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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17-09-13    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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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3 201791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4325

    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桦甸市八道河子林场于2016年将森林公园里220公顷的树木砍伐,并于一个月前为了毁灭砍伐树木的证据开始在原地放火烧毁已砍伐的树木一事。反映后未见任何效果,该林场现在还在放火烧毁已砍伐的树木。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调查,避免证据全部被烧毁后无从查证。

桦甸市

生态

     经查,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肇大鸡山下承包沟系养殖林蛙,并计划在林蛙沟内种植林下参。20168月,该公司非法砍伐国有林木。2016113日,八道河子林业派出所受理案件时肇大鸡山已降雪,20175月初冰雪融化后勘验、鉴定,查明清林面积共计124.1公顷,违法砍伐林木共计797株,立木蓄积39.1755立方米。桦甸市森林公安大队于201761日对杨某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取保候审,并于2017710日移送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
710日,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计划做林下参种植试验,在林蛙沟管护房西100米远的南坡将林下的落叶搂成11堆,当日将枯叶堆点着烧完,每个火堆1平方米左右。
   
桦甸市八道河子林场、森林公安大队在林业局收到信访案件转办单之前,从未接到过关于“在肇大鸡山森林公园内放火烧毁砍伐林木”的案件举报。93日,桦甸市林业局接到举报后, 立即派森林公安大队开展调查。经查,92日,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杨有清等人为种植林下参再次点火焚烧清理枯叶22堆,每个火堆1平方米左右。该公司林下点火烧落叶属实,没有放火烧毁已砍伐的树木问题。

属实


   
桦甸市森林公安大队于95日向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监督履行行政义务通知书》,限期于2018415日前在点火区域内栽植红松4047株,林权归属国有。

通报1人,
警告2人(其中1人在第18批第3409号做出)。

*

2

4347

    舒兰市西河镇西浪口子村有村民在松花江河堤内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生态

    经查,溪浪口村确有一砂场在松花江采砂,距离松花江国堤迎水面约4华里,。该砂场采砂行为符合《吉林省河务局关于舒兰市2017年度松花江河道采砂计划的批复》要求。该砂场2017415日开始生产,按省河务局汛期河道采砂管理要求,采砂场于201771日至831日停止开采,91日恢复正常生产。开采期间一直在江心开采,不存在侵蚀河岸,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3

4351

    永吉县口前镇新华村北侧1000米处的采石场,石料堆放在室外,雨后污水流进耕地导致耕地被污染,无法耕种。掉线。

永吉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中反映的石场为吉林市瑞融商砼有限公司,院内北侧有两处堆放石料,约2000立方米。2017713日、20日特大洪水导致大量山石、泥土和石场部分石料冲进附近的耕地和园田地里。被毁田地里种植的玉米被冲下来的沙石泥土掩埋,导致无法继续耕种。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95日,吉林市瑞融商砼有限公司已同意赔偿中。口前镇政府已责成口前镇阿拉街村委会清理受损庭院、庭院旁边河道里被冲下来的山石、泥土、石料,5户已清理完毕,有7户正在清理当中。

 

4

4352

    永吉县岔路河镇和谐家园一期门市,老客烧烤店在室外烧烤,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中新食品区管委会

油烟

    经查,老克烧烤店在2017515日前存在露天烧烤、油烟直排行为,515日食品区执法局对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要求该烧烤店在烧烤炉处安装油烟净化设备。612日,老克烧烤店按照整改要求在使用烧烤炉处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由原来的室外露天烧烤改为室内烧烤;在93日检查中,老克烧烤店已经按照要求在室内使用环保烧烤炉进行烧烤,排烟口处未发现油渍痕迹。

属实

    93日,食品区执法局现场对老克烧烤店进行了环保宣传和教育,并提出排烟道整改建议,烧烤店同意对排烟道进行改造,进一步远离居民住宅,同时在排烟道口处再增设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5

4364

    舒兰市水曲柳镇六道村的德升木业租用球黏土公司用地建鸡舍,鸡舍距居民区不足70米,化粪池未进行覆盖,鸡粪随处堆放,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鸡舍使用引风机产生扬尘;鸡舍锅炉运行时产生燃煤污染问题。上述问题已存在六年,无人解决。

舒兰市

固废  大气

    经查,按照文件规定,德升牧业鸡舍属于设施农用地,不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小区距居民最近的为C区,距离约150米。C区场区内无鸡粪随意堆放现象,但化粪池粪污已满且尚未覆盖,周围散发臭味,有污染周边空气的现象。每栋鸡舍内使用2个排风扇通风换气,可产生少量扬尘和臭味。每栋鸡舍取暖使用小型燃煤锅炉,现场检查锅炉未运行,无法确定锅炉污染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舒兰市环境保护局已经受理过,201759日已对舒兰市德生牧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7.7096万元,该公司于2017516日罚款自动履行。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现场已告知舒兰市德生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立即对水曲柳六道养殖小区化粪池粪污进行清除,清除前化粪池全覆盖。对换气扇进行治理,安装净化装置。治理未完成前禁止进行养殖活动。要求企业在供热期前完成燃煤锅炉改燃。

