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事部门作出的《答复内容》严重失实
1、关于“街道”称我拒绝做精神鉴定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曾在电话中建议我去做鉴定,其理由是,只要能评上伤残等级,就可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我当即表示拒绝,因为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只有达到“二级伤残”也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按月领取80元补助金。
这和我的情况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我当时在电话中还表示,即便是能打这个擦边球,我也不想占公家便宜。
2、关于“街道”称我自述患有心理疾病,但却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问题
相关证明材料我是有的,但社区却从来没找我要过。另外,单从法律规定上讲,残疾人和长年失业人员均属于就业援助范围。所以这些材料,在政府为我提供就业援助的这件事上,是起不到任何促进作用的。
3、关于“街道”称2021年至今,曾多次向我推荐工作,但均被我拒绝的问题
在息访前,社区曾向我推荐过保安的岗位,但我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和人相处。保安这个岗位的特点是,不光接触的人多,而且还极其容易和人发生冲突。社区在向我推荐这个岗位之前,肯定也深知这个岗位根本就不适合我。
在息访后,社区还向我推荐过“城市美容师”的岗位,也就是扫大街。作为一个30岁出头的高个子男性,如果真去扫大街,定会成为爆炸式新闻,更会被同事议论。单说这种情形,即便是擅长处理人际关系的人,也是难以招架的。
除了这两次,社区就再也没有向我推荐过其他岗位。
4、关于“街道”称我曾“反复提出”要求找工作的问题
(1)2023年春节后,我曾到访社区,见到了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次提出了想找工作的意愿,希望社区能给安排一个不需要接触同事的岗位。
工作人员听闻后,表示只能提供招聘会信息。
我当即强调,我无法和人相处,招聘会上的岗位根本就不适合我。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那就没有别的岗位了,总之社区不招人。
(2)2023年5月,我向12345提出了找工作的意愿,接线员将我的诉求转至“昌邑区就业局”,该局又把我的诉求转至社区。正如前文所述,社区向我推荐了“城市美容师”的岗位,我当即表示这个岗位不适合我,希望能换一个。社区表示回头再去问问,然后就再也没了音讯。
(3)2023年9月初,我给“吉林市信访局”写了封信,信中依旧提到了想找工作的意愿,但等了半个多月,也没人联系我。
(4)2023年9月末,我抱着最后的希望在“信访局网站”留言,最终被转至通江街道。
我的上述4次动议,完全相互独立,并没有刻意滋扰某一个部门。在第4次动议开始之前,我甚至都不清楚“通江街道”是否已经知晓我要找工作的意愿。
5、关于街道称我不愿意与人接触的问题
我曾多次主动尝试和人接触、和人聊天、和人共事、但无一例外的是,别人都受不了我,我自己更是不知所措。所以我不是不愿意和人接触,而是不能和人接触。正如现在,街道和社区肯定也是受不了我的,换言之,街道和社区肯定也不愿意和我一起共事。
二、关于我的优势,以及我所能给用人单位贡献的价值
现在的人干活,十个里有八个都糊弄。例如扫楼道,总共六层楼,可有些人扫到三楼就不扫了;规定半个月扫一次,可有些人几个月都不扫一次。
我干活的特点就是不糊弄,我之前在别处干活的时候,虽然无法和同事、领导相处,也不被老板所喜欢。但多数老板也都承认,我干活不糊弄,不用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