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服务贫弱群体,瞄准法律援助“五个零”,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维护司法人权、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民生职责,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申请援助“零障碍”。深化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建设,在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较大的行业或矛盾纠纷集中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负责法律援助的初步咨询和审查工作,协助群众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便捷申请法律援助,优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有效缩短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时间。同时,将法律援助联络点与“百姓说事点”有机结合,扩展服务范围,不仅反映“事”,还能解决“事”,变“说事点”为“解事点”,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群众负担。
二是援助服务“零等待”。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法律援助受理流程,免除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只需提交书面经济困难承诺书,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研发推行微信小程序,建立指派案件一体化平台,实现援助案件及时发布、及时认领、及时指派。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效率大幅度提升,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62件,首次突破万件。
三是法律咨询“零跑腿”。创新服务理念,扎实推动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围绕“法援惠民生”品牌,线下推出“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线上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服务需求,解答法律咨询,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今年来,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百余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一千余人次。
四是法治宣传“零盲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服务内容,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通过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制作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讲好法援故事,提升全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水平,增强贫弱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结合吉林实际,开展“送法进夜市”“普法赶大集”普法活动,为基层群众送上“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居民法治获得感。
五是援助质量“零投诉”。围绕“加大供给力度,提升服务专业度,补齐监管短板”三项重点,改革创新。通过“契约制”改革,实现法援从律师的“强制义务”到“志愿服务”转变,积极打造专业援助律师队伍,对不同案件提供分类专业援助,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效。针对吉林地区市、县区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特点,多次与省法援中心协调,对系统权限全部放开,使线上指派不再受限。建立案件质量专家评估制度,建立案件自查、互查、专家评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机制,保证法援服务质量。2023年,吉林地区法律援助案件在司法部抽查评估中,评定等级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