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26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2026年秋季商品房促销月活动(以下简称“秋季促销月”),现将有关优惠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一、政府购房补贴政策。秋季促销月期间,购买本市城区报名参展的27个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不受套数限制,每套给予购房人1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套购房补贴,以房屋面积计算购房补贴时取整(不含小数点后面积)计算。申报购房补贴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执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吉市公积金管规〔2026〕3号),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开展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实行家庭成员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支持新购住房同时配套购买车库(位)提取住房公积金等10项新政。
三、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执行《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2024年4月22日起,在吉林市首次购买个人吉林省内第一套商品住房,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此项补贴与“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持的“安家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以上三项支持住房消费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四、企业促销优惠。本市城区27个新建商品房项目报名参加秋季促销月活动,部分房企出台单套购房优惠、专属家庭购房优惠(结婚、农民、多子女家庭)、商品房团购优惠,详情咨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详见附表)。
五、相关说明。秋季促销月参展项目、政府购房补贴申领细则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政府购房补贴政策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企业优惠政策由制定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解释。上述政策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
1.市住建局69985029;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3.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按工作地可咨询船营区人才交流中心66097802;昌邑区人才交流中心62450015;龙潭区人才交流中心63041473;丰满区就业服务局64650887;高新区人社局64798035;经开区人社局62109012。
附件:2026年吉林市秋季商品房促销月参展项目表
2026年吉林市秋季商品房促销月政府购房补贴申领细则:
根据《2026年吉林市秋季商品房促销月优惠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流程、申报材料等有关事项。
一、可享受购房补贴的前置条件
(一)购买的房屋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且为秋季商品房促销月参展项目;
(二)购房时间应在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10月20日之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缴税:申请人持《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税,取得《税收完税证明》;
(二)申报:由购房人将购房补贴申报材料提交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将申报材料与原件核对无误汇总后报至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商品房昌邑管理科,联系电话62030403;
(三)审核:由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对购房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汇总: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并确定购房补贴总额;
(五)请款: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提交用款计划;
(六)发放:财政资金下发后,将购房补贴存入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三、申报购房补贴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1、5-8、15-19页复印件;
(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
(三)《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五)购房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及支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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