是该货站是经哪个部门审批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未经过审批应由哪个部门处理。 |
船营区 |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问题反映的货站为吉林市船营区鑫鹏飞货站,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怀德街8号楼58-1号。该货站无环保备案手续。该货站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环保部门备案。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因该货站没有环保备案手续,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已对该货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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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066 |
蛟河市松江镇松江林场内,每年春季开始有人散养牛,毁坏林地内退耕还林的小树苗。 |
蛟河市 |
生态 |
经查,2017年以前确实存在个别农户散养牛、牛进入清收还林地块毁坏小树苗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蛟河市林业局已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到《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之中,每年年初都与各林场签订管护责任状,督促各林场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林地内放牧行为。2017年9月7日至9月9日,蛟河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松江林场辖区林地内放牧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没有发现散养牛放牧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封山禁牧工作的督查巡护力度,特别在每年春季,在各村屯重要路口、人员聚集地等处张贴禁牧通告,发放宣传单,同时加大林政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林地内放牧行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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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078 |
永吉县西阳镇大黑山村的冀东水泥厂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致使附近耕地里都是水泥灰且农作物减产。当地村民曾向镇政府和村委会反映此事,均未得到妥善解决。举报人要求对村民受到的影响和污染程度进行评估,给予村民适当补偿,并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
永吉县 |
扬尘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冀东水泥永吉有限公司属于水泥熟料及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颗粒物产生和排放。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从2012年起先后投入5辆洒水车和吸尘车作业降尘,针对辅料堆棚进行全封闭,对厂内外道路、停车场及地衡广场进行硬化,完成部分皮带廊道及物料中转站棚化措施,矿山加装运矿道路自动喷淋装置等。永吉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8月16日、9月9日两次对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达标;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显示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除2015年6月出现一次排放超标外,监督性监测未发现颗粒物排放超标。从水泥厂往矿山去的道路两旁1社、7社、8社、9社耕地和农作物上无水泥灰,目测农作物长势良好;从水泥厂往G202国道道路两旁的2社、3社、4社耕地,因有水泥厂运水泥车辆经过,道路两侧农作物叶片上有轻微扬尘,目测农作物长势正常。待秋收时由县农业局组织专家测产,确定是否减产。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冀东水泥永吉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降尘措施。该公司已延伸厂内洒水车辆作业区域,将厂外道路作为洒水作业的一部分,抑制车辆经过时扬尘的产生。对装车道加装了收尘装置,整治装车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问题。厂内道路采取不间断洒水措施、采矿区及运矿道路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结合的方式进行扬尘治理。永吉县政府要求西阳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处理村民信访问题,引导企业和村民双方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特别是要会同农业部门在秋收时对农作物进行测产,并处理后续问题。永吉县政府将继续督促冀东水泥永吉公司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力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继续强化对冀东水泥永吉公司的监管,采取各种预防手段和有效措施,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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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090 |
昌邑区开封街是小吃一条街,营业期间烧烤烟尘污染周边空气。 |
昌邑区 |
油烟 |
经查,开封街小吃一条街有3户商家营业期间在店铺门前占道经营烤鱿鱼、烤冷面、烤肠等;1户在路边经营烧烤,无营业执照,上述经营行为产生油烟污染周边环境。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委会约谈4户商家负责人,并依据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烧烤占道经营行为;二是责令另3家业户退路进厅经营;三是对其他业户进行宣传教育,禁止占道露天烧烤;四是加强街路环境卫生保洁;五是执法部门对开封街实行定岗定员管理。已整改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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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101 |