 

6

4373

    船营区越北镇育林村3队的富瀚泡沫厂生产时产生异味;二是烧煤小锅炉存在煤烟尘污染问题。最近三四个月之内,当地村民多次向船营区环保局反映此事,举报后船营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之后泡沫厂改为夜间生产(举报人强调可以查询近几个月泡沫厂夜间的用电量,从而证明是否存在夜间生产行为),而村民夜间向船营区环保局举报时该局却答复下班时间没有工作人员无法查处,让村民向吉林市环保局反映,而吉林市环保局答复权利下放无权处理,还得由属地的船营区环保局处理,致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举报人要求彻底根治以上问题。

船营区

大气

    第一个问题:经查,富瀚泡沫厂实为吉林市富翔苯板厂,2014521日注册,目前停产。2017813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有异味产生,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企业于2015年安装一台燃煤锅炉,无环保审批手续,锅炉无防污染设备。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2017820日,该企业将锅炉拆除。举报问题属实。
   
经查,由于该企业间断生产,20176-8月,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多次检查该企业,属地乡镇政府也多次检查该企业,未发现企业生产。2017813日发现企业生产后,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7821日对该企业立案处罚。该企业在夜间生产属实。举报人称多次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处理,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从未答复下班时间无法查处,而且夜间查处多次。经吉林市环境保护局信访科对20176月份以来信访件查阅,未发现有此举报。群众反映“答复下班时间无法查处,吉林市环保局答复权利下放”问题不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7813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7821日对该企业立案处罚。201797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经再次检查该企业已停产。
   
第二个问题:2017820日,该企业将锅炉拆除。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94日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停产,污染问题已解决。

 

7

4377

    昌邑区解放北路46路公交车终点站公交六厂综合楼内的锅炉房,冬季供暖期向外排放黑烟污染周边空气;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内堆放大量垃圾,气味难闻。

昌邑区

大气  垃圾


   
经查,现场确有一台锅炉。经与周边业主沟通,2007年该楼一楼网点开始营业时,因没有供暖,原老北京涮羊肉和快捷酒店等2家经营业主联合在楼后设立了一台小锅炉用于供暖,原经营业主陆续出兑后,新的业主考虑到原料和人工成本较高,因此未再启用此锅炉,该锅炉目前处理废弃状态。该地下车场堆积的建筑垃圾主要是该综合楼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与现经营业主沟通后,相关业主均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废弃锅炉,现已拆除完毕。昌邑区通江街道已组织人员和车辆对上述垃圾进行清理,96日前清理完毕。

 

8

4381

    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126.4公顷林地于20161月份被刘姓村长占用后砍伐大部分树木搭建房屋;201767日,吉林市森林林业勘查设计院到现场勘查,勘查结果是刘姓村长占用2.4万平方米林地其中建房面积1.6万平方米、开荒种植玉米面积6千平方米,该院将结果交给了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但该局至今未进一步处理此事。

龙潭区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20055月,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委会修建2条“村村通”水泥路,以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6小班26.4公顷林地内的林木及该林地40年的使用权抵修路款,有效期至2044年。731日,修路施工方将该林地流转给金某某。2009623日,金某某将该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官地村村长刘某某。2015年吉荒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经过此林地,征占7.5928公顷。经吉林省林业厅同意后,按照吉荒高速公路指挥部要求对所征林地进行采伐,共砍伐落叶松5827株、杨树54株。20168月,刘某某在剩余林地中利用吉荒高速公路征地采伐树木陆续建设了厂房、敬老院、养殖场和食杂店,建房地点无树木。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2017512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立案侦查。67日,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深入现场勘查,刘某某在剩余林地内建设了厂房、敬老院、养殖场和食杂店,总面积14757平方米,并非群众反映的“建房面积1.6万平方米”。种植玉米的6000平方米土地为耕地,是本村其他村民种植的,官地村出示了“土地台账”,证据材料已经录入到该案卷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9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依法批准刑事拘留。

 

9

4409

    舒兰市溪河镇前进村2社水库南侧的一家养鸡场共有三栋鸡舍,饲养四、五万只鸡,距居民区不足100米,该场使用大型排风扇排风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

舒兰市

大气

此案件与第533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

——

 

