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一、2023年5月5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将龙潭区三个市场(日市)经营管理权转让,吉林市广西街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要求公开下列事项:
1.依据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140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摆摊经营审批权由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请公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有权审批和转让龙川日市的文件。
2.龙川日市经营管理权转让披露文件显示“标的存在优先权人”,请公开优先权人名称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权的相关文件以及优先权人对日市投入的评估报告。
3.龙川日市(原广西街日市)是自发形成,龙潭区政府和区执法大队一直把整顿、取缔该市场作为工作目标,2017年还联合市露天市场中心一并对该市场进行拆除整顿。2023年将龙川日市作为正规市场进行审批的依据。
二、2024年5月22日,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将龙潭区(大华、扬州街、龙川)三个日市经营管理权出租,吉林市广西街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要求公开下列事项:
1. 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有资格作为主体在吉林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的文件。
2.龙川日市位置为龙川路(起点洛阳街,终点青林街),抚顺街(起点龙川路,终点吉化一小南侧路口),出租方承诺该标的产权清晰。请公开龙川日市具体位置(如马路牙子上还是马路牙子下还是龙川路上等)及所处位置的产权证明文件(土地使用证等)。
3.出租方承诺,出租行为“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请公开决策文件和批准文件。
4.出租文件中要求竞买方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请公开竞买方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
5.出租文件要求竞买方从业人员不得有前科劣迹。请公开竞买方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出租文件规定龙川日市收费标准为2元/日*平方米。请公开龙川日市收费凭证。
一、2023年5月5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将龙潭区三个市场(日市)经营管理权转让,吉林市广西街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要求公开下列事项:
1.依据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140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摆摊经营审批权由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请公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有权审批和转让龙川日市的文件。
2.龙川日市经营管理权转让披露文件显示“标的存在优先权人”,请公开优先权人名称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权的相关文件以及优先权人对日市投入的评估报告。
3.龙川日市(原广西街日市)是自发形成,龙潭区政府和区执法大队一直把整顿、取缔该市场作为工作目标,2017年还联合市露天市场中心一并对该市场进行拆除整顿。2023年将龙川日市作为正规市场进行审批的依据。
二、2024年5月22日,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将龙潭区(大华、扬州街、龙川)三个日市经营管理权出租,吉林市广西街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要求公开下列事项:
1. 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有资格作为主体在吉林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的文件。
2.龙川日市位置为龙川路(起点洛阳街,终点青林街),抚顺街(起点龙川路,终点吉化一小南侧路口),出租方承诺该标的产权清晰。请公开龙川日市具体位置(如马路牙子上还是马路牙子下还是龙川路上等)及所处位置的产权证明文件(土地使用证等)。
3.出租方承诺,出租行为“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请公开决策文件和批准文件。
4.出租文件中要求竞买方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请公开竞买方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
5.出租文件要求竞买方从业人员不得有前科劣迹。请公开竞买方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出租文件规定龙川日市收费标准为2元/日*平方米。请公开龙川日市收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