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相关防疫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15 18:23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残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残联: 

  今日,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系列文件,请各级残联组织认真学习、传达,并依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下属、业务主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级残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防疫工作融入当地防疫工作大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属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3号)要求,指导属地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依法暂停提供线下康复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执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 

  三、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服务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疫情排查,依靠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异常情况,按照卫健、教育部门要求,提前制定残疾儿童延期返回等工作预案,掌握服务对象假期流向和身体状况。具体恢复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恢复前应向省残联报备。 

  四、特殊时期,新情况新要求会随时出现,请各地残联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多提意见建议,一起努力,力保康复服务对象不被感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残联汇报。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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