永吉县万昌镇及下辖各村屯内有很多村民都使用汽车废料烧火取暖,废料焚烧后产生大量灰尘,气味难闻,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永吉县 |
大气 |
9月7日,万昌镇工作人员、各村基层环保监督员和各村社长立即对本村展开实地核查,入户走访,共发现10个村存在个别村民2016年冬季焚烧汽车废料取暖现象,现有6个村40家村民存有40件剩余废料。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万昌镇工作人员、基层环境监督员、各村村社干部入户到去年焚烧汽车废料的村民家中宣传燃烧汽车废料的危害;将村民剩余汽车废料回收,由村上封存统一处置。村民表示不再焚烧汽车废料取暖,现已开展对汽车废料的回收。下一步,积极协助执法部门加强村民冬季燃烧汽车装饰废料监管,从源头上彻底杜绝此类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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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117 |
龙潭区吉化公司广西小区E5区8栋一楼的三家小吃店,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扰民;楼东侧一桌球俱乐部营业期间噪声扰民。 |
龙潭区 |
噪声 油烟 |
经查,龙潭城管大队已对3家小吃店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整改。9月8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公安龙潭分局遵义路派出所执法人员深入现场调查。1家已停业出兑,正在经营的2家整改后均不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9月7日公安龙潭分局遵义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桌球俱乐部存在打麻将噪声扰民行为,民警当夜对桌球俱乐部内打麻将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事涉业主进行告诫。9月9日,民警再次到该桌球俱乐部进行检查,该桌球俱乐部已停业。 |
属实 |
下步,公安机关将加强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噪声扰民问题不再复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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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120 |
举报人反映龙潭区龙兴村危废中心、原戴氏化工厂和热电厂等3家企业存在以下污染问题:一是危废中心选址不合理,一期项目环评不符合实际情况,验收监测报告中显示厂址西界、北界和东界为山脊,实际该厂东界为居民区;二期项目建设前未进行公众调查,公众意见调查弄虚作假;二期工程项目环评按新环评法的规定现已过期且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均未达到国家标准,二期施工时地面有绿色液体渗出,造成周边空气、土壤、水体被污染;2017年8月24日,一期填埋坑决口,气味刺鼻,造成周边村民呼吸困难、咽喉干涩刺痛;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人受理。二是原戴氏化工厂将化工原料掩埋在地下,目前此处排出的污水呈“可乐”颜色,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三是热电厂的污水坝高度高出该村四社、五社居民区24.8米,对村民饮用水和农田造成污染;举报人要求改善吃水问题。四是大砬子村四社、五社因空气、水源和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已不适合居住,举报人要求将村屯整体搬迁。 |
龙潭区 |
大气 土壤 水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1、根据国家环保部审批的《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厂址为城乡结合边缘地区,该公司用地主要为工业生产用地,厂址西界、北界及东界为山脊,南为开阔地。厂址东侧确实有四、五社居民。而四社、五社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外;2、《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中明确,该公司填埋场分两期建设,二期填埋场为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的一部分,建设前不需要再进行公众调查;3、2016年12月该公司组织编制了《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在省环保厅进行了备案,不存在环评超期问题;一期填埋场已通过验收;二期施工时地面的绿色液体,是由于夏季雨水较大,少量雨水积存于此,由于一期、二期工程均已经铺设防渗膜,雨水渗不到地下,已经富营养化长青苔呈现绿色,不是渗出液体。企业对一期填埋场地下水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符合中的三类标准;4、2017年8月23日晚,该公司一期填埋场发生污泥溢出事件。因填埋场主要填埋废物为污水处理后的生化污泥,其生化污泥本身具有一定气味,故填埋场周边能闻到气味,经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无组织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5、当地村民多次对该企业进行信访,吉林市环保局接到投诉举报都给予了答复。反映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2017年4月18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吉林市蓝森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采取铺设导流沟渠、建设简易防渗收集池、建设简易防雨棚等措施,将污水疏导进入简易防渗收集池中后,然后送吉化污水厂处理。6月19日至7月4日,龙潭区环保局聘请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该处地下水、土壤取样并检测,编制了《环境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9月6日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了风险评估报告的修改工作。9月30日前,按照应急处置渠道,完成EPCC(设计施工总承包)修复方案及施工要求招标或独家竞争性谈判;2017年10月开始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及实施移位修复;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验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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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122 |