10

4415

    昌邑区民主办事处吉林大街与延安路交汇处的东明胡同里有一家蓝祥玻璃店占道搭棚子,无证经营,有时经营到半夜,拉玻璃、卸玻璃的噪声扰民。

昌邑区

噪声

    经查,20176月,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民主街道对胡同内的19处违章建筑下达拆除通告。期间该业主来到民主街道,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但屋内有一条玻璃立式生产线,必须由厂家专业人员进行拆卸迁移工作,该业主已寻找到了新厂址,但10月份才能将立式生产线迁移过去。该业户2010824日在昌邑工商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合法的工商执照。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是网点的牌匾与工商执照不相符,执照名称为奕翔装饰装潢商店,而实际悬挂牌匾为“奕翔玻璃”;二是实际经营范围与执照规定不相符,执照经营范围为白钢、塑钢、铝镁门经销,而实际经营项目为玻璃加工。该业主的违建彩钢房自628日已停止了加工作业,正在等待搬迁,但该业主又接下了一些零活,利用下班后时间在其网点内进行加工,造成噪声扰民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因商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于201795日向吉林市昌邑区奕翔装饰装潢商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业主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昌邑区民主街道要求该业主在未取得合法手续之前禁止营业,该商店目前已停业整改。

 

11

4418

    一是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有限公司毁坏4公顷多林地非法砍伐林木,建景区大门和停车场。二是五虎岛旅游项目无环保、林业、土地规划等部门审批手续,一直违法经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此视而不见;该项目营业期间将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湖,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该游乐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松花湖管委会

生态  其他 

    此案件已基本办理完毕,追责情况正在办理中。

 

    此案件已基本办理完毕,追责情况正在办理中。

 

 

12

4447

    中国铁塔公司吉林公司自2016年至今在高新区万科城D8号和21号楼和万信中学附近建成10多个通讯信号发射塔,产生辐射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信访办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噪声  大气

此案件与1518(11)2541(第15批)、3535(第18批)、3732(第19批)、4261(22))4272(第22批)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

——

 

13

4463

    蛟河市白石山镇白石山木耳园区北侧有一曹姓塑料废品收购加工厂,无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生产时排放黑烟、粉尘和刺鼻性臭味严重扰民;生产废水直排附近蛟河南河,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市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蛟河市

大气  粉尘 

    经查,201773日,蛟河市环保局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利用废弃塑料制品加工成塑料颗粒,并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东北角未做防渗防漏措施的蓄水池。201793日,蛟河市白石山镇及环保局现场进行调查,该收购站塑料颗粒生产设施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已经按照蛟河市环保局相关要求将锅炉拆除。经对厂区内及周边进行仔细勘察,没有发现暗管等排水设施,也没有发现企业污水直排入河情况。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蛟河市环保局于201777日对该收购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收购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企业于该日停产;726日,对该收购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收购部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蛟河市环保局821日将该案件移交蛟河市公安局,目前已处于受理行政案件调查阶段。因该收购部进行塑料颗粒加工项目规模小、工艺落后,按照《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蛟河市将对该收购部塑料颗粒加工项目进行取缔。

 

14

4464

    桦甸市桦郊乡永隆村李大屯隆岭采石场:一是近年来将大量柞木、椴树毁掉采石,致使几十公顷国有林地消失,造成水土流失;二是20148月该采石场伙同原永隆村支书李某某将火龙和李大屯一段近8米宽河道填河开道,造成雨季时附近村民大量耕地被冲毁。

桦甸市

    生态

此案件与第5298号、第644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

——

 

15

4468

    蛟河市天岗镇春江村9社有一养鸡场将鸡粪向附近的水库和小河倾倒,致使河水变黑、臭气难闻、蚊蝇肆虐;举报人称该养鸡场正在修建将鸡粪排入小河和水库的暗管。

蛟河市

    大气

    经查,养鸡场鸡舍东侧和北侧空地露天堆积鸡粪130立方米左右,有难闻气味。养殖场西侧隔道为沟塘,有小河经流,养殖方式为干清粪,无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污水和粪便直排入水库与河流痕迹。现场也未发现举报人所称的暗管,现场无建设痕迹,无建筑用水泥砂石及管件。该养鸡场于2017730日出栏最后一批肉鸡后,原法人将该养鸡场承包给杨某某,杨某某接手养鸡厂后没有进行养殖行为,目前为空舍。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201794日,蛟河市环保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要求该养鸡场立即停止养殖行为,并对厂区内的鸡粪进行清理。当日杨某某联系窝集口村果农,将鸡场内的粪便运至窝集口村果场,用于果树施肥,目前鸡场内的粪便已清理完毕,并使用白灰消毒灭源。

 

16

4472

    2016年,吉林至舒兰公路动工修建时未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跨越龙潭区缸窑镇于屯村龙吉牧业专业合作社生态园区,公路建成后,车辆通行时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严重污染生态园区内林蛙和蚕业养殖区。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协调至今未果。

