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县(局)级,履行全市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以及林业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林业和草原相关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3.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市林业局设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处、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计划财务审计处、科技产业处、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处、人事处、林政执法处。另设机关党委。
吉林市林业局负责人:赵巍
吉林市林业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8号
吉林市林业局电话:(0432)64606800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32)64606850
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32)64606828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432)64606800
吉林市林业局办公时间:
1-4月早8:30-11:30 下午1:00-下午4:30
5-9月早8:30-11:30 下午1:30-下午5:00
10-12月8:30-11:30 下午1:00-下午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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