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悔过意识、自律意识,昌邑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专题普法,提升群众知晓率。依托社区网格、便民服务中心、线上微信群等载体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线下走进辖区商铺、村屯、社区开展集中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监管规定及教育帮扶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与辖区居民积极探讨大众对社区矫正管理存在的各类认知偏差;线上依托社区居民微信群,持续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图文讲解、普法短视频、工作动态等内容,打破时间空间限制,让社区矫正法治知识直达千家万户。
针对宣讲,提高普法精准度。指导辖区司法所结合乡村治理实际,将宣讲融入走访、纠纷调解等基层工作各方面,丰富基层法治宣传载体。在村干部业务培训中,讲解社区矫正协管职责,强调做好走访、动态摸排、风险上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压实村级管理责任,夯实基层社区矫正法治基础。在入户走访中,向社区矫正对象保证人、家属梳理协助日常监督、配合走访等相关责任内容,有效提高保证人及家属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
警示教育,增强监管实效性。坚持“严管厚爱”,依托基层援助干警的专业优势,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严明报告、报到、请销假、定位监管等纪律红线,打消社区矫正对象侥幸心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梳理个性化改造注意事项,帮助其树立正确价值观,积极对待生活中的困难,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绝非“自由放任”,而是在法律监管下的改过自新、自我重塑过程,进一步破除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认知误区,从源头降低再犯罪风险。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有效夯实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基础。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杜绝侥幸心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下一步,昌邑区司法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创新管理教育方法,细化监管帮扶举措,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切实筑牢辖区平安法治基层防线。
图为宣传现场
图为宣传现场

首页
收藏
打印
分享

吉公网安备:22020402000219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