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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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批 2017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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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3810 |
磐石市明城镇恒联精密铸造厂距居民区仅50米,生产时散发酸臭味、噪声严重扰民;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空气。 |
磐石市 |
大气 噪声 |
经查,吉林恒联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即明城镇恒联精密铸造厂)最边缘的冷轧车间距离最近两户平房居民为60米。2017年8月23日,冷轧车间一号酸雾吸收塔发生故障,企业酸雾发生外溢后,未及时停止生产,且冷轧车间厂房南侧窗户之前被拆除,故障修复过程中有酸雾气体外溢,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 |
属实 |
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冷轧车间酸雾发生外溢未及时停止生产、生产车间未封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冷轧车间立即停止生产,对车间进行封闭。目前冷轧车间已停止生产,对车间进行封闭,于9月15日前完成。 |
无 |
* |
2 |
3813 |
丰满区江南乡“富源石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企业的矿山加工厂非法侵占林地20多万平方米,但只有3万平米是向林业部门缴纳过罚款的,林业部门处罚后不但没有追究该厂侵占林地的法律责任,还以该厂缴纳过罚款为由,对外称该厂已有合法手续的。二是该厂的车间内都是土地面,没有硬覆盖,导致生产加工的废水渗入地下;矿山与加工厂的水池内均没有做防渗漏层,严重污染地下水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粉没有进行处理直接掩埋,雨后随雨水流进河道汇入松花江。三是该企业一直违规经营,当地无任何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加工。 |
丰满区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富源石材”实为吉林市猴岭石材加工园区有限公司,该企业使用的土地一部分1.0328公顷为工业用地,2010年9月取得土地使用证;另一部分1.9836公顷为建设用地,2014年12月由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农用地转用批复,不存在非法侵占20多万平方米林地行为,丰满区林业局未曾对该企业进行过罚款处理,反映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第二个问题:丰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江南乡三佳子村的饮用水源投放漂白晶片进行消杀。 |
无 |
* |
3 |
3814 |
一是李某某在永吉县口前镇镇西口前国有林场侵占林地7、8公顷建养鸡场;该养鸡场东北方向(岔路河林场厂子)张某某侵占林地4、5公顷建别墅。二是岔路河镇头道沟村殡仪馆南山林地内有人私自砍伐天然林。举报人称当地林业部门不作为。 |
永吉县 |
生态 |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养鸡场名为永吉县鸣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未办理林业审批手续,在承包林地上建养鸡场、办公楼等设施。所占地块为集体林地,非国有林地,侵占林地16691平方米,举报问题属实。该养鸡场东北方向确有房屋存在,面积2048平方米,但并非张某某所建。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永吉县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已对永吉县鸣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林业手续建设养鸡场、办公楼等设施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林地原状,但该公司为按要求进行恢复。2017年6月,吉林市森林公安局对相关违法嫌疑人以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目前案件在诉讼中。 |
免职1人,诫勉2人。 |
* |
4 |
3821 |
2017年8月14日,举报人曾向吉林市信访局提交了一份举报材料,反映通钢集团桦甸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问题,8月30日反映人拿到了关于此事的书面答复材料。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指出:答复材料中称环境污染问题是2010年7月28日发洪水将污染物冲到下游造成的,是不可抗力,通钢集团桦甸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实际情况是污染事件发生在2010年8月12日并没有下雨,通钢集团桦甸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当天采矿(矿尾粉中含有废金属和有害物质)过程中,因企业自建的放水倒流洞闸门损坏造成倒流洞坍塌,致使上游的水和污染物全部倾泻到下游的红石砬子镇高兴村村委会的渔场高兴湖里,造成湖内的鱼全部死亡,虽然已赔偿了死鱼的经济损失,但是高兴湖内的污染至今一直没有治理。举报人要求重新调查此事。 |
桦甸市 |
水 |
经查,2010年7月27日22时至7月28日6时桦甸市遭特大暴雨洪水,7月29日凌晨,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溢洪洞大面积坍塌,8月11日晚22点,溢洪洞坍塌堵塞处被洪水冲开,库内积水和约1000立方米尾矿渣一起排出,流入尾矿库下三道沟河后,经板庙子河流入高兴湖。铁矿尾矿砂并非有害物质。2010年7.28洪灾后,公司直至8月15日选厂才恢复生产。信访人反映“公司采矿过程中倒流洞坍塌,致使污染物倾泻到高兴湖里”的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鉴于事件发生在2010年,据今年9月的监测结果显示该湖内水质22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良好,无须治理。 |
