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司法所建设,助力打造“星级司法所”,近日,吉林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围绕司法所日常工作涉及的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监管、公共法律服务、与街道(社区)工作衔接等方面内容进行讲授。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及司法所长共170人参加会议。此次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全市司法所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的重要举措。
一是提升人民调解能力水平。邀请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理念、领域拓展、信息研判、调解协议履行以及网络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讲解,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监管。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通知要求,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会客、报告、外出、迁居等项目管理,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悔罪、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等情况及时提出相关奖惩建议。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细化安置帮教人员排查工作,对重点人员建立单独台账,重点进行排查走访,确保司法所将重点人员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函,并建议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实现对安置帮教人员的从严管控。强化社区戒毒人员管控。组织司法所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全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衔接管控、排查走访和吸毒检测等各环节常态化规范运行。加强与市禁毒办、各县(市)区戒毒办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研究落实长期脱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处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管控。
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司法所运用司法所平台优势,发挥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职能作用,探索人民调解与仲裁相结合,提升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抓好与基层街道(社区)工作融合。邀请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围绕“加强社区街道和社区司法所工作联建联动”为主题进行辅导,加强与街道(社区)互联互通的同时,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实现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更好发挥司法所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吉林、幸福美好吉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为培训班现场
图为培训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