昌邑区江湾大桥下游建设的滚水坝导致江水水位上涨,江堤在水中长期浸泡,淤泥增多,夏季散发腥臭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昌邑区 |
大气 其他 |
经查,通过运行达到江水水位上涨正是滚水坝发挥作用的体现,滚水坝处的流量常年维持上游的自然流量,雍水频率比较低,不存在江堤在水中长期浸泡问题。滚水坝在停止运行时,淤积的泥沙基本被水流带走,淤泥的形成主要是今年特大洪水所致,是普遍现象,与滚水坝并无关联。洪水过后,市政公用部门已清理大部分淤泥,剩余部分将于近期完成。 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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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123 |
磐石市河南街温馨家园一期4号楼西侧有一汽车养护中心,营业期间气泵噪声和修理车辆噪声严重扰民;汽车排放的油气味,污染周边空气。 |
磐石市 |
噪声 大气 |
经查,该业户处于营业状态,营业时间为昼间,主要设备有空压机、举升机等,产生噪音的设备是空压机,空压机的主要用途是清洗汽车,在维修车辆过程中,只有在车辆维护完毕进行车身清洁时使用3-5分钟左右。调查走访附近5名商户和住户代表,群众反映听不到噪声。该业户的气泵设备在一个半封闭的车间内,并且车间楼上是过道,没有住户,噪音传不到楼上和楼外面。修理车辆过程中,车辆维修技术人员只针对车辆进行润滑油系的油品更换,不产生噪声。9月9日再次到现场检查,排查发现产生连接气泵的输水管与墙体的固定装置脱落,造成水管于隔断进行碰击共振产生噪音。该业户只针对车辆进行润滑油系的油品更换,企业8月14日开业,实际经营时间约为15天,所产生的废机油量约为100升,储存在白钢储存容器中,存放在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区,并设有危险废物的标识。所更换的油品无刺激性气味,无毒无害,并在封闭的车间内操作,因此对周边环境无污染。举报“噪声严重扰民”问题属实,反映“污染周边空气”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磐石市运输管理所当场要求业户立即进行整改,固定了脱落装置,同时采用了隔音棉进行隔音,同时,开启了空压机,保持了空压机正常运行状态,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厂界进行了监测,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目前,正联系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产生在废机油处置,签订处置合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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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127 |
龙潭区湘潭二区楼下铭盛源酒店,营业期间燃煤锅炉排放烟粉尘,污染周边环境,严重扰民。 |
龙潭区 |
大气 |
经查,举报问题反映的铭盛源酒店为吉林市名盛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盛园饭店。现场没有发现燃煤锅炉。该饭店一直沿用土法在后厨引燃木炭,供传统火锅使用,操作过程中产生少量烟尘经烟道高空排出。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9月8日,企业已将土法用铁箱、吹风机等加工用具拆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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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129 |
船营区西安路碧水山城1号楼、2号楼楼下有多家烧烤店和烤毛蛋商贩,营业期间油烟、难闻气味和噪声严重扰民。8月26日当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告知附近商贩待9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吉林省后再出摊经营。举报人称正是由于地方城管部门严重不作为,才导致上述问题长期存在。 |
船营区 |
油烟 噪声 其他 |
经查,船营区碧水山城小区1号楼、2号楼楼下现有1家烧烤店室内经营,该店有专用排烟管道,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群众反映该区域之前确偶有商贩经营烤毛蛋,经多次治理,但商贩采取“打游击”方式躲避城管执法人员的查处。8月24日,接到第13批2089号信访案件转办问题后,属地城管第三支队已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取缔了流动经营,现场无噪音扰民现象。经认真核查,无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告知附近商贩9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吉林省后再出摊经营的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已于9月5日,向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9月9日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商家已于9月9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的总体要求,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持续加大对该区域内各类环保问题的治理力度,确保管理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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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130 |