无 |
* |
5 |
3836 |
丰满区裕民三社一砖厂(吉林市诚众二手车交易市场院内)于2005年在无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盗伐林木兴建砖厂,大量开山取土用于制红砖,现在该山仅剩一半山体;该厂将废旧回收垃圾塑料盒融化后制成塑料井盖,加工期间排放有害气体,污染周边空气。 |
丰满区 |
生态 |
2017年9月1日,丰满区林业局、丰满区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该砖厂于2000年12月25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王某某于2006年承包该砖厂,生产使用的材料为废弃炉渣,从丰满区建华村供热处购买,因市场萧条,于2015年停产至今。此地为荒山无林木,不存在盗伐林木问题。但王某某在扩建砖厂取土修路时破坏江南公益林管护中心国有林地2930平方米,存在侵占林地现象。未发现该厂将废旧回收垃圾塑料盒融化后制成塑料井盖情况。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丰满区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于9月6日对该砖厂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并责令其限2017年10月1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 |
诫勉1人。 |
* |
6 |
3839 |
2012年4月,永吉县万昌镇将军村三社党员徐某和村支书邱某破坏20多公顷耕地非法采沙,车辆超重运输损坏公路,晴天扬尘大,雨天路面泥泞,影响校车正常运行;采沙过程中形成长1000多米、宽200多米、深达20多米的大坑且加宽河道,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污染石头口门水库水体环境。 |
永吉县 |
生态 |
9月1日,永吉县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和万昌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12年邱某通过审批获得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其采砂区域为河内滩地,不存在破坏20多公顷耕地问题。永吉县万昌镇三官公路于2005年10月铺设,该路段使用年限为8-12年,2013年以前已出现部分损坏,该路段交通量较大,存在重载车辆反复碾压的现象。损坏公路问题属实。 |
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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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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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840 |
一是昌邑区江湾大桥南头西侧引桥段、吉林大桥南头东侧、吉林大桥北头世贸万锦大酒店段有三处排污口(明管或暗管)排放污水,散发难闻臭味,污染周边空气。二是解放东路东昌花园小区的多家饭店排放油烟异味和噪声严重扰民。 |
昌邑区、丰满区 |
水 |
第一个问题:8月31日,吉林市市政公用局进行调查。经查,昌邑区江湾大桥南头西侧引桥段暗渠是该区域的雨排水主干线。平时暗渠内排放的水是东山区域自然流淌溪水,现场调查没有臭味。举报问题不属实。吉林大桥北头世贸万锦大酒店江边排口是附近区域的雨排水口。由于重庆街采用合流截流制体系,雨天会有部分污水排入,平时排放的是吉林大街的地下水,现场调查没有臭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吉林大街南头东侧江边排口是吉林大街南段雨水排放口。8月31日调查发现兴隆街早市段雨水检查井及收水井内有早市产生的大量垃圾,前端地下水流经此段后被污染;同时,临街路的商户经常向雨排水井中倒入脏水,导致排口有少量污水排出,因此有臭味。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已将吉林大桥北头世贸万锦大酒店江边雨排水口列入改造计划,改造采用分流制,预计2017年底结束。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已清掏兴隆街检查井,目前水质已有好转,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
无 |
* |
8 |
3842 |
龙潭区佳晟怡景小区附近有多家化工、氧气制造和屠宰场等企业,生产期间排放的各种臭味气体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区环保局反映无果,要求当地环保部门详细排查处理。 |
龙潭区 |
大气 |
经查,信访反映的龙潭区佳昇怡景小区附近共有6家企业,分别为吉林市龙运化工厂,吉林市鹏翔包装有限公司,吉林市民主化工厂,吉林市盛龙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优一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九江潮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优一库工贸、龙运化工厂、民主化工厂正常生产,无异味产生。鹏翔包装有限公司包装袋项目生产车间内有少许原料气味,车间安装了废气收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废气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九江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厂区内有轻微异味。盛龙塑胶厂电加热造粒工序生产时产生异味,生产原料有少许异味。2017年8月22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和第三方机构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6家企业环境空气分别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信访反映的“周边企业生产期间排放臭味气体”问题属实,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
