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行刑衔接”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同堂培训。
培训解读了《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也分别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对涉嫌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刑衔接”的沟通协调,明确了相关工作中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实务问题,确保相关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执法处室人员在吉林市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在各分会场参加培训。
图为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