龙潭区

噪声
大气

    经查,省吉高集团具备吉荒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各项规定,且无需跨越该合作社。该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畜禽饲养,并未批准从事林蛙、蚕业养殖项目,目前该林蛙养殖户已不再饲养林蛙。因高速公路尚未建成,无法对公路竣工通车后产生的噪声、扬尘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经咨询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吉林综合试验站有关专家,认定车辆运行噪声不会对蚕类养殖造成影响,同时沥青路面行驶车辆产生的扬尘也不会对蚕类养殖造成影响。20173月,龙吉牧业合作社业户向龙潭区缸窑镇政府吉荒高速征地拆迁指挥部反映,吉荒高速公路建成后将影响其生产经营。317日,吉高集团建议举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吉高集团将服从法院判决。龙潭区商务局(交通局)已将与吉高集团的协调结果告知举报人。

属实

 

17

4473

    蛟河市河南街新立村新立屯村主任史某某搞养殖户将粪便和污水随处倾倒,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空气和水体环境。举报人称蛟河市环保部门到此处多次监管,但史某某始终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管理,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蛟河市

    大气


   
经查,该养鸡场产生的鸡粪统一堆放于养鸡场西南侧约120米处荒地,鸡粪存量约15立方米,蛟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向史国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清理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同时建设鸡粪储粪池。该养殖户养殖方式为干清粪,无废水产生,周边没有河流和水库。“养殖户将粪便随处倾倒,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空气”属实,“污水随处倾倒,污染周边水体环境”不属实。
   
蛟河市环保局从未接到过任何群众举报的该养殖业户污染问题,在平时监管过程中多次对企业提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规范化养殖”意见。“蛟河市环保部门多次监管,但史某某始终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属实。

属实

    93日,蛟河市环保局向史国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清理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同时建设鸡粪储粪池。95日,鸡粪已经清理完毕,送给周边农户村民。同时,史国梁已开始在自家养鸡场内建设防渗漏标准化鸡粪储粪池,现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建成防渗漏标准化鸡粪储粪池,并完成环评备案。

 

18

4476

    丰满区江南厦门街48号清花阁乌拉火锅饭店排放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经查,清花阁乌拉满族火锅饭店使用无烟环保炭,不炒菜,蒸汽已通过高空烟道排放,没有排放油烟情况。现场排风机噪声检测,发现排烟机噪音超标。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93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给予清花阁乌拉满族火锅饭店警告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排风机。

 

19

4477

    舒兰市法特农场张某某在亮甲山乡下洼村大量开采块石、扎石,粉碎石料过程中噪声大,产生扬尘致使周边村民庄稼不授粉、颗粒不收。举报人称该采石场在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为避免督察组进驻结束后出现反弹,要求彻底解决上述为问题。

舒兰市

噪声  大气

    经查,20175月,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因舒兰市德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占用亮甲山乡官马村集体林地50.6亩开采块石立刑事案件进行调查。616日,舒兰市林业局对张某某依法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目前该案正在履行法定程序。该石场正在对部分被破坏林地通过山体挂网方式逐步恢复林地原状。经农业部门技术人员现场调查,采石场依山而建,前方为坡地,种植的农作物为玉米。现场核查,采石场周边的玉米叶片上没有附着因采石产生的粉尘,叶片颜色为绿色,玉米植株长势正常,玉米穗籽粒饱满。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20

4479

    丰满区千山路盈胜福人居小区C栋一楼的“味蜀吴”、“麻辣海鲜”、“味道食客”和“牛羊小官”等多家饭店的排烟管道距小区燃气管线不足0.5米,存在安全隐患;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其中有个别饭店排放污水导致小区下水管路堵塞,粪污横流。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其他

    经查,821日晚接到了群众来访,反映燃气管线安全隐患、营业期间油烟扰民、污水堵塞下水管道问题。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确认燃气管道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高新区公用事业局现场踏查未发现小区下水管道堵塞现象。822日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对6家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要求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2时。
    8
30日,丰满区环保局对“牛羊小馆”、“潮饭快餐店”排风机产生的噪声,责令立即停止使用。830日高新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对“潮饭快餐店”、“牛羊小馆” 噪声扰民问题给予警告处罚。
    9
4日高新区管委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业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牛羊小馆”、“潮饭快餐店”正在对排风机噪声问题进行整改。
   
高新区管委会自接到群众来访之日起,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存在多次举报无果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业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正在对排风机噪声问题进行整改。

 

21

4489

    吉林国家安全局在松花湖坝东、坝西建有两处别墅,无相关手续非法经营。

松花湖管委会

    经查,吉林市国家安全局在松花湖坝东、坝西建有两处办案基地,始建于1991年,坝东建筑面积合计为1229.75平方米,坝西建筑面积1296.87平方米。有土地、房屋产权手续,不对外开放经营。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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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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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20179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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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4325