属实 |
强化执法监察和环境监测频次,接到信访举报随时开展现场监察,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环境精细化管理,通过强有力措施减少或控制污染物排放。 |
无 |
* |
9 |
3843 |
丰满区红旗鸡冠山的吉林市亨昌碳素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多年来为逃避监管经常夜间生产,生产期间排放黄色并伴有沥青味气体和粉尘,刺鼻呛人,污染周边空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有市政府工作人员充当该厂污染环境的保护伞。 |
丰满区 |
大气 扬尘 |
经查,该公司2006年取得环保审批手续,2008年通过项目验收。无环保审批手续问题不属实。 |
属实 |
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按项目指导意见进行施工改造;已同吉林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燃气设施建设合同,拟进行煤气发生炉燃气改造。丰满区政府责成丰满区环境保护局督促企业加快完成清洁生产计划,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高线处罚。 |
无 |
* |
10 |
3844 |
吉林市松花江南岸江湾大桥与下游松花江景观管理处之间的500米范围内,有人毁坏江堤护坡建私人游泳馆,将江堤护坡圈为私人花园,私打水井盗采地下水。 |
丰满区 |
生态 |
信访反映的“江堤护坡”位于松花江江湾大桥下游南岸约400米处,圣地亚哥小区北侧,属松花江无堤段,只有自然岸坡。经吉林市水利局、执法局、规划局核查,圣地亚哥小区北侧围墙处确有一私人游泳馆,位于地表以下,未毁坏江堤护坡。该项目于2017年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地下部分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地表施工及内部装修。该项目未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
属实 |
2017年9月7日,吉林市丰满区城管执法大队对违建行为的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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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849 |
龙潭区清源小区附近的吉化有机合成厂生产作业噪声扰民,排放刺激性气味气体,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于8月20日向督察组反映过此事,但最近该厂每晚依旧产生噪声和气味,未见收敛。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跟进查处。 |
龙潭区 |
噪声 大气 |
经查,2017年8月24日、9月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各装置均正常运行,厂界噪声监测数据均达标。企业在偶然生产不稳定状态下,产生废气会通过火炬安全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燃烧时火炬会产生噪声。因此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在企业生产不稳定状态下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杜绝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并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
无 |
* |
12 |
3862 |
舒兰市白旗镇新丰村五社一牛舍准备改为养鸡场,因此处距居民区很近,举报人担心养鸡场建成投运后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舒兰市 |
生态 |
经查,群众所反映牛舍为舒兰市洪金肉牛养殖有限公司,该牛舍空置,没有养殖迹象。2016年建成牛舍后,由于资金等方面原因,一直没有进行养殖,牛舍闲置。2017年5月,白旗镇政府在落实德生牧业肉鸡养殖扶贫项目选址时,该牛舍被初选为肉鸡扶贫小区建设备选用地之一,后因为该地块不符合建设条件,养殖项目已在别处选址,此处不存在改建养鸡场的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舒兰市畜牧局、市环保局、白旗镇政府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时告知企业负责人,今后如果准备进行肉牛养殖活动,必须完善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手续,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局、畜牧局现场核查后方可进行养殖经营,否则禁止进行养殖活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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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865 |
昌邑区解放大路尚都东郡东门宝源粥铺后侧的四个排风机,全天运行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向吉林市环保局反映无果。 |
昌邑区 |
噪声 |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该店立即拆除了所有排风机,该店业主向昌邑区环保局出具书面承诺,取消夜间热菜供应,停止夜间使用排风机,彻底解决排风机噪音扰民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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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868 |
磐石市松山镇镇政府东侧100米有一处1米深的垃圾坑,垃圾污水外溢,异味严重扰民。 |
磐石市 |
垃圾 |
