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乡村振兴局、吉林银行吉林分行签署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合作协议。这是政银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积极意义。
按照协议,市乡村振兴局向吉林银行吉林分行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客户,贷款对象为当前正在使用中央或省、市衔接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发展整县(市)区或整乡(镇)街帮扶产业项目且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的帮扶主体,包括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优环境,持续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搭建更优质的金融合作平台,吸纳更广泛的经营主体参与,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给农民。
按照协议,对于审核通过的贷款,自市乡村振兴局通知可以发放贷款后,吉林银行吉林分行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对符合贴息政策、授信标准的客户原则上按年利率3.85%执行,如遇人民银行LPR利率发生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吉林银行吉林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多元化产品体系和便捷化服务流程,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和各类涉农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打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当日,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分别与宇丰米业等4家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与三兴牧业等5家企业签订目标客户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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