    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桦甸市八道河子林场于2016年将森林公园里220公顷的树木砍伐,并于一个月前为了毁灭砍伐树木的证据开始在原地放火烧毁已砍伐的树木一事。反映后未见任何效果,该林场现在还在放火烧毁已砍伐的树木。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调查,避免证据全部被烧毁后无从查证。

桦甸市

生态

     经查,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肇大鸡山下承包沟系养殖林蛙,并计划在林蛙沟内种植林下参。20168月,该公司非法砍伐国有林木。2016113日,八道河子林业派出所受理案件时肇大鸡山已降雪,20175月初冰雪融化后勘验、鉴定,查明清林面积共计124.1公顷,违法砍伐林木共计797株,立木蓄积39.1755立方米。桦甸市森林公安大队于201761日对杨某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取保候审,并于2017710日移送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
710日,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计划做林下参种植试验,在林蛙沟管护房西100米远的南坡将林下的落叶搂成11堆,当日将枯叶堆点着烧完,每个火堆1平方米左右。
   
桦甸市八道河子林场、森林公安大队在林业局收到信访案件转办单之前,从未接到过关于“在肇大鸡山森林公园内放火烧毁砍伐林木”的案件举报。93日,桦甸市林业局接到举报后, 立即派森林公安大队开展调查。经查,92日,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杨有清等人为种植林下参再次点火焚烧清理枯叶22堆,每个火堆1平方米左右。该公司林下点火烧落叶属实,没有放火烧毁已砍伐的树木问题。

属实


   
桦甸市森林公安大队于95日向肇大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监督履行行政义务通知书》,限期于2018415日前在点火区域内栽植红松4047株,林权归属国有。

通报1人,
警告2人(其中1人在第18批第3409号做出)。

*

2

4347

    舒兰市西河镇西浪口子村有村民在松花江河堤内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舒兰市

生态

    经查,溪浪口村确有一砂场在松花江采砂,距离松花江国堤迎水面约4华里,。该砂场采砂行为符合《吉林省河务局关于舒兰市2017年度松花江河道采砂计划的批复》要求。该砂场2017415日开始生产,按省河务局汛期河道采砂管理要求,采砂场于201771日至831日停止开采,91日恢复正常生产。开采期间一直在江心开采,不存在侵蚀河岸,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3

4351

    永吉县口前镇新华村北侧1000米处的采石场,石料堆放在室外,雨后污水流进耕地导致耕地被污染,无法耕种。掉线。

永吉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中反映的石场为吉林市瑞融商砼有限公司,院内北侧有两处堆放石料,约2000立方米。2017713日、20日特大洪水导致大量山石、泥土和石场部分石料冲进附近的耕地和园田地里。被毁田地里种植的玉米被冲下来的沙石泥土掩埋,导致无法继续耕种。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95日,吉林市瑞融商砼有限公司已同意赔偿中。口前镇政府已责成口前镇阿拉街村委会清理受损庭院、庭院旁边河道里被冲下来的山石、泥土、石料,5户已清理完毕,有7户正在清理当中。

 

4

4352

    永吉县岔路河镇和谐家园一期门市,老客烧烤店在室外烧烤,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中新食品区管委会

油烟

    经查,老克烧烤店在2017515日前存在露天烧烤、油烟直排行为,515日食品区执法局对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要求该烧烤店在烧烤炉处安装油烟净化设备。612日,老克烧烤店按照整改要求在使用烧烤炉处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由原来的室外露天烧烤改为室内烧烤;在93日检查中,老克烧烤店已经按照要求在室内使用环保烧烤炉进行烧烤,排烟口处未发现油渍痕迹。

属实

    93日,食品区执法局现场对老克烧烤店进行了环保宣传和教育,并提出排烟道整改建议,烧烤店同意对排烟道进行改造,进一步远离居民住宅,同时在排烟道口处再增设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5

4364

    舒兰市水曲柳镇六道村的德升木业租用球黏土公司用地建鸡舍,鸡舍距居民区不足70米,化粪池未进行覆盖,鸡粪随处堆放,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鸡舍使用引风机产生扬尘;鸡舍锅炉运行时产生燃煤污染问题。上述问题已存在六年,无人解决。

舒兰市

固废  大气

    经查,按照文件规定,德升牧业鸡舍属于设施农用地,不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小区距居民最近的为C区,距离约150米。C区场区内无鸡粪随意堆放现象,但化粪池粪污已满且尚未覆盖,周围散发臭味,有污染周边空气的现象。每栋鸡舍内使用2个排风扇通风换气,可产生少量扬尘和臭味。每栋鸡舍取暖使用小型燃煤锅炉,现场检查锅炉未运行,无法确定锅炉污染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舒兰市环境保护局已经受理过,201759日已对舒兰市德生牧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7.7096万元,该公司于2017516日罚款自动履行。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现场已告知舒兰市德生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立即对水曲柳六道养殖小区化粪池粪污进行清除,清除前化粪池全覆盖。对换气扇进行治理,安装净化装置。治理未完成前禁止进行养殖活动。要求企业在供热期前完成燃煤锅炉改燃。