经查,举报场地为垃圾转运点,地表为水泥方砖铺设,垃圾日集日清,不存在1米深的垃圾坑。由于垃圾点无围堰,居民倾倒垃圾不规范,管理存在漏洞,偶尔存在垃圾未及时归箱情况。同时居民倒垃圾时会将泔水等流质物质倒入,加之雨季期间,雨水频繁,垃圾受雨水冲刷,造成垃圾污水外溢,异味严重扰民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松山镇已将垃圾清运干净,并在此处垃圾点修建长3米、宽1米的水泥平台,四周加砌高20公分的围堰,9月1日已建设完毕。设专人监管,加强清运,消除异味,解决垃圾污水外溢问题。 |
批评谈话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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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881 |
吉林市桦甸市华侨乡平安村东升社西侧(南方向)一养鸡场将鸡粪堆放在院内,雨后粪便被冲进耕地和河道,气味难闻。 |
桦甸市 |
水 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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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联合调查组要求业主立即清除粪污,还田处理。业主当即组织钩机和运输车辆对鸡粪进行清理,运至平安村田谷有机食品蔬菜基地还田。截至9月2日,已完成清理工作,并在现场散撒石灰粉。鉴于业主已经停止养殖,并按照要求立即对现存的鸡粪进行清理,及时消除了污染,对业主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宣讲了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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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906 |
永吉县口前镇珠江花园六号楼西侧的垃圾点距居民楼非常近,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要求迁移该垃圾点。 |
永吉县 |
垃圾 大气 |
经永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永吉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口前镇政府联合调查小组对口前镇珠江花园6号楼西侧垃圾点现场调查。该垃圾点已设置15年以上,先于附近居民小区存在,永吉县环卫处每天早6点30分左右对该垃圾点进行清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于附近2个小区物业公司未在小区内设置垃圾点,并将清理出来的生活垃圾全部运送至该垃圾点且运送时间不定,所以致使该垃圾点生活垃圾存量过大而且无法做到及时清理干净,导致有异味产生。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9月1日下午,永吉县住建局要求该垃圾点附近2个小区物业公司禁止向该垃圾点运送小区内的生活垃圾。9月4日,两个物业公司已经购置10个移动垃圾桶在小区内设置垃圾点,由县环卫处统一清运,确保垃圾不落地。环卫处将增加该垃圾点的清理频率并定期进行消杀消毒工作。永吉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周边学校和沿街商铺垃圾定点收集工作,不向该垃圾收集点运送生活垃圾,由县环卫处统一清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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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916 |
一是龙潭区吉化公司丙烯腈厂距居民区800米,生产期间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周边空气,影响附近居民健康。二是龙潭区泡子沿街道世纪社区楼后一大型停车场附近有一砂场,距居民楼仅10米,生产期间大型车辆运输噪声扰民。 |
龙潭区 |
大气 噪声 |
第一个问题:经查,吉化公司丙烯腈厂生产装置中,距离龙潭区泡子沿街道世纪社区18、19、20号住宅楼最近的为一丙装置,直线距离1.295公里。市环保局对丙烯腈厂有组织排放情况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及监测。。该企业生产期间确有废气排放,但废气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截至9月4日,已清运砂石550立方米,占清运总量的42%。剩余750立方米砂石,将于9月9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对于力固公司项目用地,龙潭区土地收储中心和泡子沿街道已要求企业加强用地管理,严禁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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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937 |
龙潭区缸窑镇站前村有人在居民区周边饲养家禽,非法砍伐周边树木扩建场地,无禽粪处理设施,粪便等污染物不消毒、不掩埋随处丢弃,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当地村民多次向镇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
龙潭区 |
生态 |
经龙潭区林业畜牧局、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缸窑镇政府现场核查。经查,缸窑镇站前村共有71户一般散养户,共存栏家禽9267只,其中:鸡9147只、鸭45只,鹅75只。未发现养殖户存在非法砍伐周边树木扩建场地,但均无粪便处理设施,存在污染物不消毒、不掩埋随意丢弃等情况,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一是从8月30日至9月15日,利用半个月时间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散养户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二是9月1日至9月10日,利用10天时间,购买二氯异氰尿酸钠粉等消毒药品,并免费发给养殖户,对鸡舍及其周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三是林业畜牧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畜禽废弃物处理的指导和服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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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940 |
