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登录 注册智能问答无障碍适老化
WWW.JLCITY.GOV.CN
我市发布森林防火区和管控区划定范围及标准
日期:2026-03-1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变大 变小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边秸秆防火分区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应急火灾防治联〔2026〕22号)要求,切实加强林边秸秆火源管控,防止私烧乱点引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发布森林防火区和管控区划定范围及标准。

按照“由近及远、宽严相济”原则,将林边秸秆防火分区自林缘向外依次划分为2个区域:其中,防火区为林缘平地30米、坡地50米以内区域,是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高压线”,严禁一切农事用火,秸秆须彻底离田或无害化处置。管控区为防火区外缘至林边平地100米、坡地150米以内区域,是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缓冲带”,允许在低火险时段经审批后严密组织秸秆计划烧除活动。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图为划定范围及标准示意图



(责任编辑:王金凤)
初审:刘力豪 复审:赵梅霞 终审:王明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群导航
站群导航 |
县(市)区政府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州政府网站 |
各省市政府网站 |
国家部委网站 |
新闻媒体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
市检察院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州政府网站各省市政府网站
国家部委网站新闻媒体
联系电话:0432-65155806
本站流量:
网站标识码:2202000006
版权所有: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标识码:2202000006
吉公网安备:22020402000219号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5864号
版权所有: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登录 注册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关闭适老化
WWW.JLCITY.GOV.CN
我市发布森林防火区和管控区划定范围及标准
日期:2026-03-1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边秸秆防火分区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应急火灾防治联〔2026〕22号)要求,切实加强林边秸秆火源管控,防止私烧乱点引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发布森林防火区和管控区划定范围及标准。

按照“由近及远、宽严相济”原则,将林边秸秆防火分区自林缘向外依次划分为2个区域:其中,防火区为林缘平地30米、坡地50米以内区域,是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高压线”,严禁一切农事用火,秸秆须彻底离田或无害化处置。管控区为防火区外缘至林边平地100米、坡地150米以内区域,是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缓冲带”,允许在低火险时段经审批后严密组织秸秆计划烧除活动。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图为划定范围及标准示意图



(责任编辑:王金凤)
初审:刘力豪 复审:赵梅霞 终审:王明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