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从多角度入手,切实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治屏障。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妇女维权“安全墙”。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利用“三八”妇女节、“11.25”消除家庭暴力日等节点,组织普法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进行宣传普及。开展“巾帼绽芳华·法援惠民生”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解答群众有关婚姻家庭中女性权益维护、子女抚养、夫妻债务划分等方面问题,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年初以来,开展讲座培训等各类宣传59场次,投放宣传展板、大屏幕等39块(条),接受电视台、网络媒体采访宣传5次,发放宣传单册3800余份,累计受众万余人。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维权,开辟妇女维权“直通车”。以“巾帼展芳华.法援惠民生”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16家,对涉及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成立妇女法律援助服务团,聚焦婚姻家庭、平等就业、家庭暴力维权等方面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不断提高妇女维权案件的办案质量。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96件,解答妇女权益咨询1543人次,实现妇女法律援助全覆盖、妇女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织密妇女维权“保护网”。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落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机制,将妇女群体作为重点对象,在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方式,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家庭婚姻邻里矛盾纠纷,做到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四是强化教育帮扶方式方法,贯穿社区矫正“各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分级管理分类教育办法,对女性社矫对象进行针对性教育帮扶,在社区矫正各个环节,注重其隐私保护,监管过程中,侧重心理矫治,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零距离”靶向普法教育举措,引导女性矫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对女性社矫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开展调查摸底,协助落实临时性救助措施、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女性矫正对象认罪悔罪,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顺利回归社会。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活动,引导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