蛟河市河南街振兴村村支书高某某不正常使用垃圾集中处理点和垃圾箱,造成该村的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均直接倒入附近河流,最后排入松花湖,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
蛟河市 |
垃圾 水 |
经查,河南街振兴村共3个屯:二道沟屯不在沿河范围,已设置垃圾集中处理点和垃圾箱;振兴屯和罗圈沟屯在沿河边,存在在河边堆放生活生产垃圾现象。村书记曾多次制止村民乱倒生产生活垃圾行为,但仍造了成生产生活垃圾堆放河堤、河岸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2017年9月1日,蛟河市河道堤防管理站对振兴村罗圈沟屯段河堤堆放生产垃圾人员蒋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月2日,赴现场核查时,振兴屯桥南侧河岸、罗圈沟屯桥下河岸、振兴村罗圈沟屯段河堤堆放的生产垃圾均已清理完毕。9月4日,蛟河市环保监测站和河南街道到八垧地河振兴村河段现场取水样进行检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三类水体标准。目前已在振兴村振兴屯、罗圈沟屯各设置2个垃圾箱。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沿河农户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让群众自觉将生活生产垃圾投送到垃圾箱和垃圾转运点,雇用垃圾转运车,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活生产垃圾处理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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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950 |
一是丰满区江南街道长虹社区200号楼小区内放着一大型闲置变压器,散发着电解液变质的特殊气味,令人头痛恶心,严重扰民。二是该小区因化粪池及污水井严重堵塞,污水横流,居民苦不堪言。举报人曾多次向社区反映无果。 |
丰满区 |
大气 水 其他 |
第一个问题:经查,丰满区江南街道长虹社区200号楼小区为部队住宅楼,坐落在丰满区江南街道长江街210号市政甲楼对面,建成于1998年,共有3栋楼11个单元154户,隶属于65307部队。长虹社区200号楼为其10号楼,4个单元56户,其3单元对面空地确实存放一闲置铁箱子。8月31日,丰满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调查,该铁箱为居民存放的空箱子,并非是变压器,也没有电解液变质的特殊气味。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第一个问题:8月31日,丰满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调查,并张贴了通知单。9月3日居民自行雇用吊车将此铁箱吊走。 第二个问题:下一步,丰满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与丰满区住建局将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居民关切的问题,重点关切和预防,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优质的生活环境,让居民满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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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951 |
船营区长春路街道10委6组(欢喜路马市中段加油站北侧胡同内)有一屠宰场,无任何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屠宰牲畜的脏水血水直接顺山坡排向居民区,周边臭气熏天、蚊蝇滋生,地下水受到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闻知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吉林省,该屠宰场业主用钩机将居民区内多年污染形成的污水沟流淌痕迹掩盖。举报人曾多次向区政府反映无果。 |
船营区 |
大气 水 其他 |
经调查,2017年3月24日,船营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无污水处理设施,屠宰废水直排。3月30日,船营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其违法行为没有停止,4月27日,船营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5月,街道社区将居民反映的屠宰厂血水污染居民饮水问题分别上报到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和船营区信访局后,5月22日,船营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违法生产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并报请区政府对屠宰场等三家单位予以关停,5月24日,船营区政府下达《船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关停吉林市船营区国华西关屠宰场等三家单位请示的批复》。6月5日,船营区环保局下达《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停业、关闭。7月14日,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15日,吊销其屠宰许可证。9月1日,船营区畜牧局、环保局、欢喜乡到现场检查,该企业被船营区政府关停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屠宰许可证,无环保手续。6月6日起该企业一直处于关停状态,其间未发现屠宰厂业主用钩机掩盖居民区内污水流淌痕迹的行为,但在近期企业建筑屠宰厂厂房及污水池施工过程中部分污水沟被破坏,船营区政府正组织城建部门拆除。