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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13:54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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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统计局发布的各类数据时,有时候会出现同个指标同一时间在不同资料中存在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这类情况

首先,应确定指标名称、指标内涵、统计方法等是否相同。如固定资产投资和固定资本形成两个指标看似名称类似,但指标内涵、统计方法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其次,要明确指标的对比基期。如GDP、CPI、PPI等指标,存在同比、环比、累计、定基等增速(涨跌幅),同一时间的指标使用不同基期,数据是不同的。

 

如果排除了以上情况,但数据仍不一致有可能是因为数据发布的时间不同所致,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1. 数据来源不同引起的不一致。统计数据有快报和年报之分,快报是指根据统计制度,按月度、季度定期上报的初步数据,年报是指根据统计制度,按年上报的最终数据。如,2月底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一些指标使用的是统计快报数据,5月份出版的《中国统计摘要》中大多数指标使用了统计年报数据,会引起不一致。再有,9月份或10月份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收录的指标一般是年报数据,也可能与《中国统计摘要》或之前公布的数据出现不同。

 

2. 根据普查结果进行数据修订引起的不一致。如果进行了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GDP、人口、农业及相关领域的部分指标历史数据就会相应修订,造成与之前公布的数据不一致。

 

3. 统计指标本身需要持续修订。这里主要包括那些需要剔除季节因素的指标。如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环比增速,每季度或每月会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历史数据;再如,国房景气指数每月会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总之,遇到不同渠道同一指标同一时间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时,应先从相应渠道的有关说明中确认是否属于上述三类情况。一般来说,用发布时间更晚的数据更为准确。此外,使用同一指标进行分析时,应注意数据的可比性。例如,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中“人民生活”章多个相同指标存在老口径和2013年起的新口径数据。这是因为从2013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2013年及以后数据来源于此项调查,与2013年前的分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的调查范围、指标口径等有所不同,不具可比性。

转载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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