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沙延慧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沙延慧强调,开展巡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次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督促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保持战略定力,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吴尽表示,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全院干警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汇报情况,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确保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珍惜此次提级巡察,以此作为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新起点,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市委巡察组将在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32—64827165,每天(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7:00;邮政信箱:吉林市A126号—市委第三巡察组。同时,市委第三巡察组在船营区人民检察院设置“市委第三巡察组联系信箱”,并启用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办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船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船营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列席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