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昌邑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忠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孙哲、安利民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张宇,区法院院长刘育林、区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审议了《吉林市昌邑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审议了《吉林市昌邑区2023年区本级决算和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昌邑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审议了《昌邑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综合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2024年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了《吉林市昌邑区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全区乡村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区法院法职人员4人次,区检察院法职人员5人次。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大显著优势”,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提出了“八个必须坚持”的具体要求,为新时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和全体代表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载体,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和践行活动,紧紧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新时代昌邑全面振兴率先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要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做实项目谋划、招引、建设“三篇文章”,着力推动昌邑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积极拓宽增收渠道,努力向上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摸清资产底数,着力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资产管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果和使用效益,为全区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多措并举做实做细秸秆焚烧、鳌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昌邑区生态环境质量。要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昌邑区经济发展释放更多环境容量。要巩固提升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差缺补漏,注重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经得起检验。
要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不断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参与的生态监管格局,共同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昌邑。要不断增强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区人民法院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在办理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都要贯彻好“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介入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法律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发生。要积极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质化、常态化运行,通过开展同堂培训、日常工作会商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服务保障新时代法治昌邑建设。
要积极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来抓,着力构建与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要就地就近促进农民增收,围绕高标准农田、灌区新建续建配套等重点项目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推动农民收入增长。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人才队伍。要合理规划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