蛟河新区供电花园东侧有一非法经营的洗碗厂,无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审批手续,每天夜间洗碗散发恶臭味,周边污水横流;餐厨垃圾和地沟油随意堆放,蚊蝇肆虐;垃圾污水堵塞下水道和管道井;洗碗噪声大,严重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
蛟河市 |
大气 水 垃圾 噪声 其他 |
经查,举报问题反映在洗碗厂为蛟河市琳琅餐具消毒服务部,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计生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但未经环评验收即投入了生产。琳琅餐具消毒服务部洗碗厂车间房屋主体结构为一层,与供电家属楼最近距离约30米,与后侧小区住宅距离约10米左右,营业时间8点至15点左右,营业期间产生的污水排入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管道排,餐厨垃圾堆放在小区物业设的垃圾点,物业人员每天定时清理。经了解附近居民,均称不存在噪声污染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蛟河市琳琅餐具消毒服务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蛟河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蛟河市琳琅餐具消毒服务部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污染。目前,该服务部已经停产整顿,没整改到位坚决不允许开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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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5135 |
舒兰市天德乡宝川村2社李某某养牛数十头,将牛粪倾倒在榆江公路两侧,造成附近蚊蝇肆虐、臭气难闻,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乡、村反映无果。 |
舒兰市 |
大气 其他 |
经查,天德乡宝川村二社李树华2017年3月份租赁荣源牧业养殖厂一栋圈舍养牛54头。5、6月份,确有两次将少量牛粪倾倒至舒榆公路南侧。7月初,天德乡组织开展农村“六清”环境整治工作,宝川村已经于7月18日组织养殖户对倾倒的粪便进行彻底清理,再无倾倒粪便现象。乡村均未曾接到过群众反映此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天德乡人民政府安排宝川村主要领导对该户进行责任包保,确保养殖户不再随意倾倒粪便。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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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139 |
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拓金实业有限公司夜间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果。中央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该公司以检修为由停产逃避检查;避免督察组进驻结束后出现反弹,举报人要求对该企业从严查处。 |
磐石市 |
大气 其他 |
经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2009年开始建设,2013年4月末开始小规模实验性生产,2013年-2016年每年间断式生产,生产时间均不足三个月,2017年6月2日-6月5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污染物三甲苯、四氢呋喃冷凝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由20米排气筒排放。2015年经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监测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017年6月2日接到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门卫举报反映磐石经济开发区有特殊气味,磐石市环境保护局会同磐石经济开发区进行了排查,发现特殊的化学气味来自于磐石拓金实业有限公司储存于原料库内的四氢呋喃,四氢呋喃为该公司原生产工艺生产原料。因公司管理不规范原料库房门窗未关闭,导致挥发刺激性气味外排。磐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要求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将库房门窗关闭,防止气味外泄。公司立即将原料库房门窗关闭,并且由于四氢呋喃已不再用作生产原料,随即该公司将四氢呋喃运至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使用。2017年于6月2日该公司投料生产,6月5日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检查发现生产原材料发生变化,生产原料由原来的7种更改为现在的4种,增加了乙醇,减少了四氢呋喃、三甲苯、亚磷酸三乙酯、催化剂4种生产原料,属于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6月6日依法立案处理,下达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立即停止了生产。并于6月26日下达《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磐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贰万元。该公司按照要求停止生产至今。鉴于该公司为化工企业,不属于医药健康产业,不符合磐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因此,已建议企业移址至化工园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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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0 |
2011年,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村支书时某某在将成品油管线穿越牤牛河的过程中,用自家机械盗采地下储藏的砂石资源17万立方米,开采深度达10余米;2013年,时某某大肆破坏该村土地,进行挖沙卖土,填埋垃圾;在牤牛河河边村民养鱼池旁边私建垃圾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牤牛河及松花江流域水源地水体环境,存在居民用水安全隐患;2016年,时某某砍伐猴石山附近松花江边的3公顷生态林,毁坏植被,盗采砂石10余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龙潭区 |