接到群众举报,船营区人民政府已经从3月起组织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对该场进行调查处理。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2017年6月6日至今,船营区环保、畜牧、公安以及欢喜乡、长春路街道等职能部门、属地单位多次明查暗访,该屠宰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解决居民饮水问题,船营区政府协调吉林市水务集团,将附近居民饮水并入吉林市自来水管网。在并入管网之前,属地欢喜乡人民政府安排吉林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暂时为该区域居民免费提供自来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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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3952 |
蛟河市长安派出所楼后有一燃煤小锅炉排放烟粉尘,严重扰民。 |
蛟河市 |
大气 |
此案件与第18批3599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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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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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3953 |
蛟河市庆岭镇新开河村有人在鹿角沟圈地砍伐林木,在沟川中乱挖水塘,破坏生态环境。 |
蛟河市 |
生态 |
经查,在鹿角沟存在圈地问题。实为藏某某、迟某某将个人经营的林地用铁线圈围。鹿角沟圈地砍伐林木实为正常审批采伐。采伐经正常设计审批,2017年3月20日林业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经庆岭林业站验收,不存在越界采伐和超采问题。在鹿角沟共计排查出水塘5处,都是养蛙场越冬池,符合养蛙场“三池一房”用地标准。排查出沙坑1处,位于臧某某所经营的集体林地中,于2011年8月份,在原有老沙坑基础上逐年蚕食形成的,目前该沙坑已自然植被恢复,已生长蒿草及灌木。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属实 |
下一步将做好巡查监管,按照监管巡查无盲区、无死角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公益林管护人员,林政稽查中队人员加大巡护力度,发现破坏森林者予以严惩。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和《森林法》,切实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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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3973 |
龙潭区江北乡哈达乡7队附近,一火车涵洞排放口排出的污水污染周边环境,导致农作物减产;该污水流向牤牛河汇入松花江。 |
龙潭区 |
生态 水 |
已申请延期。延期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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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延期。延期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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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3980 |
丰满区宝山北小区1号楼附近的宝丰铁艺及周边的铁艺厂加工作业时噪声扰民。 |
丰满区 |
噪声 |
经查,群众举报的丰满区宝山北小区1号楼不存在,与反映问题近似的有宝山1号楼、新宝山小区1号楼,没有"宝丰铁艺",有"宝来塑钢门窗厂"。作业时有噪音扰民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依据《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禁商家业户占道生产加工,及时清理随产随运的垃圾,保证行人的正常出入通行;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严格商家的作业时间,并尽可能的减少噪音的干扰。丰满区泰山街道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对拒不整改、违规经营的行为,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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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3981 |
船营区庆丰小区1号楼附近有多家利用违规建筑做买卖的小商贩,经营期间噪声和烟尘污染扰民。 |
船营区 |
噪声 大气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船营区庆丰小区东至青岛街、西至珲春街、南至解放路、北至光华路。1号楼1层共有9家商业网点,新1号楼1层除东侧一家快递公司外,南北两侧均为车库。2017年8月31日、9月1日,船营区城市管理大队、船营区青岛街道办事处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庆丰小区1号楼附近除正常经营的商业网点外,均未发现商贩利用违章建筑经营、产生噪音和烟尘污染扰民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船营区人民政府将加大此处监管力度,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将立即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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