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吉林市卫健委获悉,吉林市202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已正式启动。两类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10月31日前自愿进行申报。
202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主要针对两类人群:一是农村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奖励扶助资金;二是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后,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60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760元。
申报人员需本人自愿申报,达到扶助年龄的人员于10月31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村、乡、县级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省规定时间发放奖励扶助资金。(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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