 

6

4373

    船营区越北镇育林村3队的富瀚泡沫厂生产时产生异味;二是烧煤小锅炉存在煤烟尘污染问题。最近三四个月之内,当地村民多次向船营区环保局反映此事,举报后船营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之后泡沫厂改为夜间生产(举报人强调可以查询近几个月泡沫厂夜间的用电量,从而证明是否存在夜间生产行为),而村民夜间向船营区环保局举报时该局却答复下班时间没有工作人员无法查处,让村民向吉林市环保局反映,而吉林市环保局答复权利下放无权处理,还得由属地的船营区环保局处理,致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举报人要求彻底根治以上问题。

船营区

大气

    第一个问题:经查,富瀚泡沫厂实为吉林市富翔苯板厂,2014521日注册,目前停产。2017813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有异味产生,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企业于2015年安装一台燃煤锅炉,无环保审批手续,锅炉无防污染设备。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2017820日,该企业将锅炉拆除。举报问题属实。
   
经查,由于该企业间断生产,20176-8月,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多次检查该企业,属地乡镇政府也多次检查该企业,未发现企业生产。2017813日发现企业生产后,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7821日对该企业立案处罚。该企业在夜间生产属实。举报人称多次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处理,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从未答复下班时间无法查处,而且夜间查处多次。经吉林市环境保护局信访科对20176月份以来信访件查阅,未发现有此举报。群众反映“答复下班时间无法查处,吉林市环保局答复权利下放”问题不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7813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7821日对该企业立案处罚。201797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经再次检查该企业已停产。
   
第二个问题:2017820日,该企业将锅炉拆除。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94日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停产,污染问题已解决。

 

7

4377

    昌邑区解放北路46路公交车终点站公交六厂综合楼内的锅炉房,冬季供暖期向外排放黑烟污染周边空气;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内堆放大量垃圾,气味难闻。

昌邑区

大气  垃圾


   
经查,现场确有一台锅炉。经与周边业主沟通,2007年该楼一楼网点开始营业时,因没有供暖,原老北京涮羊肉和快捷酒店等2家经营业主联合在楼后设立了一台小锅炉用于供暖,原经营业主陆续出兑后,新的业主考虑到原料和人工成本较高,因此未再启用此锅炉,该锅炉目前处理废弃状态。该地下车场堆积的建筑垃圾主要是该综合楼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昌邑区环保局与现经营业主沟通后,相关业主均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废弃锅炉,现已拆除完毕。昌邑区通江街道已组织人员和车辆对上述垃圾进行清理,96日前清理完毕。

 

8

4381

    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126.4公顷林地于20161月份被刘姓村长占用后砍伐大部分树木搭建房屋;201767日,吉林市森林林业勘查设计院到现场勘查,勘查结果是刘姓村长占用2.4万平方米林地其中建房面积1.6万平方米、开荒种植玉米面积6千平方米,该院将结果交给了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但该局至今未进一步处理此事。

龙潭区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20055月,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委会修建2条“村村通”水泥路,以江北乡官地村82林班6小班26.4公顷林地内的林木及该林地40年的使用权抵修路款,有效期至2044年。731日,修路施工方将该林地流转给金某某。2009623日,金某某将该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官地村村长刘某某。2015年吉荒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经过此林地,征占7.5928公顷。经吉林省林业厅同意后,按照吉荒高速公路指挥部要求对所征林地进行采伐,共砍伐落叶松5827株、杨树54株。20168月,刘某某在剩余林地中利用吉荒高速公路征地采伐树木陆续建设了厂房、敬老院、养殖场和食杂店,建房地点无树木。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2017512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立案侦查。67日,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深入现场勘查,刘某某在剩余林地内建设了厂房、敬老院、养殖场和食杂店,总面积14757平方米,并非群众反映的“建房面积1.6万平方米”。种植玉米的6000平方米土地为耕地,是本村其他村民种植的,官地村出示了“土地台账”,证据材料已经录入到该案卷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20179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依法批准刑事拘留。

 

9

4409

    舒兰市溪河镇前进村2社水库南侧的一家养鸡场共有三栋鸡舍,饲养四、五万只鸡,距居民区不足100米,该场使用大型排风扇排风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

舒兰市

大气

此案件与第533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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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4415

