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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吉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问题
    诉求时间:2024-02-29 10:11
    诉求内容: 市住建局、市规自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吉林金融监管分局五部门,2023年9月联合发文:《吉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並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施行。咨询一下这个办法现在全面落实和施行到位了吗?建议比照外地作法,贷款与过户应同步办理,减少交易环节,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存量房交易的资金风险,真正做到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市住建局、市规自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吉林金融监管分局五部门,2023年9月联合发文:《吉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並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施行。咨询一下这个办法现在全面落实和施行到位了吗?建议比照外地作法,贷款与过户应同步办理,减少交易环节,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存量房交易的资金风险,真正做到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长电话室
    回复时间:2024-03-08 10:23
    回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市住建局答复: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文件发布后,根据银行申请情况,我局积极与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吉林银行、中信银行等七家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及微机程序对接。我局现已完成具备资金监管功能的业务软件开发、7家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开设及资金监管委托合同签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