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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广播电视台恶意拖欠绥化市军荣文体经贸有限公司招商结算款网友:张先生2022-07-11已回复2019年10月,我司承接吉林广播电视台2020年第十三届春节晚会的广告招商工作,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招揽广告投资245000元,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电视台60%,我司40%),扣除税费后将所有招商款打入吉林广播电视台的账户,但是吉林广播电视台却将合同约定的我司的40%的款项挪作他用,造成我司严重的经济损失。经过这两年的不断交涉,陆陆续续回款6万余元,仍有34000余元没有追回,只用一句账户没钱来搪塞。吉林市广播电视台是市一级宣传媒体,承担着党和政府的宣传形象工作,在业务合作上出现此等问题,实在有损新闻媒体的形象,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查清是否存在中饱私囊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司也不限于信访、新闻媒体、诉讼等形式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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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广播电视台恶意拖欠绥化市军荣文体经贸有限公司招商结算款回复人:市长电话室2022-07-11已回复尊敬的网友: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您走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