土壤 垃圾 水 生态 |
已申请延期,延期至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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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延期,延期至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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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8 |
中国铁塔公司吉林公司自2016年至今,在高新区万科城D区8号地21号楼和万信中学附近建成10多个通讯信号发射塔,产生辐射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信访办反映无果。 |
高新区 |
其他 |
此案件与第2541号、3535号、3732号、4261号、4272号、444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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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5150 |
龙潭区吉化乙烯厂常年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龙潭区 |
大气 |
此案件与第15批2351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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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5 |
舒兰市白旗镇东联村小孤屯有王某某、杨某某、白某某等多家养猪户,均没有合法手续,畜禽粪便随意堆放,臭气难闻,污染地下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
舒兰市 |
大气 水 其他 |
经查,白旗镇东联村小孤屯共有养殖场(户)10个,其中7个肉鸡养殖场(户),3个养猪场(户),分布在小孤屯的一、二、三、五社。在10个养殖场(户)中,只有新成牧业公司、丽红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了养殖备案手续和环评手续,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杨某某养殖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未办理养殖备案和环评手续;其余7个养殖场(户)既没有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仅杨某某、王某某正在从事养殖活动。杨某某养猪场位于一社。建有污水池干粪池,场区远离居民区,周边无粪便堆积,无臭味。王某某养猪场为散养户,位于二社。无粪污处理设施。新成牧业公司位于三社,已一年未养殖,不存在粪便堆积。舒兰市丽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2014年11月至今始终没养殖,现场没有粪便堆积和污水贮存。白某某、陈某、孙某某、佟某某、赵某某、牛某某等6户肉鸡养殖户位于五社,无粪污处理设施,今年7月初已全部停养。赵某某和牛某某正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整体工程只差防雨盖封顶。6户停养前存在粪污随意堆放,臭气难闻。小孤屯共有1370人,全屯有三分之二的村民接入自来水管网,集中式供水井建于2012年,井深100米,取第三系深层地下水,并且实施了浅层止水,防止串层污染。距离集中式供水井最近距离300米处为王某某养殖场。2016年该水井纳入了全覆盖检测范围,每年检测1次,2016年10月13日、2017年7月3日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2017年7月16日,舒兰市环保局对杨某某养猪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粪污直排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4500元。该养殖场未按要求履行处罚决定,环保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白旗镇政府安排畜牧兽医站站长监督白某某、陈某、孙某某、佟某某4户肉鸡养殖户在9月15前对原来倾倒的粪污清理完毕,粪污清理完毕后马上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督促杨某某等养殖场办理养殖备案手续。白旗镇政府要求小孤屯村社干部加大对养殖户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此次卫生部门检测水质超标,白旗镇将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将该屯村民全部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让群众吃上放心水。9月8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再次采集水样7个,其中集中式供水井1个、自来水管网末梢水3个、自建水井3个,已送检,15日左右出检测结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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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2015年蛟河市青背林场的经理和场长,在无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砍伐国有林木3万立方米,破坏生态环境。二是2015年太阳、平川和龙凤等3家林场各盗伐林木1万立方米,该案被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至今未办结。三是天岗镇和庆岭镇有200多家矿山和300多家石板厂,上述企业非法侵占林地达400-500公顷,且多数都无手续;生产期间固体废弃料堆积如山。四是有人在无林业、国土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庆岭镇沿松花湖边杨木沟附近建山庄,破坏生态环境。五是蛟河市前进乡、新站镇、松江镇、漂河镇和天北镇等乡镇,有人无采伐手续大量毁林种参,破坏生态环境。 |
蛟河市、松花湖管委会 |
生态 其他 |
此案件与第26批486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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