    昌邑区民主办事处吉林大街与延安路交汇处的东明胡同里有一家蓝祥玻璃店占道搭棚子,无证经营,有时经营到半夜,拉玻璃、卸玻璃的噪声扰民。

昌邑区

噪声

    经查,20176月,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民主街道对胡同内的19处违章建筑下达拆除通告。期间该业主来到民主街道,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但屋内有一条玻璃立式生产线,必须由厂家专业人员进行拆卸迁移工作,该业主已寻找到了新厂址,但10月份才能将立式生产线迁移过去。该业户2010824日在昌邑工商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合法的工商执照。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是网点的牌匾与工商执照不相符,执照名称为奕翔装饰装潢商店,而实际悬挂牌匾为“奕翔玻璃”;二是实际经营范围与执照规定不相符,执照经营范围为白钢、塑钢、铝镁门经销,而实际经营项目为玻璃加工。该业主的违建彩钢房自628日已停止了加工作业,正在等待搬迁,但该业主又接下了一些零活,利用下班后时间在其网点内进行加工,造成噪声扰民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因商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于201795日向吉林市昌邑区奕翔装饰装潢商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业主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昌邑区民主街道要求该业主在未取得合法手续之前禁止营业,该商店目前已停业整改。

 

11

4418

    一是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有限公司毁坏4公顷多林地非法砍伐林木,建景区大门和停车场。二是五虎岛旅游项目无环保、林业、土地规划等部门审批手续,一直违法经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此视而不见;该项目营业期间将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湖,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该游乐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松花湖管委会

生态  其他 

    此案件已基本办理完毕,追责情况正在办理中。

 

    此案件已基本办理完毕,追责情况正在办理中。

 

 

12

4447

    中国铁塔公司吉林公司自2016年至今在高新区万科城D8号和21号楼和万信中学附近建成10多个通讯信号发射塔,产生辐射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信访办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噪声  大气

此案件与1518(11)2541(第15批)、3535(第18批)、3732(第19批)、4261(22))4272(第22批)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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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4463

    蛟河市白石山镇白石山木耳园区北侧有一曹姓塑料废品收购加工厂,无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生产时排放黑烟、粉尘和刺鼻性臭味严重扰民;生产废水直排附近蛟河南河,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市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蛟河市

大气  粉尘 

    经查,201773日,蛟河市环保局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利用废弃塑料制品加工成塑料颗粒,并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东北角未做防渗防漏措施的蓄水池。201793日,蛟河市白石山镇及环保局现场进行调查,该收购站塑料颗粒生产设施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已经按照蛟河市环保局相关要求将锅炉拆除。经对厂区内及周边进行仔细勘察,没有发现暗管等排水设施,也没有发现企业污水直排入河情况。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蛟河市环保局于201777日对该收购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收购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企业于该日停产;726日,对该收购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收购部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蛟河市环保局821日将该案件移交蛟河市公安局,目前已处于受理行政案件调查阶段。因该收购部进行塑料颗粒加工项目规模小、工艺落后,按照《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蛟河市将对该收购部塑料颗粒加工项目进行取缔。

 

14

4464

    桦甸市桦郊乡永隆村李大屯隆岭采石场:一是近年来将大量柞木、椴树毁掉采石,致使几十公顷国有林地消失,造成水土流失;二是20148月该采石场伙同原永隆村支书李某某将火龙和李大屯一段近8米宽河道填河开道,造成雨季时附近村民大量耕地被冲毁。

桦甸市

    生态

此案件与第5298号、第6447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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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4468

    蛟河市天岗镇春江村9社有一养鸡场将鸡粪向附近的水库和小河倾倒,致使河水变黑、臭气难闻、蚊蝇肆虐;举报人称该养鸡场正在修建将鸡粪排入小河和水库的暗管。

蛟河市

    大气

    经查,养鸡场鸡舍东侧和北侧空地露天堆积鸡粪130立方米左右,有难闻气味。养殖场西侧隔道为沟塘,有小河经流,养殖方式为干清粪,无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污水和粪便直排入水库与河流痕迹。现场也未发现举报人所称的暗管,现场无建设痕迹,无建筑用水泥砂石及管件。该养鸡场于2017730日出栏最后一批肉鸡后,原法人将该养鸡场承包给杨某某,杨某某接手养鸡厂后没有进行养殖行为,目前为空舍。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201794日,蛟河市环保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要求该养鸡场立即停止养殖行为,并对厂区内的鸡粪进行清理。当日杨某某联系窝集口村果农,将鸡场内的粪便运至窝集口村果场,用于果树施肥,目前鸡场内的粪便已清理完毕,并使用白灰消毒灭源。

 

16

4472

    2016年,吉林至舒兰公路动工修建时未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跨越龙潭区缸窑镇于屯村龙吉牧业专业合作社生态园区,公路建成后,车辆通行时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严重污染生态园区内林蛙和蚕业养殖区。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协调至今未果。

龙潭区

噪声
大气

    经查,省吉高集团具备吉荒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各项规定,且无需跨越该合作社。该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畜禽饲养,并未批准从事林蛙、蚕业养殖项目,目前该林蛙养殖户已不再饲养林蛙。因高速公路尚未建成,无法对公路竣工通车后产生的噪声、扬尘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经咨询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吉林综合试验站有关专家,认定车辆运行噪声不会对蚕类养殖造成影响,同时沥青路面行驶车辆产生的扬尘也不会对蚕类养殖造成影响。20173月,龙吉牧业合作社业户向龙潭区缸窑镇政府吉荒高速征地拆迁指挥部反映,吉荒高速公路建成后将影响其生产经营。317日,吉高集团建议举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吉高集团将服从法院判决。龙潭区商务局(交通局)已将与吉高集团的协调结果告知举报人。

属实

 

17

4473

    蛟河市河南街新立村新立屯村主任史某某搞养殖户将粪便和污水随处倾倒,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空气和水体环境。举报人称蛟河市环保部门到此处多次监管,但史某某始终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管理,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蛟河市

    大气


   
经查,该养鸡场产生的鸡粪统一堆放于养鸡场西南侧约120米处荒地,鸡粪存量约15立方米,蛟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向史国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清理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同时建设鸡粪储粪池。该养殖户养殖方式为干清粪,无废水产生,周边没有河流和水库。“养殖户将粪便随处倾倒,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空气”属实,“污水随处倾倒,污染周边水体环境”不属实。
   
蛟河市环保局从未接到过任何群众举报的该养殖业户污染问题,在平时监管过程中多次对企业提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规范化养殖”意见。“蛟河市环保部门多次监管,但史某某始终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属实。

属实

    93日,蛟河市环保局向史国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清理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同时建设鸡粪储粪池。95日,鸡粪已经清理完毕,送给周边农户村民。同时,史国梁已开始在自家养鸡场内建设防渗漏标准化鸡粪储粪池,现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建成防渗漏标准化鸡粪储粪池,并完成环评备案。

 

18

4476

    丰满区江南厦门街48号清花阁乌拉火锅饭店排放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经查,清花阁乌拉满族火锅饭店使用无烟环保炭,不炒菜,蒸汽已通过高空烟道排放,没有排放油烟情况。现场排风机噪声检测,发现排烟机噪音超标。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93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给予清花阁乌拉满族火锅饭店警告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排风机。

 

19

4477

    舒兰市法特农场张某某在亮甲山乡下洼村大量开采块石、扎石,粉碎石料过程中噪声大,产生扬尘致使周边村民庄稼不授粉、颗粒不收。举报人称该采石场在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为避免督察组进驻结束后出现反弹,要求彻底解决上述为问题。

舒兰市

噪声  大气

    经查,20175月,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因舒兰市德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占用亮甲山乡官马村集体林地50.6亩开采块石立刑事案件进行调查。616日,舒兰市林业局对张某某依法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目前该案正在履行法定程序。该石场正在对部分被破坏林地通过山体挂网方式逐步恢复林地原状。经农业部门技术人员现场调查,采石场依山而建,前方为坡地,种植的农作物为玉米。现场核查,采石场周边的玉米叶片上没有附着因采石产生的粉尘,叶片颜色为绿色,玉米植株长势正常,玉米穗籽粒饱满。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20

4479

    丰满区千山路盈胜福人居小区C栋一楼的“味蜀吴”、“麻辣海鲜”、“味道食客”和“牛羊小官”等多家饭店的排烟管道距小区燃气管线不足0.5米,存在安全隐患;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其中有个别饭店排放污水导致小区下水管路堵塞,粪污横流。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噪声
其他

    经查,821日晚接到了群众来访,反映燃气管线安全隐患、营业期间油烟扰民、污水堵塞下水管道问题。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确认燃气管道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高新区公用事业局现场踏查未发现小区下水管道堵塞现象。822日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对6家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要求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2时。
    8
30日,丰满区环保局对“牛羊小馆”、“潮饭快餐店”排风机产生的噪声,责令立即停止使用。830日高新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对“潮饭快餐店”、“牛羊小馆” 噪声扰民问题给予警告处罚。
    9
4日高新区管委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业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牛羊小馆”、“潮饭快餐店”正在对排风机噪声问题进行整改。
   
高新区管委会自接到群众来访之日起,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存在多次举报无果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业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正在对排风机噪声问题进行整改。

 

21

4489

    吉林国家安全局在松花湖坝东、坝西建有两处别墅,无相关手续非法经营。

松花湖管委会

    经查,吉林市国家安全局在松花湖坝东、坝西建有两处办案基地,始建于1991年,坝东建筑面积合计为1229.75平方米,坝西建筑面积1296.87平方米。有土地、房屋产权手续,不对外开放经营。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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